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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触即发同人)沦陷(102)+番外

作者: 狼千纮 阅读记录

刘云普默默缩着脑袋,站的离杜旅宁远远的。

“哐铛”

果不其然,在接到电报以后,杜旅宁随手将身边的搪瓷杯子砸了下去。

进来放文件的俞晓江被茶水溅着,悚然一惊,“怎么啦?”

“你自己看。”杜旅宁没好气的将电报扔给她。

俞晓江接过来,看到电报上只有一句。阿次已被我带去瑞士,你们不用惦记他。

刘云普在一边插话:“这,要我说嘛……怎么看就像以前小娘子被人拐带出逃……留下书信一封……”

他没说话,杜旅宁凌厉的眼神已经扫过他的脸,叫他咬着了舌头,痛的直捂嘴,忘了接下来要说的话了。

那口吻明显是荣初的。俞晓江甚至能想象出荣初在说这话的时候,那狐狸似的笑容来。

这肯定是荣初自己发的。

难怪杜旅宁气得摔了杯子。

这荣初也太……

“混蛋!”杜旅宁骂起来。

……………………………我是阿初阿次启程的分割线………………………………

码头上,油轮的汽笛长鸣。

阿初推着阿次站在甲板上。

阿福带着行李指挥着船上的侍从搬上船去。

夏跃春跟阿四并肩站在码头上,夏跃春向着船上挥手:“要保重啊!到了那里给我写信!”

阿初向着他挥手告别。

天地辽阔,光阴如梭,该结束的终究结束了,而未来还在他们前方。

路的尽头,是人生的分叉口,至此……他们终于要再次启程踏上新的路途。

这一次,他们一样也会携手,风雨彩虹,长天净空。

第39章 风和日丽

1946年 瑞士

苏黎世

苏黎世市是瑞士苏黎世州首府,繁华热闹,不仅有闻名遐迩的黄金市场,还有享誉盛名的文化,教育胜地。

正是春日好时节,公园里的花开的正绚烂,清晨的阳光撒入窗棂,拂过洁白窗纱,斑驳闪耀。

一只手捧着一束娇艳欲滴的玫瑰花,挑开门帘跨入内室将鲜花插入花瓶,换下前日放入的已经不新鲜风信子,帘幕低垂,显然房间里的人还在安睡。

“大哥?”

床上传来刚睡醒的模糊声音,约莫是细碎的声音将浅眠的人打扰了。

“醒了?”阿初谦然一笑,“我吵醒你了?”

“没有……”阿次揉了揉面孔清醒了一下,自己撑着身体从松软的大床上坐了起来,拿了放在床边凳子上的衣服开始换下睡衣,“我闻到了玫瑰花的香味。”

“哟,狗鼻子。每天开门出去全是各种花香果香,真难为你还能辨别出玫瑰花来。”阿初整理好玫瑰花,凑到阿次身边,冲着他鼻子上捏了把,“想吃什么?我给你去做早饭。”

瑞士是一个遍布鲜花、森林、农场、湖泊、雪山的国家,庭院,小巷,街道,大路上都是各种花草,有些特别爱花的人家甚至引了蔷薇凌霄这类攀爬的植物从墙角牵到窗台,看过去整个屋子就像是被花丛包围了似的。

“给我一碗粥。”拍开阿初的手,阿次开始扣衬衫扣子,并且强调了一下,“我不要喝牛奶。”

“牛奶有利于钙质吸收。”阿初微笑。

“那又如何,我要喝粥。”阿次绝不买帐。

阿初无奈的摊手,“我今天只热了牛奶。”

阿次气鼓鼓地瞪他:“那我不吃了。”

那瞪眼的样子,绝对堪比当年那声“打穿你的肺”。

“傻瓜。”阿初嘻嘻一笑,“我怎么会让你没早饭吃。”

拿了条蓝白条纹的领带比了比阿次穿的灰色西装背心,又拿了一条宝蓝色白点洒金的领带看了眼,然后帮阿次系上,抚平衬衫衣领上的皱褶。这才满意微笑。

阿次自己扣好衬衣手腕搭扣,白了阿初一眼,就知道自己又被阿初耍了一回。这个家伙每次都拿自己开刷,每次自己却又当真,真是混蛋。

“好啦。”帮阿次摆好轮椅,阿初耸耸肩,拉过试衣镜给阿次照照:“我这就去给你准备牛肉蛋花粥好不好?”

