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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富贵荣华(74)+番外

锦荣依旧笑笑不语,方家三姐也只当她女儿家羞涩,她这位妹妹平素大胆冷静又聪明得不像话,难得有像个‘害羞’的时候。

“你这耳环还没戴上呢,我给你选选。”方宜容伸手要去首饰盒里挑时,目光却瞥到了台上的报纸,奇道,“你又在看这些新闻,外面为这事都闹翻天了,说那位要当的不是总统,是皇帝呢。宣诚和爸也在说这事,说得我脑子疼,妈还骂了他们一句,说今天是你的生日,有什么公事带回家谈什么。”

方宜容口中的‘宣诚’是她的丈夫顾宣诚,是位外交官,和方宜容夫妻恩爱,结婚这些年都没红过脸。

“这些家国大事还不用我们担心呢。”方宜容话中流露出了她的天真不知事,即便长了锦荣几岁,她也是骄养长大的千金小姐,出嫁前后都是被人呵护疼爱,对世事的不屑也不足为奇。

锦荣笑了笑,拿过报纸折起随意地收进了下面的柜子里,“我也就看看而已,闲得发慌而已。”

“你还闲。”方宜容嗔怪了一声,“我可听怀云,允岚他们说了,打牌骑马没一个能比得过你,他们都不敢和你一起玩。”

方宜容在首饰盒里从翡翠耳环挑到珍珠耳环,嘴里还道,“你啊,从小到大都这样,学什么都快,都轻而易举就能把别人甩到后边去,以后要是碰了壁怎么办?”

当然,她话里是这么说,却也不相信他们这样的人家能吃什么苦。

就是嫁人,有乔外公在,还是由着锦荣喜欢谁,过什么样的生活。

“就这个吧。”方宜容取出了一对圆润光洁的珍珠耳环,笑道,“妈给你准备了一条金色珍珠的项链,配这个正好。”

“三姐给我带上吧。”锦荣温柔笑道。

“好。”方宜容用心地给她戴上了耳环,镜子里戴着珍珠耳环的少女,穿着蕾丝白色百褶长裙,年轻而明丽。

“生日快乐,锦荣。”

方家最受宠爱的九小姐生日宴,来的客人也不少,有政府里和方父方家哥哥交好的官员,也有相熟的社会名流名媛。

好在方家公馆非常宽敞,又有五六十个仆人,专门的西餐中餐甜点师傅,足够招待前来的客人。

这些人里大多方锦荣都不认识,除了少数方家的叔伯婶姨,还有同辈人,方锦荣和她的哥哥姐姐不一样,她没有去类似崇德,圣玛利亚之类的贵族女子学校上学,而且拜托父亲请来了家庭教师教导,刚开始别人还以为方九小姐学得不好,所以方先生请人在家中教导。

但没过多久就被打脸了,方九小姐的钢琴和画画甚至得到了玛利亚大教堂神父的夸奖,甚至说愿意推荐她去欧洲进修,可惜方九小姐并无此意,方家人也不强求,在他们看来,这些不过是娱乐消遣的东西,女儿有才华让他们骄傲,浪费与否也没关系。

也因为锦荣没有去上学,所以宴会上并没有她的什么同学,顶多平时由经过哥哥姐姐们介绍的朋友,现在大多也是他们的男伴或女伴。

虽然经常换来换去,这个时代的贵族男女似乎并不在意这点,一切只为了享受。

方锦荣觉得无趣,但也乖乖地站在方太太身边,任她夸耀。

宴会里到处觥筹交错,互相攀谈,淑女绅士打情骂俏。任外面战火纷飞,国将不国,这里依旧是歌舞升平,饮酒作乐。

她不认识这里的大多数人,而很多人也是第一次见她,毕竟他们来这的主要目的不是为了她,除了那扬名在外的豪富嫁妆,和方家的权势,她方锦荣有什么值得他们来这里只是为了看她吗?

