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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魔(28)

作者: 惊鸿无双 阅读记录

☆、撒泼

温与怜放了电话,心头压了块重石,呼吸闷闷的,尽是浊气。

壮壮要被领养了,这对他来说是好事也是坏事。其一,壮壮还这么小,迟到的父母爱还算可以弥补,这样,她就可以有一个更健全的童年;其二,如果连壮壮都不在了,他自己就真的只剩一个人了。

每次不愿回家也不想待在网吧的时候,南郊福利院再不是他的容身之处。

但温与怜想也就想了那么一会,便拾掇拾掇随身物品出了网吧,坐车去了南郊福利院。

他去的时间很不凑巧,壮壮上学还没下课,院里只有院长在办公室里收整文件。

院长是个五十多岁的妇女,短头发,为人很好相处,见到人总是笑嘻嘻的。

她透过办公室的窗户往外看,瞥见了正大门推门进来的温与怜。她不怎么了解这孩子,只觉得十六七岁的年纪不上课的时间还挺充裕的。

院长敲了敲墙上的钟,下午三点半,这个时间不是在上课么。

正想着,温与怜推门走了进来,他也不敲门,看见人了就往里走。

院长也不和他见外,招呼他坐下,起身倒了杯水给他。

“今天挺早的啊,来,喝点水。”

温与怜双手接过杯子,转了转,闷声问:“要领养壮壮的夫妇是什么样的?”他不太关心院长纠结的目光,直接问道。

院长从手机里翻出照片递给他,说:“他们今天开着法拉利来的,那位先生是个企业家,夫人是在家闲着,都是不错的人。”

手机里的照片是院长要求以给其表亲哥哥过目为由拍摄的,其实作为福利院的院长,她也必须谨慎小心,对每个生活在这里的孩子负责。

照片上的夫妇秉有上流社会人的贵气,高雅大方。温与怜看了眼女人,便将目光移到男人身上。

男人脸上无色,显得有点严肃,他的手紧紧握着女人,脚尖也偏向她。

即使这样的话,如果壮壮受到女人的庇护,严肃的家庭教育也会和谐一点;男人看起来很爱他的女人,这就足够了。

“壮壮她知道吗?”

“这对夫妇是中午来的,壮壮已经见过他们了,只是她不怎么表达态度。”

壮壮只是礼貌性地朝他们问好,而后他们的各种问话和院长引荐,她都在一旁默不作声,脸上没有高兴,也没有不高兴。

她这丫头心事重,院长担心她心底不愿,琢磨着找温与怜来做思想工作。如果壮壮能够被领养成功,对她的未来也是有好处的,别的不说,良好的经济条件,能让她少奋斗几十年。

院长道:“我看这孩子沉闷闷的,倘若她不愿,错过了好机会,她以后是要后悔的。”

温与怜将手机还给院长,站起身说:“我知道了,我和她说说。”

院长点点头,忽然想起什么似的,从办公位上拿来一个明片。

“对了,我跟他们说壮壮有个表亲哥哥,他们就给了我这个名片,说以后要是有什么可以帮忙的就打电话,他们会尽力。”

出于礼节,温与怜接过了明片,推门走了。

下午四点,温与怜就去了壮壮的学校,红星幼儿园。

壮壮七岁了,但是上学晚,不可预见事况多,光是幼儿园,辗转流连换了三个,每次上到一半学期就以各种理由中途退学,耗费了不少时间。

那些全是四五岁娃娃的幼儿园待了一个七岁的孩子,如同鹤立鸡群,壮壮心性比他们成熟太多,和他们也玩不到一块去。

所以幼儿园外隔着铁栏杆,温与怜看到的是,一群孩子在操场上疯狂追逐,而壮壮一个人安安静静坐在一旁的观众席,看着手里英汉双译的《偷影子的人》。

温与怜站在园门外,轻轻敲了敲铁栏杆。

壮壮听见声音转过头来,一见是他,兴奋地跑过来。

她扒拉着铁栏杆,一直抿嘴笑着。

温与怜看她头发上沾了一片枯黄的叶子,脸因营养发育不良显得瘦黄,她的穿着是典型的贫困子弟,相较其他同学逊色了不少;若不是实际年龄在那杵着,她看起来也只是个毛没长齐的奶崽子。

温与怜把手伸进去为她扑棱掉头发上的叶子,而后比划说:“还有多久下课?”