阿次哼了一声,算是同意了。自己扶着轮椅去了盥洗室。阿初买下的这栋房子,盥洗室是特别整修过的,铺了正好适合阿次坐着也能洗漱的脸盆跟支架。

阿初趁着阿次自己去洗漱了,伸手铺好了床铺,拐入了厨房,厨房里原本在擦桌子的仆人看到阿初行了个礼,也就继续埋头干活了。阿初喜欢自己给阿次做饭烧菜,所以在这里做仆人其实轻松的很,几乎只要打扫下房间就算完成了一天的活。

厨房里已经炖了很久的粥正在冒着香气,嫩牛肉也已经准备好,就差打蛋花加进去了。阿初自然最知道阿次喜欢吃什么不喜欢吃什么,可他偏就是喜欢看阿次炸毛或者羞红脸的样子罢了。

等热气腾腾的牛肉蛋花粥摆上桌,阿次也正好到了厨房。

“吃早饭。”阿初已经摆好了汤勺,就等在一边了。

“你……”阿次看着那个明显已经预备好的粥,心里有种果然自己又被耍了的感觉。恨恨地拿着勺子舀了一勺,就准备往嘴里送。

“喂!”阿初赶紧拦下,“小混蛋,也不怕烫死。”

拦着阿次的手,帮着将那勺粥吹凉。

兴许是知道自己一时气恼莽撞了,阿次一心一意的对着那勺粥吃下去,阿初做的食物精致美味,色香味俱全,也对他的胃口。

默默吃了大半,忽然才觉得屋子里少了些什么,“阿福呢?”他这才发现一个早上没有看到阿福那孩子。

已经窜的老高,身形也有了些男子汉气量的阿福在他们眼里还是个小孩子。也许这就是长辈的目光,怎么看,都感觉那孩子还是当年六七岁,扎着个洋葱头,圆鼓鼓,胖乎乎的小孩子。

“煜霄?他去苏黎世学院是寄宿制啊,他当然不在家了。”阿初捏了下阿次的脸笑起来,“没睡醒吧?”

“阿福就阿福,叫什么煜霄,不习惯。”

跟着阿初阿次迁移瑞士的阿福被阿初领养,以养子的名义正式被阿初改名叫杨煜霄,寓意是

照耀九霄,阿初得意于自己给阿福取的名字,所以一直这么叫着,阿次到觉得那不过是给外人叫的名字,自己家里头,阿福阿福的叫着依然备感亲切。

“挺好听的。”阿初说。

阿次撇嘴。

“不知道当初是谁取名字的时候说要取莫林呢……荣大老板是学医出生的,当自己孩子也是阿莫西林呢。”

“啊……这么说来不知道是谁还说过要取朗宁呢。嗯……晴朗宁静吗。”

阿初的嘴绝对是不饶人的,“我说肯定是某个人用习惯了勃朗宁手枪吧?唔……还是女款的。”

“你!”阿次被说的咬牙切齿。可惜他的嘴从来就伶俐不过阿初。

“干嘛?打穿我的肺?”阿初看着阿次咬牙切齿,只觉得有趣。

“哼。”阿次恨恨地转了话题:“都是你,没事送他去什么寄宿制学校,一个小孩子,去那边多孤零零的。”

因为瑞士这里通行的是德文,所以阿初搬来的这段时间一直在找私人教师教导阿福德语,直到前些日子阿初才帮阿福联系了学校,正式入了学堂,结果偏偏是一所寄宿制学校。

阿次不满地皱眉,从小就被杨羽桦送去寄宿制学校读书,远离家庭的寂寞他最清楚。

阿初非常无辜的叫起来:“这是这里最好的学校好不好?”

话说一半,看到阿次眼睛里的神色,他明白过来:“哦……你担心啦?”

阿次窘然:“你不觉得一个小孩子自己去读书很可怜吗?”

阿初勾搭着阿次的肩膀:“我看你啊,不仅越来越有老板娘的气度,还越来越有当人家娘的风度。”

“胡扯。”

“不是吗?”阿初眉眼带笑,“不然怎么一脸看起来舍不得自己孩子的感觉?放心吧……他每个周末都要回来的,你还真以为是杨羽桦给你选的那种一去几年都不回来的学校啊?就算我舍得,你也舍不得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