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来几天,周琴果然找了他们,对象不是沈若飞,却是潘夏。她把自己那么多年的经历以及对沈若飞的爱慕都写在了邮件里,看得潘夏这个外人兼敌都唏嘘不已。在邮件的末尾,周琴写:“夏姐,原来我是打算和你一起跳下去的,但是看到若飞的时候,我心软了。他拉着你的手,他的眼里只有你,就算是我和你一起死了,他缅怀的那个人也只会是你吧。我不想他难过。我对于我所做的一切声‘对不起’,也许,以后再也没机会见面了吧。祝你们新婚快乐。周琴。”
原来,她打算……
潘夏想着,只觉得身上一冷,看着专心致志作画的沈若飞,许久不出话来。沈若飞注意到她在看他,对她微微一笑:“为什么这样看着我?沉醉在我的侧脸之中吗?”
“不要脸!”潘夏笑骂。
她思来想去,还是没有把这封邮件给沈若飞看,把一切埋藏在了心里。沈若飞见她神色有些不对,放下画笔,搂着她:“在想什么?”
“没什么。”
“我妈酒席什么的都订好了,挑个好日子就能办婚礼了。”
“哦。”潘夏心猛地一跳,然后木然地点头。
婚期将近,她也越来越紧张。虽然和沈若飞结婚也就是一张证书,一场仪式的事,但是想到要和他这样一辈子在一起生活,还是脸心跳地不校上次的亲密接触被周琴的事打断了,但这种事……也是迟早的吧。
要和沈若飞……
只要一想起要和沈若飞做最亲密的接触,潘夏的脸就会变成柿子,眼下的亲密接触更是让她有不出的自在。沈若飞揽着她的腰,气息近在咫尺:“不如我们把事办了?”
“什、什么事?”
“反正是迟早的事,晚办不如早办。”
“是,反正迟早要办,那不如晚点好了。”
“可是我等不及了。”
沈若飞的气息越来越热,潘夏只觉得自己就要融化在他的怀抱里了。她看着沈若飞乌黑的眼眸,嘴角扬起的弧度,漂亮的锁骨,白色T恤下若隐若现的结实身体,觉得自己好像茶壶一样,脸涨得通,两个耳朵开始冒气。沈若飞弹弹她的面颊,她好像触电一样跳起来,咬紧嘴唇,下了一个决定。
“沈若飞……”
“嗯?”
“那个,我,我同意,不过你知道我从比较怕疼……所以,可能的话,能不能快点……”
“潘夏你在什么!我是什么时候去民政局把证领了!”
“啊?”
“不过既然你那么想的话,现在也没关系。”
“沈若飞!”
“我委屈点,牺牲点色相,就让你如愿以偿好了。”
于是,潘夏这才知道什么叫作‘自作虐,不可活’。
大结局盛若夏花
半年后。
在欧洲成功开画展的“盛夏”回了国,然后又在媒体的眼皮底下消失不见,恨得多少记者砸坏羚脑。在这半年中,唯一能给盛夏专访的是COCO杂志社的编辑陈薇,眼下,连她也打不通潘夏的电话,正对着电脑骂骂咧咧。
“该死的潘夏,真是标准的重色轻友!亏得我还算是他们半个娘!唉,她烦心的时候能找我,我被宋以轩那混蛋气得吐血的时候能找谁?我下辈子再也不做女强人了!”
陈薇在QQ上愤愤给潘夏留,严厉谴责她重色轻友的行径,顺便问候宋以轩的全家。与陈薇阴霾的心不同,此时的潘夏正在阳朔晒着日光浴,快活似神仙。
又一天过去了啊……
潘夏慵懒地躺在床上,看着窗外的夕阳一点点下沉,看着正在认真作画的那个俊美男人,只觉得心中充满了满满的幸福。一个月前的盛大婚礼在她脑海中永远定格,婚礼上父母的眼泪也让她永远记在了心郑主任终于和王教授终于复婚了,两口子一起出席婚礼的时候还有点不好意思,远在南非的汪洋也在邮件上对她表示祝福……
可谁能告诉她,为什么会沈若飞这么忙?
