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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水甜茶(34)

作者: 青笳 阅读记录

她躲在厨房墙边,听父亲对母亲歇斯底里的谩骂。

他不愿和母亲两人在一起为家庭营营役役,无尽负担,失去自由和乐趣,只为了抚养一个孩子。

他说:“送去孤儿院照样可以活,我们去过自己的生活不好吗?”

他向往的诗和远方里, 没有家庭,也没有沈信桢。

他对沈信桢不好不坏,没有多少收入的他也会每天给她零花钱,那是一种不代表爱意的关怀,如果沈信桢不是他的孩子,他依旧会给。

这是他的“格调”。

行走在路上的人,往往多是无情。

他终于,在沈信桢八岁那年再也无法忍受,决定割舍一切重新出发。

“是你自己要生,那就自己养吧!”他对母亲说。

从那天起,父亲变卖了所有财产,义无反顾的去追逐他理想的生活,而母亲,一无所有,即使再苦再难也没有丢下她。

父亲离开之后,沈信桢和母亲才知道父亲欠下巨额高-利-贷的事情,讨债的人冲进家门,把房间摆设打碎一地,对着瑟瑟发抖的母女恶劣威胁。

沈信桢的母亲当晚便带着沈信桢逃了。

她们在另一座城市辗转漂泊,度过了很艰难的一段时光,饥饿、寒冷、无所庇护,那个时候沈信桢学会了最简单的生存本能——偷窃。

如果不学会卑劣,那等待她们的只有死亡。

这段不堪的记忆,牢牢印刻在沈信桢的骨髓里,将来不管她成长为什么样的人,这段过去都会跟着她,不死不灭,时时刻刻提醒着她:沈信桢,是一个小偷。

母亲出色的外貌成了最大的负累,风餐露宿时,总会遭受来自男人的骚扰磨难,母亲怯懦胆小,只会无能哭泣,沈信桢只能迅速成长,以十岁的小小身躯保护母亲。

漂泊半月,沈母终于找到了一份工作,但工作之余不能照看沈信桢,她便偷偷跑去小学蹭课,一开始总会被赶走,但时间一长,老师甚至会搬给她一个小板凳,让她坐在教室最后排听课。

她的成绩总是最好的,即使老师从来没有让她参加过考试。

两三个月后,沈母的工资终于能够租一间小屋子。

沈信桢很高兴,非常高兴,她高兴地几乎要跳了起来,她牵着妈妈的手飞奔跑去出租屋,拿着钥匙做第一个开门的人,然而第一眼就看到了连门都没有的厕所。

污渍斑斑的马桶,散发着异臭的房间,还有两眼含着泪水的妈妈,这一切足以让幼小的沈信桢明白,她们未来要面对的,只会是漫长煎熬如同拉锯战的生活。

高利贷不断追上门污言秽语甚至动手动脚,沈母只好带着年幼的她再次离开。她们的生活于冰火两层,不断上下徘徊,不论怎样挣扎也逃脱不掉,不断的逃,更换居所和工作,在此期间沈信桢甚至没有正规学籍,一直到高中,母亲托一个“叔叔”办好。

从那天开始,沈信桢有了一个“叔叔”,40多岁,大腹便便,头顶稀疏毛发挡不住光亮头皮,他坐在拥挤小屋的简陋沙发上,对着16岁的沈信桢和蔼的笑。

“你就是桢桢?生的比你妈妈还漂亮!来过来跟叔叔说几句话。”他把她拉到身边,切切抚摸沈信桢的单薄后背和光滑幼嫩的胳膊。

沈信桢始终低着头,几乎低到尘埃里去,“叔叔”每一下抚摸仿佛是将她拍进更黑暗的深渊里,黑暗阴冷透不进一丝光线,那也正是她生活的位置。

但即使那样的沈信桢,从未想到过自己有一天会遇见秦高朗。

隔壁小区的秦高朗,是这一带出名的阳光少年,沈信桢和他见过几次,但她总是低着头,完全无视他走过去,直到秦高朗叫住她。

“诶,你就是沈信桢吧?”

