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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富贵荣华(224)+番外

锦荣虽认识寻常草药,但人单力薄,身体又才刚刚好,好在孙刚找了几个人来帮忙。在锦荣的指点下,孙刚和其他人又摘了些薄荷叶,扛板归,车前草,鬼针草,海金沙,蒌蒿,蒲公英。

这些都是在山野间遍地,又有清热解毒功效的草药。

只是有些可以直接实用,有些适合煮水服用。护送行军的将士也很配合,在休息时帮忙支锅子,烧水煮开。也不奇怪他们这么热情,有好些个途中腹泻中暑的将士在喝过这些草药煮的水后,明显好了许多。

尽管锦荣只是开口说了几句话,什么活也没干,但待遇一下子就不同了。

比如日常的干粮,之前说是按人头分,但像宋锦荣这般手不提肩不能扛的瘦弱小子,能给一块糠饼就不错了。

锦荣醒来后,怀里还揣着没吃完的半块饼子,她咬了一口,非常艰难地才咽下去。

而现在,没等锦荣想着去挖几块山药根茎吃,就有军士送来蒸饼,同样是饼,差距可大多了,更不用说其他同行的如同孙刚这些人送的吃的。

也没人有任何异议,因为都清楚有宋锦荣在队伍中的重要性,

军中受伤的将士多,大夫稀缺,忙都忙不过了,更不用说给他们这些负责征召士兵入伍,顺带护送粮草的配给大夫了,一般路上什么病痛暑气,也只能苦捱着。

难得有个小大夫,虽说看着年纪小不经事,但本事是真的。

每种草药都能说出道道来,什么防暑气的,什么止腹泻,头晕目眩,随便在山野间采点东西都能治。说的容易,但过惯苦日子和行伍生活的将士,就知道这点平易能懂的话,有多么珍贵。

何况锦荣还没有藏着掖着,有人请教,她也耐心指点如何辨认,如何治病。

对锦荣来说,这的确很轻松,当然应得的好处,她也收下了,分到坐在牛车上的轻松活计,帮忙照看一些累倒的新兵或将士。

第191章

赶了近一个月的路,宋锦荣所在的这批征召新兵终于到达了西南大营所在的平沙,这还是没怎么休息的,几乎日夜兼程的结果,

在有感于路途艰难的同时,锦荣也猜测到了战事的紧迫,记忆中的大启朝虽贵为泱泱大朝,但早已无前两朝的兴盛繁华,兼之作为邻国的大狄也多年如一日的彪悍强硬。

大启和大狄几朝来都有摩擦,似乎是从开国时就有了,那时的开国太祖皇帝抱着非我族类,其心必异的态度大肆屠戮外族,连老幼也不放过,最后在西征路上去世。

可惜后辈子孙不怎么样,别说继承祖志了,也给了外族喘息的机会,随后联合起来建立了大狄,足以和大启抗衡。

听说过去两三百年了,大狄那边汉化也很严重,除了依旧逐水而居游牧民族的习性之外,语言和生活与大启这边没有太大的差别。

至于征战,应该是上层阶级博弈的结果,所知的信息不多,锦荣也无法判定这场战役的结果输赢。

相比起来,她更担心自己的小命。这副小身板,别说上战场了,就连扛长枪都有问题,当然,锦荣相信带她的总兵只要不傻,都不会让她扛枪,而是命令她冲到前面当炮灰。

好像当逃兵啊,锦荣一瞬间脑海里冒出了这个念头,但想到记忆里宋家的几个孤儿寡母,大启军律极严,一旦哪家出了逃兵,其眷属都是要以叛国罪斩首的。

锦荣抿了抿嘴,对记忆中的宋家人,她还是有点感情的。

既然当不成逃兵,那就得想办法在战场上活下去了。

到了西南大营后,新兵的第一件事,就登记入册,既是避免出现逃兵,也是防止混入敌兵奸细。

“宋锦荣,十四岁,丰州安平县人士……”

