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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门闺秀(432)+番外

杨彦此行身兼钦差之责,凌云每天都要将东宫密探及皇家密探打探到的消息传过来,杨彦带着王锦文凌云一起看,速度也能快一点。

这个时候,王静妍就负责陪伴安然。

两个年轻女子要么写字画画,要么坐在窗边看沿岸的风景,要么说些悄悄话,要么下棋弹琴,倒也逍遥。

船到达徐州的时候,已经午时末了。安然午时初刻的时候和王静妍一起吃了些点心,现在倒不是很饿,不过向来不习惯吃点心的男人们就有些饿了。

船刚刚靠岸,接应的人就到了。

杨彦抱起安然走下跳板,上了码头,坐上马车来到凌云让人预定好的酒楼里吃饭。

因为时间的关系,他们选定的酒楼就在码头上不远,算是附近规格最高,环境最好的一家了。一般行船的客商都喜欢在这家酒楼里用餐,生意很是兴隆。

安然和王静妍都戴上了帷帽,就是杨彦和王锦文凌云,也都打扮得低调素净。为了安全,他们带到护卫却也不少,不过是分作三批,前后进入这间酒楼,因此并未引人注意。

凌云带人在前面开路,杨彦亲自扶着安然上了二楼的包厢,刚刚坐下来,等待上菜的时候,安然忽然看到窗户下面有人卖樱桃。

安然立即拉着杨彦的衣袖道:“哥哥你看,那里居然有人卖樱桃!樱桃都熟了吗?”

凌云不等杨彦吩咐,就派人去街上将那人的樱桃全都买上来。现在吃不完,晚上还可以吃嘛!少奶奶吃不完,他们也可以尝尝鲜。

这时,他们早已经点好的菜陆续上来,杨彦便拉着安然坐到桌子回头吃饭。

“来,这是糖醋里脊,开胃的。”

“嗯,味道不错,哥哥你也吃。”

……

“这鱼头汤不错,来,喝一点,孩子聪明……”

“嗯,好……唔,有点腥,不好喝……”

“姐,姐夫,你们的孩子,就算不喝鱼头汤,肯定也是天底下最聪明的孩子!”

这些天,王静妍见了杨彦和安然相处,对他们的感情可是羡慕得很。她如今对退婚可是庆幸得很,也想找一个能像太子殿下宠爱太子妃那样宠爱自己的男人。若找不到这样的男人,她宁愿终身不嫁。

王锦文曾暗示过凌云不错,身为太子心腹,将来前途不可限量,本身的人品能力都好,又不会回赵家,没有长辈管着,可是极为理想的人选。

不过几天相处下来,王静妍也看出来了,凌云似乎跟自己的哥哥一样,心里只怕是装着太子妃的,她就不大愿意了。她也要找一个心里只装着自己的男人!就像太子妃说的那样——“一生一世一双人。”

这时,只听窗外似乎有些哄闹。杨彦凌云王锦文都忍不住皱眉。那护卫出去买樱桃,都这么一会儿了,怎么还没回来?而外面又如此哄闹,难道是出了什么事?

安然本来就坐在窗边,听到外面吵吵嚷嚷的,她扭身转头一看,立即惊呼出声:“哎呀!我的樱桃!”

------题外话------

初稿,待修。今天放了学要回家,耽搁了时间,明天周末,会多更一点点。明天的更新时间还在晚上,八点左右。

第197章 不打不相识

安然一声惊呼:“哎呀!我的樱桃!”

杨彦闻声靠过去一看,只见先前卖樱桃那小贩正仰面摔倒在地上,原本一篮子橘红色的樱桃被打翻,滚得满地都是。而凌云派出去买樱桃的护卫正和一个满脸络腮胡子的大汉打架。周围远远地站着十多个人看热闹。

凌云一看,立即带人下楼赶了过去。

不过是买一篮子樱桃,怎么就闹出打架的事情来了?凌云黑着脸,刚刚走出没几步,又将其他人都打发回去:“你们都回去,好好护着公子和少奶奶,谨防有人调虎离山!”

