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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品暴君的搞怪情人(31)

他感到慌乱不安。当他被当成嫌疑犯时他还没这么不安,因为他知道自己没有杀人,别人想嫁祸于他也没那么容易。

但这一次不同,这一次他有错在先,如果他和花自弃是在正常环境中两情相悦,他一定会早就对她吐实了。可是现在虽然花自弃正坐在他不远的椅子上,可是她的心,他还不确定。

他太看重这段感情,一直小心避免所有的矛盾和冲突,其实那是爱情里最常见的小纠结。患得患失的结果就是,他,从未象现在这样怕失去她,她就象流沙,放在手心里,却永远不能抓牢。如果失去她阳光般的笑脸,失去她眼底的脉脉情意,失去她……

他的世界还剩下什么?

再一次,无边无际的冷!

不,不,他绝对不要!

他只知道,他爱她,不愿失去她,他有能力给她幸福,他要用一只金盘子托着自己整个心,然后奉献给她。这个世界也许有比自己更优秀的男人,但一定不会有比自己更爱她的人了,他不会让以前发生过的一件蠢事毁了这一切!

他,就象初次告白的那夜一样,豁出去了,目光有点凶狠地,声音还是一如既往的宁静,不染烟火气:“我们挑个时间上床吧!”

——谁说过这个帅帅的猪头浪漫的,谁?

花自弃瞬息万变的脸色有如鬼上身,最后,她轻声地,咬牙切齿地,一字一顿地问:“什么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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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还有二章就大结局。最近夏夏好努力滴吧,用力表扬我,呵呵~~~

[纯情之恋:42 真相大白]

陈规再一次深刻地发现,不管小说中如何吹得天花乱坠,事实上只要打开关键缺口,案子破起来就会势如破竹!一般升斗小民对自己犯的案子根本架不住老练警察地盘诘,多数人会在各类铁血问案技巧下,心理防线全面崩溃,甚至于到了你不问的事他也会主动说出来的境地。

抓捕吴昊容易地好象是一出闹剧,他老实地认罪态度,柔弱温和的声音,配合度高得令陈规疑惑。

就这么一个很娘的主儿,居然证据确凿地以极其残忍的手法冷静地虐死了一名可爱女性。

边听他的痛哭流涕地述说,陈规就愈来愈生气。这种没骨气的东西,做男人还想被人压,人家不想压他,他居然为此去杀一个没有抵抗能力的女人,真是想让人活活把他打死。

真TMD!

张进听得都想吐,毕竟本市安定繁荣,命案很少,这种变态虐杀更是他平生首次遇到,连带地增加了对夏桀得不满。什么玩意儿,就因为他长得帅,家里有钱,就能男女通吃到这地步?

不行,他一定要想尽办法让清纯的花自弃离开夏桀!

几个人面面相觑,这件案子,就这么了结了?

陈规有点隐隐不安,总觉得还有什么东西没清楚。但张震催促着把结案的文件备齐了,在父亲和一干上司面前显摆他又一次立得大功。

迫于压力,结案速度可一点也不慢,一套流程很快搞定。此案已结!

庆功酒也喝了,物质的、精神的奖励都下来了,还算人人满意。

张震约陈规:“我想和我弟、林海和汪汪老师一齐聚一聚,你来不来。”

他是好不容易求弟弟把汪汪约到。明是为了奖励陈规破案有功,暗是为了让林海看看陈规对汪汪那股子殷勤劲。

有了鱼饵还怕鱼不上钓?陈规当然去。

已是六月了,天气热得很,汪汪偏要吃火锅,反正她和花自弃一样,吃得再辣也不会上火,同吃的别人,管他去死。

汪汪没约到花自弃,听花儿期期艾艾的意思,花美人今晚上要破旧迎新,脱胎换骨去。

切,再过几天,花自弃生日到了,就二十一周岁了,虚岁都二十二了,当这么大龄的处女,也不见得是多么光荣的事。虽然这么说,但心里总不是滋味,身边又一位美人离开了,嗯,自从和小四分手,真是没一件事顺心。

