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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魔(23)

作者: 惊鸿无双 阅读记录

温与怜不想废话:“这都是他的,你们别吃。”

闻着香味,顾闻口水都要滴下来了,世界上最痛苦的莫过于好吃的在眼前,而自己却吃不到。

壮壮比划:“我也饿了,可以吃你烧的菜吗?”

温与怜叉着腰,道:“你想吃?”

壮壮点头,顾闻饿死鬼投胎,也跟着后面点头,一脸得不到满足的委屈相。

温与怜:“等着。”他在冰箱里拿了两个西红柿,两个鸡蛋进了厨房,十分钟出来后,端着一盘西红柿炒鸡蛋推到两位巨婴面前。

可怜顾闻终于拿到属于自己的筷子,迫不及待地捡了块鸡蛋吃,这刚一进口,两眼一挤,双目歪斜,嘴巴紧闭,里面翻江倒海。

这哪里是鸡蛋的味道,确定不是从臭水沟里捡来的垃圾?味道全变了好吗……

回头看壮壮,看到了同属的表情包,两人对视一眼,放下了筷子。

周寻卿忍俊不禁,一声轻笑,引来了仇视的眼神。

“不好吃?”温与怜等着出拳的手燃烧着火焰,只要顾闻敢说一个不好,他就上去教他做人。

顾闻嘿笑两声,结巴道:“味道,相当不错。”

温与怜满意地点头,打电话给自己叫了份外卖。

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顾闻再怎么张牙舞爪,也要乖乖消灭掉这一盘臭鸡蛋。

吸取了教训之后,顾闻每次来都会自备粮食,以免祸及身家性命。

☆、阴云

日子就这样在一方霸主的统领下,寻常百姓苟且偷生的活着,偶尔柴米油盐,背地控诉。

周寻卿两腿一翘,似把每次顾闻来他家撞得一头炸毛有苦不能说当做养伤期间的调味剂。

顾闻当着两位大仙面前不敢说,转眼在壮壮面前恶毒比喻温与怜是九天魔头,周寻卿就是他身边煽风点火的端盂老鬼。十几年的革命交情,一朝见色忘义,冷酷绝情。

某天,温与怜出去之后,周寻卿在家拿起了许久没碰的习题作业,提笔还未写一题,外面响起了敲门声。

半个小时前顾闻发信息说要来,周寻卿以为是他敲的门。

但警察的出现是他始料未及的,而这次来访也让他想起了几个星期前被遗忘的明锐跳楼事件。

周寻卿怎么也没有想到,半个多月前他急着赶去救顾闻的时候,温与怜在一所废弃工厂杀了明锐的父亲明海。

当时一把染血的寒刀,刀尖反转,扭转了既定的黄泉局。

周寻卿请他们进来坐,并说明温与怜不在家。

这些警察并不着急,简单问了问他和温与怜的关系,便起身告辞,临走前告诉周寻卿,倘若温与怜回来了,请保持联系。

市局其实对这件事并不上心,明海自从死了儿子之后,就是独身一人,没有亲戚朋友来往,曾经还有小偷小摸的前科。江秋期报警那次,他们将明海的尸体带回局里后,发了尸体认领通知,过了好多天都没人来,他们逐渐忘了此事。

若不是忙完了重大案子,闲下心想到这,估计这件事情就翻篇了。

不是市局办事不牢靠,像这种社会影响不大的案子每年都有,路边冻死的流浪汉,夜间小巷因为意外亡命的流民,他们没身份,没地位,基本没人特意关注。

周寻卿坐在沙发上愣神,顾闻顺路接壮壮下课,一起过来了。

顾闻一进门就咋咋呼呼,说东说西,完全没有注意到周寻卿脸色不对外头的阳光明媚。

壮壮察颜观色,识趣地坐到一旁,乖乖拿出本子写作业。

大人的世界,她无法融入,说多错多,少卷入不必要的争吵之中。

“二爷还没回来呢吧,看我今天给你带什么来了。”顾闻扬了扬手里的卤汁饭,道:“你最爱的肥牛卤汁饭,话说你肩膀快好了吧,打算什么时候回学校?”

顾闻把饭放好,回头看周寻卿木头似的放空,心生疑惑,当下降低了音量,斟酌片刻,问:“阿卿,你干什么呢?”

