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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狗一样的竹马(6)

章宇总喜欢用“给外婆告状”来威胁自己,因为不管他说什么,外婆都只相信他。

家里的糖果、水果、核桃,都只有章宇能够享用。

这个年纪尚且不知道重男轻女的概念,但方棠却知道,外婆不喜欢她。

很不喜欢。

不管她怎么努力,怎么表现,都不能让外婆高兴。

所以她从小就更能揣摩人。

既然不能让外婆高兴,那就尽量不惹外婆不高兴。

她在幼儿园老被夸懂事,但懂事的代价,就是不合龄的成熟。她看别的孩子的时候,总有种凌驾于上的孤独感。

***

不过这些事情都过去很久了。

对于大人来说,接近一年。

可对于每一天都十分漫长的小孩子来说,已经过去了十年八载。

只是,有一点方棠很清楚,她和别人不一样。

她能想到很多赞美英雄的词汇来形容自己:成熟、坚强、淡然、机灵……

就好像现在,别的孩子要么因为想家,在门口大声哭泣,要么兴奋地期待着新的朋友。

——包括林澈也在兴奋。

她却在为自己与众不同的超凡脱俗而感到一丝丝忧伤。

“林澈,这里的学生都是家属幼儿园直接升上来的是吗?你们是不是都已经认识好久好久了?”

……

说出这句话的时候,她突然觉得很丢脸。

她酝酿了情绪,反省了自我,遗世而独立了半天,说白了,翻译过来就是:

别的小朋友早就三两成群,她担心这么特别的自己找不到小伙伴。

“当然不是!”林澈声音一下子扬了起来,“我就不是!”

他拍拍胸脯:“我和江简都是在机关幼儿园读的书!”

“真的?”

她欣喜了一下,又摇头:“就算你没在这里读幼儿园,你们从小也都认识。”

“江简就不认识,他五岁才搬来这里。”林澈有点着急,“我也只认识三区的孩子,一二区的孩子我都不认识!”

“不过你放心,我会一直陪着你,不会让你一个人的。”

他像是看穿了方棠的小心思,做出小男子汉的姿态,郑重地保证。

方棠总算微微一笑:“嗯。”

林澈松了口气,拉住她手:“走,我们先去班上!”

***

家属小学特别小,一个年级只有两个班,每个班四十名学生。

他们四个全都在二班。

林澈并没能如愿和方棠成为同桌。

他个子偏高,坐在了倒数第二排。

方棠坐在正数第二排。

中间隔着一个走道和一个江简。

林澈瞪了江简的背影好半天,恨不得看出个洞来。

但他一点办法都没有,他要是坐到前面,对后面个儿矮的同学不公平。

棠棠坐在后面,对棠棠不公平。

老师在上面笑眯眯地讲了半天,林澈一个字都没听进去,只能无奈地感叹。

算了,这个位置也不坏,好歹能从斜后方看见她呢。

班主任姓金,是四十多岁的女教师,留着一头最近在中年女性中非常风靡的小卷短发。

安排好座位后,让孩子们一个接一个到讲台上做自我介绍。

方棠同桌是个皮肤稍微偏黑的女孩,看起来很健康。

她貌似很兴奋,和前面熟识的人说了一圈话后,终于把兴趣放到同桌身上。

“你叫什么名字,我叫文婷,你呢?”

“我叫方棠。”

文婷兴致勃勃的:“我以前没见过你,你没在这里读幼儿园吗?”

方棠摇头。

对方像是一下感受到使命感,坐直了。

“别担心,到时候我给你介绍班上的同学!”

方棠对她友善地笑了笑,一点头:“谢谢你!”

然后认真看着讲台,试图记住每一个小伙伴的名字。

文婷偶尔会对同学做补充说明。

方棠就一心二用,两边都听。

只是没过上太长时间,她就恍惚起来。

老师没有限制大家自我介绍的时间。

不少同学站上去的时候都会抬头挺胸,露出睥睨天下的神色。

那一刻看起来像是身处星光舞台之上,下面全是黯淡无光面容模糊的观众。

这种姿态,和方棠脑内幻想的姿态一模一样!

她眉头一皱。

突然意识到事情不简单!

方棠看了看周围。

小朋友们都很认真。

可对于上面同学稀奇古怪的经历,并没有太多惊奇。

她蓦地又有了种看破人心的荒谬感。

她小声问:“文婷,他们是不是,很厉害?”

“才没有!”

文婷立刻反驳:“只是他们自己觉得自己很厉害而已。”

她一脸骄傲自信:“我小时候经历的才多,我讲笑话得过奖,小厨师活动时把指头切到了,我还生过差点死掉的病!”

方棠瞪大眼睛,怔怔看着文婷。

倒不是因为她说出了什么让人震惊的话。

只是——

原来大家都觉得自己很特别。

大家都觉得自己与众不同。

讲台是他们展示自我的第一个舞台。

所以,这场自我介绍,真正的听众很少。

在场大多数人都是等着自己出场的小明星。

方棠一下失去了兴趣,只理顺了自己的介绍稿。

我叫方棠,我刚搬来第三生活区。

我有很多爱好,不过我最喜欢的还是看书。

我很喜欢《堂吉诃德》和《浮士德》这两本书。

希望以后能和大家成为好朋友。

她托着小下巴,两股不一样的情绪在她心里沉沉浮浮。

一股为她过于超前的爱好而感到骄傲。

一股却为没有听众而失落。

两个小人在心里不停吵架。她无聊地想着,如果自己能变成表哥喜欢的光GENJI——

穿着闪闪发光的衣服,梳着酷酷的飞机头。

踩上滑板,跳到讲台,在乱晃的灯光里唱一首《风中的少年》。

大家肯定会觉得惊奇,肯定会把视线都聚集在她身上。

因为他们都是小明星,而她是超级超级大的大明星。

她叹了口气,让大明星的梦在脑袋里持续了一段时间。

直到一声温软传来。

“胡蝶。”

方棠把托着下巴的小胳膊放回桌面。

她抬头看向讲台上的女孩。

身体瘦瘦的,细细的。

穿着粉红的连衣裙,一副温和的样子。

她用好听的声音轻轻说:

“我叫胡蝶。住在二生活区。”

“我的爱好是看书。”

“最喜欢的作家是前苏联的高尔基,最喜欢的书是高尔基的《童年》。”

……

方棠脑袋里扫来扫去的聚光灯一瞬间熄灭!

***

她张开嘴,表情惊讶。

这时候“第一个这么做的人是天才,第二个这么做的人是庸才”的概念并不清晰,但方棠下意识就觉得很糟糕。

她是不是,不能再说堂吉诃德了?

关键在她挣扎的时候,文婷还补充一句。

“胡蝶很可怜的。听说她姥姥用椅子打过她,而且,她妈妈去了很远的地方,再也不会回来了!”

小孩子总觉得“死”或者“离婚”是非常忌讳的话题,在大人的引导下,刻意说成去了远方。

可大家都心知肚明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方棠愣愣地眨着眼睛。

就连她引以为豪的悲惨背景,此时此刻也抛弃了她。

因为那个女孩什么都比她“更多”一点,站在讲台上,闪闪发光——

和林澈一样。

“到你了。”

文婷推了推她。

“方棠?”

方棠回过神来。

她为自己的新发现而难过的时候,不知不觉已经轮到她上台。

可她还没来得及换第二套说辞。

一下子,各种线索在脑海交织,搅成一团,根本理不清楚。

想说的好像很多,可全都是小片段,凑不成一整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