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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迫拯救世界(1)

文案

言情小说作家江璐赶稿第七天家里突然断电,庆幸用的是笔记本的同时保存了稿子,

然后出门采购接下来一周的食物,却发现整个世界都变了……末日来了。

队友嫌弃脸:为什么我们要接纳你啊,你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的,连找食物体力都不行吧,你比较擅长什么?

江璐认真脸:……我比较擅长什么?大概是……言情吧?

队友狰狞脸:那你去勾引那个不能说名字的人吧!

江璐OS:勾引他?干脆直接让我去死嘛,手动再见

第一章

【小女孩将手里的树苗种下,仰头望向天空,蓝蓝的颜色,一望无际。

她放下手里的小锄头,心想,妈妈,请你在天堂也要幸福哦。

=theend=】

在键盘上敲完最后一行字,将一个从头虐到尾的爱情故事以悲剧收场,江璐伸了个懒腰,屋子里窗帘半拉着,天似乎已经亮了。

她看向笔记本电脑右下角的时间,七点多了,交了稿子可以睡觉了。

今天是她窝在家里赶稿的第八天,没办法,拖延症太严重,每次到了交稿的最后一个星期才在死亡线上紧赶慢赶,但好歹也算赶上了。

嗯?怎么回事?右下角的企鹅在打太极啊,一直登录不上通讯软件,这样的话就联系不上编辑了,那按时交稿就成问题了。

在小企鹅旁边,cha在电源上的笔记本也显示已经断电,什么时候的事?电池都只剩下两格了,就快没电了,她居然都没发现。

江璐掀开被子从c黄上下去,随手把窗帘拉开,阳光照射进来,灿烂得她有点睁不开眼,她也没看窗外,眯着眼走到门边的开关那,按了几下,灯不亮,果然是没电了啊。

摸了摸乱糟糟的头发,江璐随便拉了件外套,回到c黄边打算关闭笔记本,鼠标挪动到企鹅上编辑的头像时必然是灰色的,但对方的个性签名换了,写了一句有点可怕的话。

【就算死了也要交稿子啊……】

江璐脊背一凉,狠狠打了个哆嗦,合上笔记本抱在怀里出门。

今天小区里难得很安静,江璐住的地方靠近郊区,房价便宜,但因为交通不算太便利所以住的大多是养老的老人,每天一大早五六点钟就开始热闹了,她楼层又低,就在二楼,楼下有什么谈笑声全都能听见,白天睡觉的时候都得带耳塞,但今天很不一样,她下了楼,发现小区里空旷极了,一个人影都看不见,这有点不对劲。

难不成是哪个超市又搞活动送鸡蛋,所以一大早都去排队了?

江璐也没想那么多,打了个哈欠,拉紧身上的毛线开衫,昏昏沉沉地朝小区门口走。

小区门口过一条街有间早餐店,那里有WIFI,这个时间人应该还不多,也不用排队,江璐就打算去那里,既可以蹭网交稿,也可以吃个早饭。

只是,静悄悄的周围忽然有了点声音,好像还是在她身后,她脚步一顿扭头看去,另一边耳朵那感觉到一阵风,好像那人从她另一边过去了,于是她又朝那边看,结果又是相反的方向感觉有风,她来回转了两次,干脆后退一步想转过身去。

可也许是熬夜了没精神,脚下不太利索,差点跌倒,她直接朝地面扑了过去。

江璐惊呼一声,单手撑地,另一手抱着笔记本,整个人呈半弯腰的状态勉强稳住身形,努力站起来之后她朝前面跑了几步,回头一看,一个衣服破破烂烂的男人正趴在地上,正在努力爬起来,手和脸泛着不正常的颜色。

江璐扫视周围,一个人都没有,这家伙要是坏人的话她就惨了。

抱着安全第一的想法,江璐扭头就跑,一路飞奔到小区门口才扶着墙停下,抬眼看向街道。

空旷,安静,几辆车停在路边,看上去好像被砸过一样,有点破旧,有的还开着车门,车上有点血迹。

江璐犹犹豫豫地走到街边,朝马路两头望了望,别说车了,连个人影都看不见。

发生什么事了?

