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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回九零年代(10)+番外


跟家人断了联系以后,朱秋月曾经用手机拍了一些家里的照片给他看,那时候的母亲,头发都半白了……
“妈妈不要吃……你是不是吃多了零食不想吃饭?”姜月秀皱着眉头看着自己的儿子。
“才没有!”用茄子豇豆空心菜下饭,朱云轩没一会儿就把满满的一碗饭吃光了,惹得姜月秀抱着他亲了好几口,说了他好几次乖巧。
这本来该是让成年人抗拒的亲昵行为,朱云轩却只感到高兴,能再次被母亲宠着,他已经心满意足了!
姜月秀自己没有吃肉,说是要留着给朱云轩等会儿吃,不过想了想,又问:“轩轩愿不愿意把肉给爸爸吃一块?”
“全部给爸爸吃好了!”朱云轩马上开口,他知道自己的父亲每天都很早就会去镇上支起自己的修车铺子,直到晚上才会回来,而中午的时候,姜月秀就会拿个饭盒装了饭给他送去。
“有三块呢!爸爸吃一块就好了!”姜月秀拿了个有些
变形的铝饭盒,塞上满满的饭,又用个搪瓷杯子装了菜和一块肉。
朱成才也许是小时候饿坏了,饭量很大,一次吃饭至少两大碗,也许就是这样再加上遗传,朱云轩读高中的时候他就被查出了糖尿病,而糖尿病和高血压,不管是朱成功朱成才两兄弟还是朱云轩的爷爷朱阿大,每个人都得了,要不是有这两样毛病,朱阿大也不会在朱云轩摊牌以后突然中风……
朱云轩很想让父亲少吃点,可是朱成才后来都得了糖尿病还不肯少吃,他这个时候去跟对方说,估计只会被训一顿吧?
“妈妈,我跟你一起去送饭!”朱云轩看到姜月秀从隔壁的奶奶那里拿了同样的一个饭盒一个杯子,然后跨上了自行车,马上开口。
朱成才白天一整天在镇上,朱阿大也一样,中午都是姜月秀送饭的。
明明母亲骑得很稳,坐在后座上,朱云轩却觉得非常不适应,自行车在小路上骑着,确实很颠簸。
如今的文德镇,跟后来是完全不一样的,没有那么多的店更没有那么多的人,朱云轩来到菜场门口,就看到了正在帮人补自行车轮胎的父亲。
朱成才没有租店面,而是自己搭了个小棚子,整个人弄得脏兮兮的。
曾经的朱云轩在小的时候,很为父母的工作自豪,因为他的爸爸妈妈赚的钱比乡下的其他人多多了,现在却觉得有些心酸。
“爸爸!”朱云轩响亮地叫了一声。
“轩轩!”朱成才笑眯了眼,可是手上脏兮兮的,还有活没干完,也就只能继续干活。
自行车的内胎已经取出来了,然后打足气,放到一个水盆里慢慢挪位置,什么时候有气泡泛出来了,那里就是有破洞的地方。
找到破洞,用个擦子磨几下,然后沾上四四方方的一块,轮胎就补好了。
“饿死我了!今天轩轩怎么也来了?”朱成才拿出一个塑料小盒子,从里面捏出一小撮的洗衣粉洗手,不过因为常年接触油污的缘故,他的手怎么都洗不干净,总是黑乎乎的。
“这孩子要跟着来的,他这次还省下来一块肉给你吃!”姜月秀笑眯眯地开口,看着朱成才已经吃起来了,又去给公公送饭。
爷爷……想到那个疼爱自己的爷爷,朱云轩心里一跳:“妈妈,我也去!”
“行啊,不过,轩轩你要是觉得难闻就快点出去吧。”姜月秀笑着揉了揉儿子的脑袋,菜场里面的味道不好闻,以前朱云轩都是不愿意进去的。
现在的菜场,跟朱云轩记忆里的完全不同。
在他的记忆里,菜场是用砖头砌了,然后贴上白瓷砖,一个摊位一个摊位整整齐齐的,可是这会儿,菜场却有些乱七八糟的。
而且,以前菜场光卖猪肉的,应该就有五六十个摊位,可是现在,却只有十来个。
地上湿湿的,扔着烂菜叶子也扔着一些小块的肉皮什么的,让习惯了干净整洁的环境的朱云轩觉得无处下脚,怪不得自己以前都不肯来……
如今是夏天,朱云轩穿的是拖鞋,一个不小心,脚趾就湿了,他觉得非常不自在,可是想到即将见到爷爷,他又不在乎了。
朱云轩的父母这辈,正好是流行晚婚晚育的时候,计划生育也抓得严,男女结婚要分别满24周岁和22周岁,所以朱云轩出生的时候,他父亲已经二十六了,可是,朱云轩的爷爷却是十九岁就娶了十六岁的奶奶的,所以,朱阿大如今也不过五十三岁,卖肉以后身体富态了一点,看着也就比在田地里讨生活的同龄人看着年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