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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你恋人(39)+番外

静纸音愁眉苦脸:“我还不起啊!就算到马戏团打工,蹲到笼子里展览,这么多钱也得还上几年呢……”

北冥也忍不住好笑:“打工才不用去马戏团,你每天都有帮我整理鞋子,帮我做作业,抵啦!”

静纸音急忙说道:“整理鞋子,做作业都不算的。那是你照顾我的回礼!要是用这个抵账,我还不得给你擦一辈子鞋啊?”

“那就一辈子好了。”北冥也漫不经心地说。

“欸?”

静纸音的心脏漏跳一拍,然后便有火热的涟漪漾然全身,麻麻痒痒,甜甜蜜蜜。她脸烫烫的,只觉莫名地开心的,难道当一辈子鞋童是件很值得骄傲的事情吗?

可是……他说“一辈子”耶!

可以一辈子待在北冥也的身边……

静纸音不安地晃了晃脑袋,强迫自己把念头转到别的地方——晕!自己可真没志气,还想赖着北冥也,当一辈子的寄生虫啊?

她心儿七上八下,脑袋胡思乱想之时,北冥也已经刷卡付款,把送货的公寓地址留给乐器行,然后带着她返回到了天使镇。

晚上七点,北冥也和静纸音来到和大家约定的地方时,其他人都已经到了。

简约正在认真地检查设备,而紫炎和朵咪大概闲得无聊,又在互相拌嘴。

北冥也和大家打过招呼,然后认真地看看周围环境——对静纸音来说,哪怕屋子里有蟑螂,老鼠这类东西都够危险的。

这应该是一个小型的排练室,装修简单而整洁,灯光,音效和吸音设计都非常合理,还有很先进的视听设备和数字音频编辑系统。

在这么短的时间,找到这样合适的练习场所,北冥也对简约的欣赏又多了几分——他绝对是一个合格的队长组织能力都是超强的。

大家既然已经到齐,便开始热身准备了。

乐队的基本配置是四件:

主音吉他和节奏吉他,前者是曲子的旋律,后者是曲子的框架,虽然分工不同,却同様重要——幻乐团由北冥也担任主吉他,静纸音做节奏吉他。只是静纸音自身状况特殊,排练时需要做出特殊安排。

鼓是乐队的灵魂,一首曲子的快慢全凭鼓手的稳定性,他就相当於一个乐队的指挥棒,一个好的鼓手决定一个乐队的风格——虽然紫炎有点神经脱线,但不可否认,他是一个相当出色的鼓手。

贝司是乐队的精髄,以浑厚稳重的低音托起整个乐队的旋律,丰富音乐,如果缺少了这个,音乐则非常单薄,缺少震撼力——简约是个不可多得的出色贝司手。

键盘在不同的揺滚乐队中地位是不一样的,但总的来说,一些特殊的音乐,和声和音域,必须由键盘来完成——紫炎曾说,朵咪是位钢琴高手,现在,他们就要听听朵咪是否有资格做幻乐团的键盘手。

朵咪坐在电子琴后面,双手放在琴键上,停了几秒手指突然滑了出去,即兴弹了一段键盘solo。

她的动作乾净利落,琴音明朗,节奏、力度、旋律把握也很得体,有一种欧洲贵族般的雍容大气。可能是才由钢琴转做键盘,某些方面的处理仍然不太熟练,细节也有不足,但她的音乐有激情、有感染力,其中又蕴含着一点点的含蓄和伤感。是一种微带矛盾的琴声——就像她的人一样。

一曲弹罢,朵咪歪着头看着大家。

北冥也的脸上微微露出笑容,静纸音坐在他肩头鼓掌,简约轻轻地点下头,而紫炎则丢出一句“不好不好,比起当年差远了!”