壮壮伸出手指头:“二十分钟。”

温与怜:“我等你。”

壮壮心思缜密,看进了他眼睛里的沉重,话也不多说,乖乖点了点头。

二十分钟后,一大一小一前一后在路边走着。

温与怜不知道要怎么跟她说,他心底最深处私想她不要走,但他确实不能因为一己之私伤害到他人,何况他一直希望壮壮活的很好,挤着人满为患的公交车冷漠,哪有私家车空调暖气开得足。

人都是要走的,谁都不会停留。

他温与怜绑一个人在身边,能带给她的有什么,无端的痛苦罢了。

前面有卖热麦芋圆的,温与怜要来了一份递给壮壮,手语说:“好几次你都想吃,但我没给你买,你知道你要走了吗?”

壮壮迟疑了一会,将这杯热乎乎的芋圆握在手中,而后轻点了头。

“哥哥想要我走吗?”

温与怜紧紧抓住芋圆残存的热量,道:“你离开这里,跟着他们会好过很多,你会上正宗的聋哑人学校,而不是挤在这里。”顿了会:“这件事不是谁想让谁走的问题,而是你长大了,所有即将到来的事都是准备好的。”

我们经常以为有些事换种解决方式就会有不一样的结果,可事实证明,那些所做的努力不过是致使我们兜兜转转而后回到原点的罪孽,多绕弯路与顺其自然,不如就这样船到桥头自然直,很多道理在渐变渐壮的体格和愈加完善的思想中变成人生道路的哲学。

走下去,就会懂。

天渐渐黑了,太阳一次比一次早早落山,黑夜伴着冷风,肆虐每一条道路,冰冻每一颗心脏。

送壮壮回福利院后,温与怜站在路灯下定格了好久。

路灯晕出冷白的光,扰乱着微小生物的世界,看它们在偌大空间迷茫,直至消散。

甜的东西,对牙不好,以后还是少吃点。

这天晚上,温与怜又回到了32号的房子,这次,他是走正门进去的,难得心平气和没有跟大伯顶嘴,淡漠着脸,听他逼叨了几句,便上了楼。

他只想和他的母亲待在一块,时隔稍长又生出一股执念,想要在今晚叫醒他的母亲,从地狱边界将她唤回来。

他抱着必成功的心思,在床边守护了一夜,到第二天迟到的太阳升起……

又一次经历自我折磨的失望。

当天下午,周寻卿来接他去湛江十号,到了地方,顾闻起哄为他开了个头,温与怜便一瓶接一瓶灌着自己的胃。

他不是买醉,他就是到了任何地方都觉得没事干,整个人都是空的,理应喝点东西充实自己。

周寻卿是不喝酒的,温与怜这个被他借口骗来的奶糖自己却醉了,让他猝不及防看清了这个小可怜虫,头发是乱,衣服歪斜的样子,就是个还没断奶的小毛孩。

顾闻也没想到他这么能喝,在周寻卿死亡的凝视下,从他身边挪开,自行寻乐。

周寻卿趁他迷糊之威,将桌上的洋酒经他之手变成了放了杨梅糖的白开水。

温与怜喝了一口,脸挤得邹巴巴的,舌头估计被酸的捋不直。

周寻卿扶着他的肩膀,问道:“温与怜,温与怜。头晕吗?”

温与怜捂着脸缓了好一会,道:“酸。”

他的样子毫不设防,嘴巴被水浸的水润润的,乱射的彩光打在其上,像一款高档的棉花糖。

周寻卿一把捏住他的下巴,将他嘴挤得变形,迫使他看着自己。

“我送你回家。”

说罢,他将人拎起,跟顾闻打了个招呼,出了这个闹人的地儿。

扶出湛江,温与怜很没出息地走着斜线,傻乎乎地问周寻卿去哪。周寻卿告诉他要送他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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