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疯魔(63)

作者: 惊鸿无双 阅读记录

“你不放我走,那就一起死!”

死亡的声音在耳边炸裂,纪淮猛地转了好几下方向盘,眼睛顾不及两方,吼道:“你疯了!”

温与怜地狱般的声音在他耳边响起:“不杀你我才会疯!”

“纪淮,别指望我会喜欢你,永远不可能!”

长风呼啸,临江大桥突然一辆失控的车在连撞好几个路障之后,刹车失灵冲下了大桥。

过往车辆惊魂未定,待回过神,才掏出手机报警。

消防队来的及时,从江里捞出了两个半死不活的人,送到医院抢救后,索性无人死亡。

——

温与怜出事后的半个小时内,周寻卿就找到了那家医院。

他进病房的时候,温与怜在装睡。

因为不知道,周寻卿哭的像个死了老婆的傻子。温与怜的手被泪沾湿一夜没干过,心肿痛的感觉也一夜未消。

——

阳光明媚,风景重好。

温与怜悄悄离开了医院,回了自己从小长到大的地方,他打算悼念一下过去,然后带着壮壮重新找一个城市,活下去。

……

故乡月明,羊肠小道还是那个样子,路边的枯树高高瘦瘦的,那条湖依旧每天有不少人去钓鱼。

温与怜顺着小路下去,先伫立了良久,而后蹲下身,挽起自己的袖口,露出丑陋一次可以辨认的艺术字体纹身。

他摩挲了一会,然后把整只手放进水里,不断掬水搓洗,企图擦掉那个纹身。

一遍一遍,月亮从这头照到那头,手臂都搓红了,他还在洗。

心底有一把刀子,慢慢朝他伸出了刀尖。

作者有话要说:我不配拥有评论,桑心…………

☆、接吻

又一晚,温与怜再次来到湖边,脱光了衣服钻到了水里面。

水漫过头顶,在粼粼月光下,吞噬了他的身体。

湖水柔软的拂过他的脸颊,水面下的颜色把他捧成了透着碧色的水晶;气泡在他睫毛出凝结,想遥远大海中的女儿吐出的泡沫。

——

温与怜在水下睁开了眼睛,猛地站了起来,正好撞上了扑过来救他的周寻卿。

周寻卿因为刹车不及,又没应对过来突出状况,将刚出浴的温与怜重新“塞”回了水里。

“咳咳……”

两个人在水下抓棉花抓了一阵,才相互搀扶从浅水滩起身,扑棱着回到了湖边岸上。

他们两个大眼瞪小眼,还是周寻卿率先反应过来,抓过衣服给温与怜披上。

“你怎么找来?”温与怜拽了拽衣服,遮住自己还在滴水的胸膛。

周寻卿伸手给他扑棱湿透的头发,说:“我梦见了,在梦里,听见了你的声音。”

“哦。”温与怜身上湿了,不好穿衣服,拽着袖子套了好久才穿上。“我回来看一眼,明天就走了。”

“去哪?”

“西南,地偏,还没定好地方。”

周寻卿沉默,温与怜起身,丝毫不羞在有旁人在场穿好了衣服。

穿好衣服,他回头对周寻卿说:“咱们之间还是算了吧,可能是我想多了,我觉得你来是为了我,但就算不是也别告诉我,我喜欢自作多情。”

“周寻卿,我直到现在都非常虔诚地爱你,但是我不希望这种爱让你夹在中间为难,我当然不希望是我后退,但往往还是大局比较重要。”

他说完准备走,却被周寻卿温热的手拉住。

他再次回头,看着他眼里、不会说话的神色,笑了笑。

“你是不是以为我要跳湖?其实没有,我没有那么脆,也没你想象中一蹶不振,抱着被逼的委屈阴惨惨度过余生。你见过谁跳湖之前脱光衣服的?我只是想洗个澡而已。”

周寻卿还是没说话,像月光下的雕塑,一动不动。

良久,温与怜道:“没事的话我先走了,我定了凌晨的车票。”

“带我一起走行么。”

周寻卿终于有了声音,语气里满是恳求。

“什么?”

