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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老宫失忆了[娱乐圈](155)+番外

“当时杜兰特之所以选择了母亲当他的助手,而没有选择贝尔纳,只是因为母亲是女性,一个遗传基因优秀的女性,以后会生育,而生下来的孩子,会更加符合他的要求。那时,在实验的过程中,他故意让母亲接触到了某种罕见射线的辐射,而这种辐射对母亲的身体造成了不可逆的隐性伤害,直接导致了母亲在怀孕后期,腹中胎儿的生命体征越来越弱。”

叶闪闪瞬间就明白过来,“杜兰特从一开始,就想把幼梨妈妈当成实验母体?只不过他没有想到,后来实验室会直接取缔,而幼梨妈妈会嫁到宫家?”

“是,”宫越的声音里都带着冷意,“但最终母亲还是没有避开,在快要失去腹中的胎儿时,已经尝试过无数种办法的她,想起了实验室还没有完全研究成功的α试剂。又通过自己的研究改良,最后和贝尔纳一起把这种试剂做了出来,救回了我的命,让我能够平安地出生。”

宫越没有再说下去,但两个人都明白了后来发生的事情。

到宫幼梨后来发现,即使她已经做了改良,宫越也暂时没有出现任何的不适,但α试剂的不良反应和副作用,依然是巨大的,存在着令人害怕的隐患。

就像是埋在地下的定时炸弹,不知道哪一天就会爆发出来。

于是,为了解决解除α试剂为宫越带来的隐患,宫幼梨加入了造神计划。

而与此同时,杜兰特和宫泽结盟,将未经过宫幼梨改良的α试剂用在了宫泽的身上,却没想到宫泽没能承受住药力,竟然出现了基因上的崩溃,直接表现为进行性的肌肉骨化。

但他们没有准备放弃这个难得的“实验体”,而是继续研究。后来发现宫迹已经没有多大的研究价值了,这才将视线转移到了宫越的身上。

但或许是因为不确定,在策划了一场车祸之后,杜兰特将宫越的血液样本取走,进行研究,却没有任何他所期待的结果,并且原本预计应当出现的,记忆崩溃的状况也没有出现。于是后来的时候,才会有易斯特的背叛。

到现在,原本应该出现的第二次记忆崩溃,也没有出现,这让杜兰特开始怀疑,宫幼梨当年是不是根本就没有用上α试剂。

“宫泽邀请我三月四号去打猎。”宫越握着叶闪闪的手往里走,他的手很凉,但五指的力道都有些大,

“杜兰特告诉宫泽,他现在依然相信,我是α试剂下,最成功的试验品,而我身上携带的基础基因图谱,就是通往造神计划的大门。”

“所以,他不会放过我,”宫越停顿了一会儿,带着冷厉的意味,“当然,我也不会放过他,不,是他们。”

日历翻得很快,时间很快就到了三月四号。天还没亮,叶闪闪就跟着宫越起来了。

宫越已经穿上了一身猎装,褐绿色的上衣,翻拨领,前身的门襟用的纽扣,两个带盖口袋,再加上两个大的“老虎袋”。而后背横断,后腰身明缉着腰带,袖口处加着袖袢,两侧的肩袢上绣着古老的纹路,脚上踩的是皮质的长靴,显得潇洒利落,有一种令人惊叹的气质。

因为天气还有些冷,所以衣服用的是羊绒的料子,柔软而温暖。

叶闪闪把黑色的手套拿过来,帮他戴好,又检查了子·弹袋,最后拿过那把宫越已经用了快十年的手枪。

这把枪是由传统的制枪师打造的,手握的部分十分的光亮,枪身线条迷人,没有带上硝烟味道的时候,就像是精致的艺术品。

没有多说什么,最后把一枚微型的监探定位仪递给了宫越,又帮他戴上了隐形耳塞,叶闪闪最后亲了亲宫越的嘴角,注视着对方黑沉如深湖一般静默的眼睛,

“哥,我在家等你回来。”