和这群警察吃饭,汪汪真提不起劲,但看在张进的份上,她总算忍了,可一见到如蛆附骨的陈规,她那个气啊,真想把张进给踢死。

“汪汪、林海、我哥。”张进介绍着。

两位女士还算客气,坐在一起。两位都是冷面冷心少言少语的人,让那三位男人瞎起哄,却热闹不起来。菜上得好慢,不由让人有停杯投箸不能食,拔剑四顾心茫然之叹。

为了缓和气氛,张震警长说:“这一次破案迅速,会给暑期安全工作带来一定的良好影响。”

张进不给他面子地说:“死了个女明星,捉住个变态,对社会有什么普遍性地积极影响。”

“听说那个吴昊还想见夏桀呢,不要脸,差点嫁祸给人家还说什么爱不爱的。”汪汪皱着鼻子说。

“他们是一对同性恋,全都不是好人。”张进喝高了,忘记了汪汪的禁忌。

“同性恋招你了!”汪汪喝道。

“我不是那意思,我是说现在虽然肯定是吴昊动得手,但谁能说他的幕后没有黑手啊。”张进有点乱说了。

虽然很多事早已在媒体公布,但身为警务人员,在普通人面前可不能乱说有关案情的话。

张震想在林海面前卖弄学问,也想把话题带开:“其实按照一般侦探小说逻辑推理,往往最不可能的人才是凶手。而容易抓到的即使是真凶,也只是别人的枪手。”他不知道自己无心地一句话,造成了别人心中永远的伤痛!

汪汪问:“现在最不可能是凶手的是谁呢?”

陈规阴阴地笑,反问:“你说呢?”

……

小汪因为昨近几天考试将近,死乞白赖地到花家住下不走了,星夜跟着花自弃后面学习。因为最近夏家老太太将夏文剑手上的权利又还给了夏桀,夏桀忙得很,花自弃也算有空,就随她了。毕竟姐姐的工作也是很重要的。

来了几天,小汪什么忙都没帮上,将花家一套套的易碎品都打得七零八落的,不过花自弃在学校老大那讹的钱也够一年开销了。

花自弃坐在梳妆台前化妆,小汪无聊地翻花自弃的减妆盒。

她拿出一只钗蓖,是古代的一种齿很细的梳子,平时也可以当发饰用。蓖上纹有一只五彩凤凰,嵌着华丽丽地丹珠,造型古朴,现代装饰很难与之搭配。小汪惊喜地叫:“这只钗蓖好象我家里的那一只。”

花自弃无聊地看了看,说:“你以为古代工匠做钗蓖就只做一只啊,象这种平常样式,不知有多少流传到今。”

小汪摇头:“不是,我是说,你这一只就是我小时候的那一只。”

花自弃冷笑,没接口,这花痴认识有什么眼力劲,这只钗蓖可是爸爸费劲心机高价弄到手的,价值比现在住的这单元还高。

小汪见她不信,将钗蓖递过来,急道:“你用放大镜仔细看看,凤口含着的小珠上雕着我的名字。”

花自弃呆住了,不用放大镜她也知道,这枚从小到大把玩过无数次的钗蓖珠上那个熟悉的字,果然是小汪的名字,只是小汪小汪叫惯了,有点忘记她的名字了。

“你是什么时候丢掉钗蓖的。”花自弃问。

“钗蓖是我过世的母亲留给我的,大概在我九岁或十岁的时候,有一天,一个身穿道袍的人到我家里和我爸爸说了半天话,后来爸爸就逼我把钗蓖给他了,听家里奶奶说,我小时很聪明的,可自从这钗蓖没了,智力就一天天退化了。”小汪笑:“大概是因为常听奶奶这么说,所以我虽然记性不好,但这钗蓖还是牢牢地记住了。很迷信是不是?”

“你以为我是吸了你的智慧才这么聪明的吗?”花自弃白了小汪一眼,白痴!也许钗蓖的确是爸爸在她家人手里买的,那又怎样!最可能的就是她家当时缺钱,才会货卖识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