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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以北(3)

作者: 劈雾人 阅读记录

又过了一会,金发人揉了揉眼睛,他不再雕刻骨头。他理所当然地走到床边,脱了大衣,又开始脱内衬的衣服。

常无用听着帐篷外,沉沉的风声。

☆、部落

常无用没有父母,她高中的时候,父母在同一天死去。她没有朋友,她从来很难去相信一个人。她曾经喜欢过一个人,但她不敢表白。除了阅读,她没有其它的兴趣。

她的一生,都是在乞求生活,她扮演他人眼里最合适的形象,却从来不知道活着的意义。

而今,她突然明白了,看着脱下内衬的金发人。常无用发现,她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但她知道自己不想要什么。她不想再对生活乞求,不想再被强迫,不想自己的命运被别人捏在手里。

事情都是有因有果的,她不会无缘无故突然出现在这个世界。常无用暗自下了决心,她要做的第一步,就是活下去。第二步,就是要找到离开这个世界的办法。

这个人类社会发展落后的,命运随时可以被别人主宰的世界。

常无用站了起来。

金发人此时只穿了一件薄薄的麻布单衣,正朝她逼近过来。常无用直直看着他的眼睛,她发现那是一双蓝色的,纯净的眼睛,磊落地和她对视。

常无用内心升起一丝希望。

金发人伸出手,解开常无用的兽皮大衣。

大衣解下,常无用感觉到自己的脖子暴露在空气里,起了一层鸡皮疙瘩。她咬了咬下嘴唇。

但她却发现金发人的注意力完全集中在大衣身上,他从大衣上缝的袋子里掏出两片干瘪的树叶。

他自己朝自己嘴里扔了一片,递给常无用一片。

不会有人在狩猎的时候随身带着□□,常无用想,她接过叶子,放进嘴里。

一股薄荷的味道在嘴里弥漫开。

金发人拿起地上石碗里化好的雪水,漱了漱口。他把雪水递给常无用。

常无用发现,这个部族似乎没有她想的那么落后。

小石灯黄色的灯光,照耀着金发人的侧面,显得他睫毛格外得长。接过石碗的瞬间,灯光清晰照在金发人只裹着薄薄一层麻布单衣的身体上,常无用手抖了一下,泼了一半的雪水出去。

“唔?”对方迷惑地歪了歪脑袋。

常无用却看着金发人胸前微微的凸起,这是…她下意识伸手碰了一下,很软,很有弹性,常无用还确定性地捏了捏。

“啊?”对方双手交叉把胸护住,白皙的脸颊显而易见地红了起来。

“噗嗤——”常无用忍不住笑出了声。

对方通红的脸颊,白皙的脖颈线条顺滑,没有喉结。再看看那双扑闪的蓝色大眼睛,长长的睫毛。加上刚刚手上实打实确认的胸部。

原来金发人是女孩子啊。

常无用想了想,这人是短发,脸庞线条偏英气,又在狩猎队,还是所有人里面最高的一个,也不怪她先入为主。不过,现在想想,虎皮人对这人的讨好态度,明显和学校里追女孩的男同学一模一样。

等常无用漱好口,金发人已经钻进了被窝里。她明显对常无用刚刚的行径有些惊疑不定,但还是让常无用也钻进了被窝。

床很窄,两个人就这么头对头地挨在一起。

“负里呀。”金发人突然说。

“什么?”

“负里呀。”金发人指了指自己。

“芙丽雅?”常无用重复了一遍。金发人高兴地点了点头,看来,这是她的名字。

“常无用。”常无用也告诉她自己的名字。

“丈呜羊?”对方重复。常无用嘴角抽搐了一下,不得不也点了点头。

兽皮被子很厚,但常无用依然浑身发凉,她迷迷糊糊的,感觉到芙丽雅从背后把她搂住了,温热的体温像一个小火炉。她终于睡着了。

一大早就要开始赶路了,常无用起床穿鞋时候才发现,她的小皮鞋被换成了一双崭新的毛靴子。她感激地看了一眼收拾东西的芙丽雅,对方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