※※※

宫越达到目的地的时候,天才刚刚亮起来。

古老的城堡在树林的掩映之间,不能看见全貌。早上依然很冷,尼斯湖的湖面上聚集着阵阵的白色水汽,枯木残枝倒落在浅水的地方,显得有些枯败荒凉。

马蹄踏在潮湿的土地上,受过训练的猎狐犬跟在主人的旁边,一时之间,马蹄声犬吠声,打破了树林的宁静,有成群的鸟雀被惊起飞走。

已经到了树林的边缘,十五对猎狐犬在随猎人员的指挥下,冲进了树林里。

宫泽驱着马到了宫越的旁边,“你上次说的,想对付老卡里奇的事情,我想了想,还是很可行,毕竟他已经在我们宫氏作威作福这么几十年,就算是当年跟着你爷爷,有功劳,这么多年,也算是够了。你和我联手,不怕做不成。”

他手上握着马鞭,看着身姿挺拔的宫越,叹了口气,“要是你的父母有机会能够看到你现在的模样,肯定会非常欣慰的。”

宫越坐在马背上,脊背挺直,听了这句话之后,眼里划过一丝怀念,很快又掩藏了起来,明显不想多谈这个话题,“应该是会的。”

发现宫越这样的态度,宫泽很快就换了个话题,

“这树林里有几只红狐,也不知道我们今天运气够不够好,能不能遇到。不过狩猎雉鸡也很有趣,它们的羽毛十分华丽,特别是尾羽,我年轻的时候,把猎来的雉鸡的尾羽收集起来,全数送给了凯瑟琳,到现在她都还珍藏着。”

“您和六叔母向来十分恩爱,”宫越手拉着缰绳,听着犬吠声,语气不急不慢,“上次去看望表弟,没能问候六叔母,希望下次还有机会。”

看着茂林掩映的山林间,没有等宫泽先开口,宫越直接抬手,用手里深棕色的马鞭指了指,“六叔,我们比比,谁在林子里猎到的猎物多,”

说着,显得有那么些不客气,“赌一个海湾的开发案,您敢吗?”

宫泽看着眉眼间带着淡淡挑衅意味的宫越,心道还是年轻人,就算在高位坐了这么多年,还是没有学会藏锋,半点沉不住气。不过嘴里却是爽朗的笑,开口说到,“走吧,今天六叔让你见识见识。”

夹了夹马腹,马鞭在宫越的手指尖转了个圈,他策马往前跑了两步,回头看了一眼宫泽,应了一声,

“我很期待。”

第104章 闪闪亮一零四章

过了正午之后,气温已经逐渐升高了, 林间的雾气全都散去, 远远地可以听见猎犬的叫声在回荡。

“打猎最吸引我的地方, 就是在于追捕的过程,看着被瞄准的猎物在夺命地奔逃, 那种慌乱惶急, 总是会让人心情愉悦。”宫泽骑在马上, 猎枪背在身后,表情轻松。

“这些年, 我最喜欢猎红狐,红狐一般在黄昏和清晨的时候出现,它们非常机警,而且很善于隐藏踪迹,一般的猎犬都追不上它们。但它们的气味很重,所以只要血统优良训练得很好的猎犬,还是能找到,然后一枪, 就可以得到完整的红狐。我的收藏里面, 有几只保存的很好的狐狸, 非常精美,有机会给你看看。”

马跨过低矮的灌木丛, 让宫越的身形晃了晃,他不动声色地点头,“您的狩猎技术很好, 我听很多人都称赞过。”

接着,又说到,“我记得您以前和老卡里奇,一起去英国北约克郡的古猎狐场打过猎?”

宫泽点头,笑容浮了出来,“老卡里奇也喜欢打猎,所以我和他去过几次,不过他现在身体也有些不行了,但老而不死,还把着手里的权利不放,这就让人厌烦,”

他笑着看向宫越,“不过,这些事不用太着急,你还年轻,要沉得住气。”

“嗯。”

“走吧,你一上午打了十几只雉鸡,我已经让厨师,在林子边缘的那间别墅里等着了。他手艺很好,我出门打猎,都爱带着他来料理野味。”

说着指了指方向,“等到黄昏的时候,我们叔侄两个再出来打红狐。”

两人骑着马往树林的深处走,宫越一只手拿着猎枪,看着树林里的景色,正在听耳机里叶闪闪的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