朵咪瞪了紫炎一眼,不过她得到大多数人的赞许,心情比较好,第一次没有反唇相讥。

接下来,乐队开始第一次排练。

幻乐团的成员,虽然每个人技术都很不错,但通过排练,可以与其他人在音乐上尽情交流,表现自己对於音乐的领悟,提高自己的水平,最终才能使彼此的配合更默契。

静纸音暂时无法参与排练,於是只好坐在一把高背椅上,托着腮观看。

之前在视线乐队当“陪练”的时候,简约曾经教过她一些常识:在乐队里,最出彩的除了主唱,就是吉他手了。一个好的吉他手除了能够运用各种技巧,用肢体语言来带动观众情绪,还要与观众互动,将气氛推向高潮。尤其是主音吉他,一定要精通各种炫技,熟练使用吉他效果器来制造合适的音色和现场效果。

北冥也在暗殿演艺酒吧技惊四座,她待在他口袋里,并没有看到他令人惊艳的指法,但耳中听到的已足以让她神魂颠倒。他曾说,她的吉他在火侯和技巧上都有欠缺,所以,此时此刻,她的眼光只聚焦在他的手上,认真地观摩着。

由於是初次排练,大家更注意的是彼此的磨合,所以都很认真地弹奏。北冥也姿态优雅地站在台上,安静地弹着吉他,没有秀炫丽的技巧,但朴实无华的指法,反而给人一种大巧若拙的感觉。

这几位都是极有天资的音乐人才,悟性极佳,几首曲子奏过,彼此间的配合已经颇似模似样了。可以相信,随着大家默契度的提高,褪去生涩,用不了多久,这支乐队便可以走上舞台。

静纸音很高兴地鼓掌。

紫炎在一边嘻嘻地问:“静纸音,你瞧我们谁最帅?”

“所有人都帅!嘿嘿!”静纸音很圆滑地说。其实她私心里最想说“当然是北冥也最帅”,可是为了照顾大家的情绪,她还是别偏心得这麼明显好了。

北冥也轻轻一笑:“最帅的家伙,我们还没有选出来。”

“谁?”紫炎和朵咪异口同声问。

“主唱。”简约简单地吐出两个字。

主唱,就是那个演出时总喜欢站在最前面摆酷的家伙。

在一支摇滚乐队中,主唱的作用是不言而喻的。不仅需要好的唱功,还要善于做秀,在乐团各位乐手众星捧月之下,他是舞台当中最耀眼的那一个。

主唱的嗓音不同,适合的音桨类型也不同。例如,流行金属需要性感而富有磁性的嗓音,死亡金属需耍低沉压迫的嗓音,黑金属需要的是高亢凄励的嗓音。

一听说原来主唱才是万人迷,紫炎立刻自告奋勇:”我来当主唱!”

”我建议大家都试试。”简约说。他从前是视线乐队的贝司兼主唱,但是对于幻乐团,他的想法是,最好每个人都能主唱,这样乐队的风格可以更是时尚多样。

在他的建议下,每人都选择自己拿手的歌,唱了一小节。

北冥也的嗓音性感而清冷,他在舞台上虽然低调,但举手投足间却有自然而然的魅力,井不追求音量和感官上的刺激,声音含蓄而唯美,带着淡淡的慵懒,带着涤荡心灵的力量,引领人们走入纯净的世界。他的歌声总令人联想到一尾美丽的白鲨,孤独而优雅地在深海中遨游。

简约的声音富有磁性,缓的时候如一潭映月,清澈见底;快的时候犹如白浪滔天,咆哮翻腾。他的确是个有经验的主唱,站在库台上的时侯,如与音乐浑然一体,表演充满激情,爆发力甚至攻击性,毫不夸张做作,看了他的表演,可以感受到他自由的灵魂和强大的精神力。

紫炎是个惟恐天下不乱的小坏蛋,他的嗓音也透着一丝邪气,唱腔里有自恋有自大,有挑衅有蔑视,就和他的人一样,仿佛随时都会带有一脸坏笑,对着别人缓缓竖起中指……

朵咪的声音有些沙哑,她似乎受过正统的训练,唱法里带着美声和古典的技巧,还时不时飙个高音,来个花腔什么的,唱腔偏华丽贵族风。

相对於他们来说,静纸音的声音虽然清脆,却缺乏力度,大家觉得她适合那些很软、充满着爱的抒情甜歌。只有北冥也坚持,她的可塑性极强,关键时候也能飙高音。其独创的“魔音玫杀”破坏力非常大,可以无差别秒杀在埸的任何人——此前已有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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