“我想跟你一起走,带着我,到哪里都带着我,别离开我。”

来找温与怜之前,他拿下了周氏集团流放在外的百分之十的股份,彻底地堵住了周嘉和那帮老头子的嘴。

周嘉尝试劝阻他,但没用,周寻卿这个人根本不在乎外界的胡说八道,他只做自己认为的对的事情。以前,他不是没被现实扎的鲜血淋漓,哪一次不是挺了过来,他继承了他妈妈的性子,认死理,认对了,雷打不动,让他渡个百年大劫都可以。

“你不能因为别人的话就放弃我,我好的很,没有你才会不好。”

“我们中间空白了十年,你又有多了解我,或者你自己?也许你早就变了,而你一直以为自己没有变。”

“我没有变,一直都特别特别喜欢你。”

周寻卿站在树影交错落下的空白,像偷偷从月亮上跑下来的神。

他又似一只被抛弃的兔子,乞求着主人的怀抱。

“有什么意思呢。”温与怜小声低说,自己不也喜欢着他么,可有什么用呢。

周寻卿:“我晚上睡觉身边的空位是留给你的,我一直在等你回来,你不相信我吗?”

“别说了……别在折磨我了。”周寻卿再说下去,温与怜想要离开的心思一点点被折磨完了。

他狠心地转身,沿着来时的小路向上走,到了水泥路,消失成一个黑点,直至不见。

温与怜认为自己是残缺的,尤其那十年里挥之不去的囚禁噩梦,让他无论如何都治不了心理的疾病,他在找解药,没有的话,毒|药也行。

整个人生像一根被虫子啃得稀巴烂的木头,没一块好地,自己看着都恶心,谁来当宝也都是假的。

周寻卿是好玉,温与怜不想玷污他。

他尽力让自己这块烂木头离人家的上好璞玉远一点,可谁知这人像个偷心贼阴魂不散地追了上来。

——

温与怜在西南一个名为末水市的小城住了下来,忙完了壮壮的转学手续,重新找了份工作,工资不怎么高,但幸好这小地方物价也不是很高。

能养得活自己,养的活壮壮。

末水市名字里带了个水,现实中却是个水源缺乏的地方,离市最近的水源地是边界线高山上的雪湖。

雪湖是由高山上积雪化了形成的湖,风景独好,空气清凉。

当地民族有雪湖祈福的习俗,因此湖周边全是红绳红丝带拴着的木棍,代表美好。

温与怜接到周寻卿的电话,那边说在雪湖等他,若等不到人的话,他就跳下去。

温与怜不知道周寻卿怎么跟来的,现在也无暇顾及去想这个问题,要是去迟了,人从湖里跳下去,出了人命就不得了了。

小地方外来人死于非命,尸体多半是要扔到山顶上喂鹰吃。

好歹谈过恋爱,总不能这么绝情。

温与怜下午三点收到他的消息,到了雪湖已经七点了。

后来天黑,出租车不愿意往山上跑,把他丢山脚下就走了。

就这样温与怜一步步走上来,走了几千米的路,终于找到了周寻卿。

这家伙手里拿着绑着红丝带的木棍,朝他挥挥手。

高山之上的月光冰蓝之气更浓,空气弥散着玄秘格调的冷意,有种看一眼会觉得夜晚是幽会的好时机。

温与怜走过去,周寻卿有些高兴说:“你好,我叫周周,第一次来到高山,拜了山神为父,土地为母,如今尘缘已清,来此地见尔心中欢喜,势必求以为伴,不知你可愿意。”

温与怜听到这话,心里不免狂跳了下——这是他当年送给周寻卿情书中的话,部分句子被改,本意却不变,他竟然用来……

温与怜有些尴尬和恼怒:“说人话。”

周寻卿立刻道:“我想娶你。”

天涯海角我都追来了,身无分文,带着穷死他乡的准备,扛着爱来接你。

“你忘了件东西。”周寻卿说,他从口袋里掏出攥在手中,伸到他面前,缓缓展开。

上一篇:听说你有点凶 下一篇:给你安排明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