在别人眼里,她才十八岁,只是受方家权势庇佑下的娇小姐,仅此而已。他们有着别人梦寐以求的权势,资源,机会,但裹足不前,在没有看到利益前不会轻易给出承诺,所以锦荣,说的话不会有人在意,他们想保护的只有自己的利益。

锦荣从来都很清醒,包括前十八年,所谓的纸醉金迷,红粉脂香也终有要醒来的一日。

她看向被雨水打湿模糊了一片的玻璃窗,微微笑了。

第66章 铁血金粉

夜色中,方公馆一片沉静,谁也没有发现方九小姐静悄悄地离开了,而且不再回来。

锦荣只留了一封信,“我要去做我想做的事了,从此再无方九小姐。”

不管方家人发现她不见还有看到这封信时是否会乱成一团糟,锦荣已经踏上了前往南方的路。

南方的沙城有两大匪帮,赫赫有名,连一些军阀都不敢招惹,但他们没扩张势力的重要原因在于两大匪帮结怨多年,不相上下。但忽然有一日,这两大匪帮居然心平气和地坐下来联合在了一起成为新的匪帮,有人传闻说,是一个年轻人单挑了两大帮,而且全都赢了,结果当上了新匪帮的帮主。

锦荣听到这则传言时,不禁笑了,这也太看得起她了,她方锦荣是人,又不是神仙,怎么可能同时打倒各有七八百人的匪帮呢。

真相其实是这样的,锦荣来到沙城后,听说了这两大匪帮的仇怨,还凑巧发现了两位帮主的弟弟妹妹相互爱慕,心生一计,找上了两位帮主说了几句话,在用那对小恋人的事设局,弄出了个惨烈的结果让两大帮化解仇怨,顺便控制了两大帮派,最后人没死,但那两位帮主也心服口服,毕竟锦荣打他们两个还是绰绰有余的。

简单来说是打一棒子给个胡萝卜,说着简单做起来其实也不容易,好在短时间内收服了这两大帮派,她要是再晚点动手,恐怕他们已经被沙城附近联合起来的军阀给吞了,要知道军阀早就看他们不爽了。

这也是两大匪帮所有人会真正归顺于锦荣的原因。

土匪嘛,古代称之为绿林好汉,锦荣上辈子打过不少交道,这回和他们相处起来也容易多了,虽然大多不识字,做事也凭着一股子血性,但也正好为锦荣所用,她现在需要的就是一批真正忠心于她的班底,不需要太聪明,有多少能力,忠心够拼就好了。

他们信奉强者,所以即便锦荣是个女人,但剪了短发,换上短衫,大口喝酒大口吃肉,还有一手好功夫后,也没什么关系了。

恐怕方家人看到现在的锦荣,也很难认出来了,那个平素穿着洋裙,穿着皮鞋的千金小姐,已经变成了一方土匪头子的方老大了。

造反起义这种事,锦荣也不是第一次做了,她忍不住感叹,果然是有一就有二,有二就有三,做多了会上瘾的。

所以如何把土匪训练成军队,锦荣也是有过经验的了。

对新沙帮的人来说,却是翻天覆地的变化,尤其是原来两位帮主,现在的亲家,初次见方锦荣时,他们都认出了她是个女儿身,不以为意,没想到她的几句话,一手动作便在短短半个月之间改变了沙城的局势。

那一身的功夫也够厉害,在他二人之上,他们也不知道方锦荣的来历,甚至于这个名字是不是真的,除了是来自北方之外,他们什么也不知道,但就是这样一个人改变了他们,还有两个帮派。

以前为了那些仇怨害死了那么多兄弟,他们心中有愧,现在能跟着方老大把那些外国鬼子打出中国人的国土,不再让外国人欺负中国人自己的同胞,也算是不枉为男儿了。

这当然是受方锦荣洗脑过的,对于这些可能大字不识的粗人,她毫不吝惜时间去给他们做演讲,尤其是洗脑式的演讲,不会做没关系,跟着她走,听她的指挥。

古代的时候她还不怎么敢这样做,担心被当成妖言惑众了,但现在不一样,这个时代至少比古代包容。

除此之外,她要教会他们什么是兵,什么是匪,真正的兵,不是欺压百姓,征收保护费,腐朽政府的走狗,而是保家卫国,战无不胜的英雄。

她要把这个认识烙印在她底下所有人的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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