周寻卿想了解当时情况,便萌生了去找江秋期的念头,他是现场唯一的目击证人,如果他说,自己也会知道那个时候究竟有多危险。

他现在才想起来,那时面粉场外短暂触碰激荡起的一嗅血腥不是幻觉。温与怜是受了伤的,可周寻卿一心只想着被绑架的顾闻,所有不该忽略的细节都如渺小的轻絮被风吹走了。

“你能联系到江秋期吗?”

顾闻一怔,随后说:“谁?江什么?”

周寻卿病急乱投医,顾闻怎么会认识E.B一高的人。

他忽然站起身,从卧室里拿了件外套,神通广大地转关系弄到了江秋期的电话号码,约见了地点见面。

顾闻几脸懵逼看着一气呵成离家的周寻卿,指了指桌上的卤汁饭,对壮壮说:“什么情况,他去哪,江秋期是谁?他要干嘛?”

壮壮状况外地摇摇头,咬着铅笔头,眨巴眼。

“不管了,咱们吃饭吧,来,壮壮,这还有一份肥肠卤汁饭,妈呀,真的好吃。”

中午正是个补充能量的好时光,顾闻尤其注重身体健康和养生之道,一般这个时候,不论出什么大事,他一概不管,所以他十分不理解那两位大神一个没下班,另一个火急火燎的,有什么能比吃饭重要的,他想不到。

吃完饭,顾闻跟壮壮玩了会,时间一到就开车回学校了,临走前他嘱咐壮壮锁好门窗待在家里别出去,老婆子似的啰嗦一堆,让壮壮头一次见识到传说中“大妈”的战斗力。

到了晚上七点,周寻卿戴着月亮回家,壮壮蜷缩沙发上,粉红小猪佩奇的书包规规矩矩放在一旁。

他走过去想抱她去房间里睡,刚一靠近,壮壮颤动着睫毛,睁开了睡眼。

周寻卿跟她比手语,让她去屋子里睡。而壮壮看清来人后,意识清醒了不少。

她坐起身,拉了拉周寻卿的衣角,忽然手语道:“我认识江秋期。”顿了会,“我也知道明锐。”

这一刻,周寻卿似乎从壮壮静水流瞳中看到了沉在平静表面下滚烫的流水。

世俗总教人明白,所谓黑与白,不过是阳光掠过的轨迹,都带着偏见的偏爱,向朝它伸出手的求救呼喊,被淹没在黑夜里。

周寻卿在壮壮这里听到的第一句话就让他握着玫瑰的手被刺的生疼。

“他们都说哥哥是杀人犯,只有我知道他不是,就我知道。”那些听到传言的,不论真假,都将其当作故事讲给别人听,语气和神色都那么信誓旦旦,绝不造假。

壮壮迅速比划说:“哥哥不是暴力的人,当别人威胁到他的时候,他才会用拳头来保护自己。我见过明锐几次,他是跟踪哥哥找到福利院,我看清了他的嘴型,他说,他喜欢哥哥。”

回想到那一天,明锐疯狂地向温与怜表达爱意,几乎要把自己的心脏挖出来表示诚意,他不断地告诉温与怜,自己是怎样爱上他,怎样有一颗炽热的心,想抛弃一切,跟他走。

不过自始至终,温与怜都是一副冰冷的面孔,他明确拒绝了他,态度坚硬,让他不要想太多。

“哥哥警告他,让他离开这里,不要再做一些愚蠢的事,但是他没走,他把所有话都对我说了。”

明锐躲在远处,等温与怜走了,他才迈着脱力的步伐走来。

壮壮打着手语,问他还好么,但是明锐看不懂,对她说:“听我说说话好么。”

壮壮和他一同坐在足以容纳两个成年人的秋千上,看他摸着手腕上的青痕,残忍地揭开心底的伤疤。

“我第一次想离开这个世界,站在车来车往的大马路上,路边来往的行人很多,看我的人也很多,但他们的眼神里没有我心底渴望的那种目光,我想这世上没有情义,就算是萍水相逢的友好也没有,直到一辆车刺耳的鸣笛,我僵硬着身体,攥紧了手掌,但结果没有头破血流,没有渐行渐远的世界。我看见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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