跟着凌云的几名护卫一听,立即回到酒楼,并加强了防守。

杨彦一直关注着下面街上的打斗,脸色有些不大好看。

“哥哥,没事,樱桃洒了咱们另外再买就是。不过是件小事,没有必要闹这么大,让卫七回来吧!”安然虽然不知道究竟怎么回事,但总觉得为一篮子樱桃到要打架的地步,实在是没有必要。既然樱桃成熟了,拿着银子还怕买不到?

杨彦摇摇头道:“卫七似乎不是那人的对手。先看看再说……”

买个樱桃也能出这样的事情,杨彦也忍不住想:难道他行踪已经暴露,这是对方的调虎离山之计?

凌云赶到以后,立即便出手将卫七救下来,而后迅速退开几步道:“究竟怎么回事?”

凌云问的是卫七,目光却一直盯着对面那络腮胡子。

那络腮胡子看起来三十多岁,身材高大魁梧,一身衣裳是用最耐洗的粗葛布作的,但却干干净净。此人第一眼看着像是个老江湖,但细细看来又似乎不大像。

这样的人非常符合一种情况:原本的江湖高手,新进刚刚被人招揽。

于是,凌云的目光就越发不善起来。

看样子,此人还真的是来找麻烦的。他要不要劝殿下改变行程?可是真到了船上,那些人要是在水里动手,只怕更糟糕。要不然还是联系后面的卫队,再多派些人来?或者,干脆来个请君入瓮,一网打尽?

那络腮胡子见卫七来了帮手,心中怒气更甚,根本不肯停手,追上去就要以一敌二。

凌云一见,也顾不得以多欺少,直接对卫七道:“速战速决!”

“是!”卫七口中应道,立即配合凌云合击那络腮胡子。

那络腮胡子的功夫比卫七要高,但也就跟凌云在伯仲之间,如今凌云和卫七联手,他就慢慢占了下风。

那络腮胡子越打越怒,一边还手一边骂道:“老子最见不得你们这等有钱人自以为是仗势欺人,有钱就了不起啊!……以多欺少,算什么英雄好汉?”

说话间,这络腮胡子竟然凭着这一股子怒气换了一种不要命的打法,让凌云和卫七有了顾忌,反而打成了平手。

酒楼上,岳朝城见凌云一时半会儿间拿不下那络腮胡子,也不禁皱眉道:“公子,要不要再派两个人过去?”

王锦文立即小声反驳道:“不,小心有诈!谨防有人调虎离山!”

安然虽然见打斗很精彩,但她知道自己这不是在看电视,这是真人打斗,其中一方还是自己人,心便一直提着,不由担忧地拉着杨彦的衣袖道:“要不然,让凌云和卫七回来吧?”

既然担心有人调虎离山,他们不打了赶紧回来还不成么?不过,到底是怎么回事啊?

杨彦摇摇头,安慰她道:“别担心,以凌云的本事,不会吃亏的。先看看对方的来头再说。”

这时,凌云也被那络腮胡子激出无限的火气来。不怕死是吧?不要命是吧?难道他凌云就怕死不成?

身随意动,凌云的打法随即也变了。哪怕拼着挨对方一下,也要将自己的拳脚打到对方身上。于是,形势逆转,那络腮胡子再一次落到下风,身上很快多挨了几下。

凌云的武功是杨彦手下最高的一个,他的拳脚可不是孩子挠痒痒,那络腮胡子尽管皮糙肉厚,也吃了几个暗亏。恼恨之下,他终于拔出了绑在背上的大刀。

那是一把长约两尺有余的大刀,刀刃锋利,在阳光下反射着道道耀眼的白光;刀背很厚,一看就知道重量不轻。

络腮胡子武器在手,舞得虎虎生风,形势再变,立即将凌云和卫七压了下去。甚至卫七猝不及防之下,胳膊上还挨了一刀。幸好他闪得快,伤得应该不深。

凌云恼恨不已,立即拔出腰间软剑,灌注内力之后,便成为一把锋利无比的宝剑。因为之前那络腮胡子没有用武器,卫七和凌云也没有用武器。但如今既然对方都用了武器来,他们也就没有了顾忌。

与此同时,卫七也取出了自己的武器,一柄挂在腰间的短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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