整个队伍加常无用有7个人,三队雪橇。每个雪橇上都绑上了重重的行李。当所有人都收拾好之后,常无用发现每个人脚下都有一对有点像梭型网球拍的东西。芙丽雅教她怎么把脚套在上面。走了几步,常无用发现这个拍子可以把雪压平,这样行走的时候不会深一脚浅一脚。

每个人身上都背了东西,除了常无用。

他们很快就出发了。

路途很遥远,他们越往前走,积雪越厚。路上没有什么人说话,偶尔几句,也都是愁眉不展,常无用有好几次休息的时候看见芙丽雅忧心忡忡地盯着地面的积雪。

常无用走得很吃力,到后期她一直被芙丽雅牵着走。两个人都带着厚厚的手套,但芙丽雅把她的手抓得紧紧的。

当终于天黑的时候,一行人才开始扎营休息。

今天守夜的人是虎皮人,他叫乌塔。看得出来,他是领头人,什么时候休息,什么时候出发,怎么走,都是他在做指挥。

对她龇牙笑的那个人,叫达达。他只比芙丽雅矮了一点点,虽然他也很黑,但仔细看的时候,会发现他的相貌非常周正,甚至可以说帅气。他对常无用非常友好,事实上,这种友好对常无用来说有些熟悉,这是一种典型的男性对女性的追求性友好。

虽然所有人都是听乌塔的命令,但常无用发现所有人都对芙丽雅很尊敬。而乌塔则想尽一切办法想讨好芙丽雅,但芙丽雅不怎么回应他。

通过和芙丽雅的交流和询问,常无用发现他们说的是粘着性很强的语言,通过复杂的前缀后缀,他们可以把一个单词从原来的词根拉到很长。这门语言的并不是太难。

他们就这样白天赶路,晚上休息。当常无用心里计数到第十天的时候,她发现队伍里的气氛开始变得活跃,这一天他们在天蒙蒙亮的时候就开始赶路了。休息的次数明显比平时少了,队伍里说话的人变多了,每个人都露出高兴的神色。

常无用知道,快到目的地了。

首先看到的是一排连贯的山脉,这是常无用来到这个世界第一次看见山脉。极力远眺,常无用看见山脚下有一圈围起来的大帐篷。

整个队伍发出一声欢呼。

汪汪汪的雪橇犬的叫声此起彼伏,当他们走近的时候,冲出来了几条雪橇犬,还有几个穿着厚兽皮衣的小孩尖叫地跑出来。女人们则开始麻利地从雪橇上往下卸东西,她们一边卸一边低声询问着常无用的来历。

常无用听到了“女人”“哪里”这样的单词。

一个穿着桶状兽皮衣,戴着兜帽的小孩正摇摇晃晃地朝常无用走过来。

“塔克——”一个卸东西的女人连忙喊。

但小孩充耳不闻,抱住常无用的腿,一双大大的黑眼睛滴溜溜地看着常无用。

这是一个圆圆肉肉的,非常可爱的小男孩,脸上脏兮兮的,可能不过2岁,他正嘀嘀咕咕地对常无用说话,奶声奶气的声音,可惜常无用一点都听不懂。常无用蹲下来把他抱他,发现他的袖子被缝了起来,小家伙咯咯笑着,一个劲地嚷嚷。

赶过来的女人显然对自己儿子的打扰感到抱歉,她从常无用手里把小男孩接过去。常无用发现,她对自己的情绪更多的是抱歉,而不是戒备。这让她安心很多。

“嘿!”常无用听到乌塔粗声粗气地喊了一声。

这些天,别人都开始叫她“丈呜羊”,只有乌塔,总是用“嘿”来称呼她。乌塔对她还是很戒备。

常无用应声过去,她发现乌塔的神情有些得意。他带着常无用往最大的帐篷里走。

这有些不对,常无用皱着眉,她应该先呆在芙丽雅身边,她想。

她停住了脚步环顾四周。

却发现,芙丽雅不见了。

作者有话要说:每天三更,会更完

☆、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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