大多新兵是直接摁手印,当作是记上了,锦荣看了一眼那被捏的都快看不出什么颜色的红砂,心底浮现微妙的嫌弃之意。

看到旁边还备了几只细毫毛笔,也不是没人用,便取了一支,在登记簿上写了名字,

“字写得倒端正,读过几年书?”那门口坐在案桌后的主簿瞄了一眼那秀丽又不失大气的字迹,虽不知是什么字体,但在这军营里称得上是好字了。

锦荣依着记忆,稍微措辞道,“读过三年。”

主簿微微颔首,也不知是什么意思,就登记下一个了。锦荣也不在意,跟着前面登入名册的新兵走了。

等到领了军衣和军牌,却没有说分配到哪个兵营,锦荣正想多问两句,有人拍了拍她的肩膀,先前在来军营路上还算有两分交情的那个军士指示道,“你不和他们一起。”

“跟我来。”

那军士说完就走,也不给锦荣反应的机会,锦荣皱了皱眉,还是跟了上去。

跟着那军士入了一处黄色的营帐,里面有个身着盔甲,系着红色军袍的男子,左边眉眼处还有一道刀疤,却也不失去凛冽威严,看着品级就不大低。

领着锦荣的军士朝他恭敬行军礼,“程将军。”

程将军上下打量了锦荣一眼,眼里充满质疑,“沈淮,你说的就是他?”

沈淮道,“末将不敢有所欺瞒。”

程将军又看向锦荣,问道,“小关的肚子病是你治好的。”

锦荣想起他说的是谁了,在路上有个军士误喝了江边的水,之后肚痛难忍,锦荣猜测是水里不干净,有寄生虫,便找了苦楝皮,马鞭草,南瓜子这几种草药,让他们帮忙煮了一大锅药汤,给那个姓关的军士连夜灌了下去。

在拉了半个时辰的肚子后,也算好转了。后来那个姓关的军士还送了半只烤兔子作为谢礼。

有功劳怎么不领,锦荣便点了点头。

程将军见状,原本威严的神色缓和了许多,“既然如此,那你就去军医营那里做事吧。”

行军打仗,时常餐风饮露,会染上点什么毛病太正常了,有个会懂这类简易医理药识的人随行还是很重要的。

程将军作为一营之长,事务繁忙,能抽空看个新兵,还是因为沈淮是他的亲信之一,所以说了两句话后,沈淮就自觉地带锦荣离开营帐了。

“程将军不是个不知变通的人,有什么样的本事就该放到什么位置上去,和年纪大小没什么关系。调你去军医营帮忙和让你当个新兵,显然是前者作用大些。”

沈淮安慰了锦荣两句,才十四岁的小子,能在程将军没出错已经很不容易了,顺便解释了这件事的来由。

锦荣一思忖,所以这是从普通新兵转为随行军医了。

虽然她也有过这样的念头,但没想到居然这么容易就达成了。

等到了军医营,锦荣才明白这么顺利的缘由,原来有个军医在紧急撤退时把腿给摔断了,现在都需要大夫照看,更别说给其他士兵疗伤了。

看来她运气还不错,锦荣自我安慰道,

显然军医的保命机会大上许多,而且福利待遇什么的,也更好。

而随着她在军医营待的时间一长,也表现出了她在医术上的本事,不亚于成年有名望的大夫,让其他军医也连连称奇了起来。

随行军医大多也是征召而来的,主动请愿的不多,毕竟哪怕是当大夫,在战场上治病救人,总比在太平县城乡里要危险得多。

而学有所成的大夫又大多早已成家立业,哪里愿意舍得下亲人,千里迢迢来这里。

也正是因为如此,锦荣所表现出来的医术水平和与之不符的稚龄,尽管令他们惊讶,但也不会有什么嫉妒不平。军营里随行大夫本就稀缺,有人来帮忙分担再好不过了。

只是配药,治疗刀伤剑伤,顺便防止后期感染,虽然没什么记忆,但锦荣做起来倒也意外的顺手。

处理伤口防止感染这一项,以致于经过锦荣的手的那些伤兵好的也比其他伤兵快些,因旧伤复发又回到军医营的也更少。军医营里就有其他大夫虚心求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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