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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公主(4)

作者: 青帷 阅读记录

一两个月后,等市场上的陈米都卖完了的时候,老百姓彻底断粮了,粮价才是最贵的时候——新米那个时候再开卖,那时候就能五倍利,不,十倍利地赚。多好的事。

沈孝想通了这一点,目光从万里无云的天上挪开,正要收回眼,却忽然定住了神。

丰年粮店对面是全长安城最贵的酒楼仙客来。

多少百姓为了一口米而发愁的时候,仙客来门口王公贵族的车马却始终络绎不绝。此时,正有一辆马车停在了仙客来门口。

那辆马车从外表看平平无奇,不过是一个通体黑色、略微宽敞的马车,但马车刚停在仙客来门口,店小二连忙迎了上来,殷勤地就差跪下磕头叫爷爷叫奶奶。

高官遍地走,勋贵多如狗的长安城,店小二什么人没见过,至于这么殷勤?

马车里的人,地位不低。

车帘一晃,一身华服的女子身影露了出来。

平阳公主,李述。

今上最宠爱的公主,地位是真不低。

沈孝的目光顿时冰冷了下来。

李述此时是真前胸贴后背了,恨不得立刻滚进仙客来里头大快朵颐,可她刚掀开车帘,正抬脚准备下马车时,就觉得有一道阴冷的目光落在她身上。

李述一抬眼。

这是一种什么样的狗屁缘分,一日之间连续见了两次被她始乱终弃的面首。

而且回回他的目光都冷得仿佛淬过冰。

冷得仿佛要杀人。

李述脚一滑,没踩稳,登时从马车上跌了下来。

幸好身边的红螺眼疾手快,连忙扶住了她,这才没跌个狗吃屎。

隔着朱雀大街宽阔的街道,龇牙咧嘴的李述与面无表情的沈孝对视着。

沈孝生了一副好皮相,那身八分旧的长袍穿在别人身上是寒酸,穿在他身上却是清高。他身材高而瘦,肩宽腿长,站在人群里就是鹤立鸡群的存在。

隔着熙熙攘攘排队的人群,沈孝的烈烈眉峰仿佛一柄长而窄的直刀,直直劈到李述的眼睫前。

李述心头疏忽一跳,叫他这身好皮囊摄去了片刻心神。

待她回过神来的时候,沈孝已经收了眉峰,拎着米袋子转身走了。

干脆利落,一声招呼都不打。

李述:“……”

她是当朝公主好不好,便是一二品的大员,见了她也没法当看不见的。谁敢直接转身走?

他沈孝不过是个半只脚跨进朝堂的状元,真当自己是哪根葱了,竟然敢忽视她!

可偏沈孝腿长,三两步就瞧不见人影了,弄得李述气闷不已。

哼,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只要他还在朝廷里头做官,总有再见面的时候。下回等着瞧吧!

李述收回目光,由红螺扶着,进了仙客来,上了三楼的包厢。

川鲁粤淮扬,无论哪种菜系,仙客来都有长安城一顶一的好厨子。李述是这儿的常客,口味店里都知道。故入座之后店小二殷勤道:“公主,今儿个还上您爱吃的那几道川菜?”

李述嗜辣,最喜欢川菜。

可她却顿了顿,道,“不了,上几道淮扬菜吧。”