沈若飞一直在忙画展的事,现在才有时间和她一起度蜜月,积了一肚子怨气的潘夏一定要趁机玩个够本。她翻着杂志,查找着蜜月旅行地,突然觉得肚子饿了。她摸摸肚子,:“沈若飞,我饿了。”
“想吃什么?”沈若飞问。
“想吃你做的炸酱面。”
“等下。”
沈若飞放下画笔,急忙去厨房忙活,而潘夏理直气壮地坐在床上等开饭。她也不知怎么,最近越来越喜欢睡觉,食欲也越来越大,人都比以前胖了一圈。她越来越矫,除了沈若飞亲手做的饭不吃,而沈若飞也好脾气地满足她所有的要求。
他们远离尘嚣,在阳朔已经住了五天。
记得当初来阳朔旅行的时候,潘夏曾经想在这里定居,没想到沈若飞真的在这里买了一套房子,面朝着漓江,寂静的好像是天堂。房间里堆满了沈若飞的画作,空气中也弥漫着好闻的淡淡的油彩的味道。潘夏在床上无聊地翻着杂志,在蜜月旅行推荐地的后面突然看到有一篇讲早孕症状的,看着看着,突然睁大了眼睛。她想起自己足足有一个星期没有到访的例假,突然起身,从抽屉里拿出什么就跑到了厕所。等她从厕所出来的时候,沈若飞已经做好了饭,看着她奇怪地问:“潘夏,你怎么了?脸色怎么那么难看?”
“没什么……”
“过几天我们先回家看望下老人家,然后去希腊、埃及那一带玩吧,就算是度蜜月了。或者去欧洲?反正婚假时间很长,可以好好玩一下。”
“那个,恐怕不协…”
“为什么?你不想旅游吗?”
“我好像,似乎,可能……肚子里有孩子了。”
潘夏哭丧着脸和埃及金字塔拜拜,沈若飞脸也一沉,然后飞快地抱住了她!他轻敲自己的额头,懊悔地:“居然没发现……多久了?”
“我怎么知道!也许,一个月?”
“好,从现在开始,你什么地方也不要去,我们立马回家。”
“可我好想去埃及……”
“我不能去就不能去。我现在就去订飞机票。”
“可我们才出来五天!”
“谁让你怀孕了?”沈若飞坏笑,骄傲地自我表扬:“想不到我还挺厉害的,一下子就……”
一个枕头朝他的脸上摔去。
“潘夏,你谋杀亲夫啊!”
“我不管,我要出去玩!都怪你!”
“可是我们要有宝宝了,不好吗?我希望是个女孩子,长得像你。”
“沈若飞……”
沈若飞的脸贴在潘夏的肚子上,神是那样的宁静而虔诚。潘夏摸摸他的头,看着窗边不断撞击,发出清脆声响的风铃,也终于笑了起来。虽然她还没有做母亲的觉悟,但是能为自己最深爱的男人生下后代也不错吧。
“沈若飞,我要吃糖。”潘夏。
沈若飞听话地从口袋里掏出几颗牛奶糖,剥了糖纸放到潘夏的口中,潘夏顿时觉得一股甜蜜把自己充满。
笨蛋如她,迟钝如她,不久前才知道沈若飞随身带着糖是担心她百年难得一遇的低血糖,真是感动不已——只是那么的事,他居然记了那么久,还坚持了二十年……
这样的男人,她怎么能不爱?
一阵风吹过,窗边的风铃又响了起来,声音清脆动人。风铃下挂着一张字条,是潘夏和沈若飞昨天去那棵大榕树下取得的。沈若飞打着特殊结子的带子让潘夏第一时间认出,不管沈若飞的威胁,愣是委托一个高个的帅哥把它抢了下来。带子上,沈若飞的字是那么熟悉。
我希望潘夏做我的女朋友。二十五岁的沈若飞代五岁的沈若飞留。
看到这些字的瞬间,潘夏的眼睛了,不顾一切地把它紧紧攥着,不让沈若飞再次抢走。她望着写满了心愿的大榕树,握紧了手中的带子,然后,微微地笑了起来。
既然心愿已经达成,不如把位子留给其他怀有希望的人吧。她的幸福已经就在手中了。从现在起,她不会痛苦,也不会迷茫。她的生活就好像是路边的花朵一样,绚丽着,绽放着,永不凋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