少年的声音清亮,透着沈信桢从没感受到的蓬勃朝气。

她缓慢回头,见到站在她身后的少年,整个人湿漉漉的,不知是汗还是水,头发还往下滴着水珠,蓝色球衣前襟湿了大半,贴在胸膛上随着呼吸起伏,麦色皮肤的脸上有着运动后的红晕,单手挎着篮球,站在烈日阳光下冲她笑。

即使在很多年后,沈信桢依旧能清晰回忆起秦高朗那健康而充满朝气的样子。

他身上蒸腾着汗水大步走近他,咧嘴一下,自下而上的看她紧低着的脸,和她对上视线时微微一愣,脸变的更红了,嘟囔一句:“什么一中校花,哪有那么好看……”说着,就跑了。

从那天起,孤独自卑的沈信桢身边有了第一个朋友——秦高朗。

阳光开朗的秦高朗,是沈信桢这黑暗生活中唯一的慰藉,是他,让她窥见生活中的希望,是他让沈信桢在这黑暗生活中依旧渴望着向上。

她默默守候着他,就连接近占有之心都不敢生出一点,看着他不断更换的女友,微笑着送上真诚祝福。

沈信桢的快乐是秦高朗给的,所以,她只要秦高朗快乐就够了。

只要秦高朗快乐,那么,沈信桢也会快乐。

于是,沈信桢追随着秦高朗考上了当地一流名校,在那里,她遇到了像太阳一样耀眼的温则。

她永远都会记得在那炎热夏季的开学典礼上,温则低垂眉眼安静弹钢琴的模样。

那是一张清俊中带着冷艳的脸,在高清镜头下也看不到毛孔的白透肌肤,高挺的鼻梁还有红润的薄唇,仿佛天生带妆般在灯光下美到了极致,但深刻的面部轮廓和浓黑的眉毛不显丝毫女气,更添几分成熟英俊。

他穿着一身宝蓝色西装,袖扣反射光线像是一个光点,随着他弹琴的手移动。

人的美,往往不在相貌而是仪态,仪态美,是超越皮囊之上的高级美感。

灯光将温则周身打亮,大屏幕切换到他的脸,就连他垂眸的神态也看得清晰,一直到他鞠躬下台,此起彼伏的惊叹声也没能停歇。

台下女生一阵阵叫他的名字,沈信桢默默地把这个名字藏在心底——

温则。

温暖的温,法则的则。

她以为这会是一个新的开始,她的人生正往好的方向发展着。

但,颠覆坎坷没有终止之时,讨债的人再次追上门,因为恼怒于她们的逃跑,不顾及对方是柔弱女性,拳脚相向。

一个丧失生存本能的柔弱母亲,一个刚上大学的女孩儿,如何还?

沈信桢每日三份兼职,没日没夜赚钱还债也不够每月利息。

沈母开始辗转在各个男人之间,因为贫穷和操劳,日渐年老色衰,又因沈信桢阻挠而失去依傍,被讨债人殴打之后便不受控制发泄在沈信桢身上,她打骂沈信桢,说后悔说遗憾跪求苍天给她重来一次的机会,沈信桢看她痴癫发疯,只会愈加沉默的跑出去。

她站在空无一人的小巷,苍白灯光投在她脸上,眼泪盈眶完全不能自抑,只能仰头大口呼吸,胸腔起伏剧烈,终于哭出声来。

赤贫,堕落,压力,困境……这长久以来的生存拉锯战,让人一点点消磨希望,心灰意冷如同行尸走肉。

谁来救救她吧。

谁也好。

请救救我吧。

——“信桢?”

当温则的声音传来时,沈信桢第一次感受到人生中真正的仓惶恐惧。

她脸上还留着红肿的掌印,衣衫凌乱狼狈,嘴角破裂开,渗着未干涸的血丝。

一颗心高高悬起,脚落不到实处,周身充斥着虚无的恐惧,如履薄冰,如蹈高空。

她不敢回头,捂住脸往黑暗的地方跑去,他追上来,一把抱住她,将她的脸轻轻的护在他宽厚的胸膛里。

“信桢,别害怕,我来了。”

她不知道远在学校的他,如何跨越这一千多公里,找到她的家,最终来到她身边,她只知道,在这一刻,她第一次被人真切的呵护在怀里。

他没有追问,甚至没有问一句她脸上的伤是从何而来,她只知道从那天起,她再也没有见过那些讨债的人,一直到很久以后她才知道,是温则帮她还清了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