沈孝,吴兴人。吴兴以淮扬菜系最出名。

清蒸鲫鱼、冬瓜盅、蟹黄汤包、碧螺虾仁、清汤鱼翅……

李述胃口虽小,桌上却满摆了八道淮扬菜。淮扬菜清而不淡、浓而不浊,极为鲜美。

可李述却只是漫不经心地喝着汤,一边想起了沈孝这个人。

*

三年前,她随着崔进之游历到了江南吴兴。

李述那时喜欢崔进之到骨子里,他去哪里,李述就跟着去哪里。

那时候他们停船在吴兴游玩,有一天崔进之忽然从秦楼楚馆里头带回了一个风尘女子,名叫青萝。对李述说,他想把她收在身边。

他说那句话的时候,他们二人正在吃早餐,吴兴的小汤包极好吃,一口一个,咬破纸一样薄的包子皮后,略烫的汤汁就流进了嘴里。

虽然很烫,但同时又很鲜美,叫人欲罢不能。

崔进之眉眼都不抬,一边吃汤包,一边对李述说,他想把青萝收在身边。

他的态度非常自然,自然到好像驸马爷的责任就是纳妾一样。

李述一愣,半晌没反应过来。

为青萝那件事,她和崔进之吵了个天翻地覆。崔进之一步不让,李述也一步不退,他们像一对红了眼的公鸡,在修罗场上恨不得把对方所有的羽毛都啄下来,看一看那身鲜妍艳丽的皮下藏了一个什么样丑陋的灵魂。

李述那时气得不轻,恨不得拿刀砍了名叫青萝的贱蹄子。可崔进之把青萝保护得滴水不进,李述根本没法动手。

后来李述彻底冷了心。

崔进之要养小妾,那她李述就要养面首。

她让吴兴县令给她找吴兴最俊俏的清白子弟过来。

吴兴县令挖地三尺,找了吴兴当地愿意“伺候”公主的、相貌又英俊的二十个年轻人。

在一众谦卑恭顺的面首里,李述一眼就挑中了沈孝——高而瘦、一身半新不旧的布袍,明明是来做面首,可他肩挺背直,仿佛是来殉节。

侍寝的那天晚上,李述才知道沈孝为什么那样有气节——他本就不是来做面首的,他只是想见当朝公主一面,求她举荐他做官。

三年前的大邺还没有科举这回事,一个人要做官,只有被显贵举荐这一条路。可显贵举荐的都是世家子弟,怎么可能让一个寒门来分自己的利益。

沈孝有大才,有野心,有权欲,偏偏没有家世。他要往上爬,只能靠着权贵的赏识。于是他看上了平阳公主。

他并不想做面首,这对于一个男人而言是奇耻大辱。但除了混进面首堆里面,他没有其他可以见到平阳公主的法子。

那天晚上李述给自己灌了许多酒,心想:崔进之有新欢了,她李述也有,今夜是她彻底忘记崔进之的一夜。

可那个浓眉乌眼的面首跪在她面前,脊背挺直,双手捧着一沓文章,却说:“沈孝无意做公主入幕之宾,只求公主一览沈孝文章,若文章可入公主之眼,求公主……举荐沈孝为官。”

李述醉的有些厉害,伸手拿起那一沓文章,然后把它们一扔,纸张纷纷扬扬落了一地。

面首震惊地看着她,李述发现他有一双极黑沉的眼。

就像崔进之一样。

她含着醉意,对面首笑道:“想要官?好啊,上这张床,好好伺候我。”

“若今夜伺候地好,明日就给你官做。”

沈孝的脸上红白交错——伺候?他一个大男人,靠的是自己的才华与能力,岂能做那等以色侍人的弄臣?!

李述见沈孝不动,立刻失去了耐心,“既然你不愿,那就下去吧,本公主也不做强迫人的事情。红螺,叫别人过来伺候我。”

醉了酒的公主斜倚在床上,满床红帐,美人如玉。

沈孝抬起头看着她,一咬牙站了起来,“我……愿意伺候公主。”

裙下之臣、入幕之宾、以色侍人又如何?这是他唯一能被举荐做官的机会,是他不再沉沦于下僚的机会。不论付出什么代价,他都要抓住这次机会。

一/夜/欢/愉。

可第二日李述酒醒了,却立刻将昨日赏官的话抛在了脑后——李述从一个卑贱的庶女变成大邺最受宠的公主,靠的不是别的,一是聪敏,二是谨慎。

她不可能做卖官鬻爵、权色交易这样的事情,否则就是把自己的脖子往别人的绳索上套。

昨夜不过是一场醉话。

于是李述漫不经心地扫了沈孝一眼,道:“虽然昨夜我是答应你了,只要你伺候的好,我就举荐你做个官。你呢,伺候地确实不错,可是……”

红唇开阖,声音轻慢、冷淡,像是对着一只玩腻了的宠物,“可是我今儿偏改了主意,不想举荐你做官了。”

她手指微扬,示意侍女捧上金银,“念着你昨夜的表现,赏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