她不过一个星期没出门,难不成江城暴动了?

江璐迟疑半晌,还是过了马路,一步三回头地往早餐店那边走,怀里紧紧抱着她的电脑,那可是身为一个作者的身家性命啊。

忽然,眼前闪过一个黑影,她下意识后撤身子,躲过了黑影的袭击,定睛一看……

“徐博雅?”江璐惊讶地看着对方。

那人穿着一件长衬衫,牛仔裤,扎着个马尾,脸上还有点血迹,眼神有点慌乱,瞧见她前面的人是江璐之后先是松了口气,然后又愤怒地朝她踹一脚,抱怨道:“你搞什么,鬼鬼祟祟的在这里!”

江璐嘴角抽了一下:“……我只是来吃个早饭。”

徐博雅一脸看傻一样的表情看她:“吃饭?错乱了吧你!现在还出来吃饭?”

江璐没什么表情,徐博雅早就看惯了她那副面瘫脸,白了她一眼,拿着棒球棍转身就走。

她走出去没几步,三个人从不远处的拐角处冲出来,各自手里都拿着类似武器的东西,比起徐博雅的似乎还有点简陋,什么铁锹啊,墩布啊,江璐好像还看见有一个人拿着千斤顶。

“是江璐,没事。”徐博雅走过去和他们会合,说话时还嫌弃地回头看了她一眼。

江璐摸了摸脸,是哦,出来的时候没洗脸梳头,这副样子的确遭人嫌弃。

她转身想走,换个地方吃饭,但三人里走出一个领导者模样的男人,上前拉住她说:“你上哪儿去啊,现在情况这么危险,你一个人落单不是找死吗?”

江璐回头看去,刚才没仔细看,原来这三个人她都认识啊。

“哇哦,你们是在群聚吗?”

她扯扯嘴角,露出一个不熟练的僵笑,拉着她的手腕的男人顿时松开了手,无奈地笑了笑。

“你还是老样子啊。”男人说道。

徐博雅瞥了她一眼说:“漫画看多了吧你,以为自己是云雀恭弥啊,你几天没出门了?”

江璐斯斯文文地说:“七天。”

众人脸上露出果然如此的表情,最后来解释的还是最先开始的那个男人,这人叫秦浓,眉清目秀高大英俊,是江璐的大学同学,其他人也都是。

“你们在开同学会吗?”江璐疑惑地问道。

秦浓噎住,半晌才说:“那是三天前的事了,我给你发短信了,你没来。”

江璐“哦”了一声:“嗯,我当时在赶稿子,所以没回复你,不好意思啊。”

徐博雅又白了她一眼,江璐适当地说:“博雅,你眼珠子再翻就该掉出来了,眼角开得太大了,哪家医院给你做的?你应该去找他们赔钱。”

徐博雅顿时红了脸,憋着气转开头,不和她一般见识。

“你要是七天没出来,那就可以理解了,现在你最好还是哪也不要去,就跟着我们好了。”秦浓下了决定,说得特别理所当然。

江璐还没发表意见呢,那伙人里又走出来一个,这个叫姚尧,念书的时候就跟江璐不对付,和徐博雅倒是关系特别好。

“秦浓你开什么玩笑啊,带着她?为什么啊?她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的,整天就知道宅在家写小说,连找食物都体力不行吧。”姚尧义正言辞道。

徐博雅附和道:“是啊是啊,要我们接纳江璐也行,她比较擅长什么?”

此话一出,所有人都看向了她,江璐觉得她现在不回答好像不太好啊,形势比较严峻呢,于是她沉吟片刻,认真地说:“我比较擅长什么?……大概是……言情吧?”

耽美什么的,虽然看过的一点,但写起来还是有难度的,因为她不太萌。

她回答完问题,大家都露出了各不相同的表情,几乎没有几个是善意的,除了秦浓和另外一个男同学宋修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