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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是美男同人)[美男]重生记事(42)+番外

有好多经济公司希望能签我,不乏一些名气很大的经济公司,那些公司旗下有很多当红艺人,他们极力想让我成为签约艺人,在推特上主动和我联系,“神使”们也劝我成为艺人。

我却只想做一个贤妻良母,他们知道我的愿望后都表示了惋惜。

我发表的那些歌曲,除了专门唱给新禹听的,其他都卖给了韩国最大的一家唱片公司,我的歌很抢手,卖到了很高的价钱,以后我要是再写出什么歌还可以找他们。

我终于有了自己的积蓄,我查过银行帐号,是一大笔收入,因为没能和新禹一起过圣诞节,我也很遗憾,所以想买件礼物送给他。

我已经很多天没有出门了,活得像个宅女,今天外面的雪停了,路上的积雪也被清理到道路两边,新禹明天就要回来了,我早就计划要出门给他买件礼物,一直拖到今天,不能再拖下去了。

虽然出了太阳,但气温还是有些低,换好衣服,围上围巾,戴上墨镜,谁都认不出我来,我这一世没有成为艺人,可出门还是要做一番伪装。

我想给新禹买一把新的吉他,他放在家里的那把已经有些旧了,而且被我也折磨了好长一段时间,那是新禹拥有的第一把吉他,是他高中时期买给自己的,我觉得那可以作为纪念品收藏起来,再使用下去很有可能哪一天就寿终正寝了,还是毁在我手上。

我事先就在往上查找好了合适的琴行,出门后直接打车到的琴行,我不会挑,只好从价格上区分好坏。

琴行老板扎着马尾,留着个性的小胡子,见我进来,知道我买吉他是要送给男朋友的,他推荐了几把,我挑了价格最贵的那把,让老板给我调试好,又让他送了我一些赠品,那老板也是个做事爽快的,送了我几根更换的琴弦,拿了最好的琴包给我。

我把琴背在身上,看看镜子里的自己,有点音乐才子的感觉,看着挺帅气有范儿的。

满意地走出琴行,刚走出去,就被人抢了包,我长这么大,头一回碰到光天化日抢劫的,我下意识地去拽自己的包,那人猛地一扯,我就摔到了地上,手心划破了皮,血立刻就渗了出来,膝盖也不知道摔破没。

“抢劫啊——”我大喊了一声,我伸手扶了下身后的吉他,从地上站起来。

包里有我的银行卡、钥匙还有手机。

“我的包被抢了。”我焦急地喊道,但路人只是围观。

那抢劫犯早就不知道跑哪里去了,我只能在原地干着急。

琴行的老板走出来问我要不要打电话报警,我现在手足无措只能寻求警方帮助了。

刚报了警,我听到外面的围观群众喊了声:“包找回来了。”

我抬头朝外面看去,透过玻璃看到一个十分高大的外国人,他手上拿着和他那身高档西服极不相衬的女式包包。

第三十六章 新邻居

我忙走出去,从他手中接过包,用蹩脚的英语道了谢。

“不用客气,可惜让那个坏人跑了。”他用不甚标准的韩语说道。

他的个头很高,让我以为他是模特,他这种形体站在我们这群人当中有种鹤立鸡群的感觉,长相我倒是没觉得什么,欧美人在我眼里长得都差不多,深邃的眼睛高鼻梁,就是有些围观的小姑娘红着脸兴奋地偷拍。

嘴里喊着好帅啊好帅啊,是不是什么大明星之类的。

“太谢谢你了,如果你不忙的话,我想请你吃顿饭作为答谢。”

他皱眉有些听不太懂,我还以为他能懂韩语的,只好用英语说:“吃午饭。”

“OK,我很乐意。”我进琴行拿吉他,他见了伸手要帮我拿,我不想麻烦他,所以说了句不用,他也没强求,只是他突然拉着我的手把我吓了一跳。

他摊开我的手掌,从口袋里拿出手帕放在我的掌心,“你受伤了,要处理一下。”

我收回手,“没关系,一点小伤。”

我找了最近的一家餐馆,我只想快快解决这顿午饭。

“你可以叫我汉森,很高兴认识你。”他伸手。

“我叫Molly,很高兴认识你。”这句话我用英语说得很溜,所以说得特有自信,然后伸手和他握握手。

我本想找个包间,但我还不敢和他单独相处,所以只能在大厅里面用餐,用餐的时候我肯定不可能再戴着墨镜,为了避免被人认出来,我挑了一个偏僻的地方。

为了配合他,我选的是一家西餐厅,我点了份牛排,他点了和我一样的。

在等待牛排的时候就是一阵沉默,他想找话题和我聊,但我听不懂。

“你会说中文吗?”他用英语问我。

我一下来了精神,“会。”

“太好了,我们可以用中文交流。”

我没想到他一个老外中文说的这么好,字正腔圆的。

“你怎么会说中文的?说的这么好。”有一阵子不用中文了,现在说出来还觉得有些怀念呢。

“我很喜欢中国,所以请了家教专门教我中文还有中国文化,那你呢,你怎么会说中文?”

“我也喜欢中国。”

“你的手没事吗,要不要我去买药给你擦擦?”他指指我的手。

我抬起右手,上面的血已经干了,“已经没事了。”

“你喜欢音乐?”他看向我放在旁边的吉他。

“嗯,很喜欢,不过这是送给我未婚夫的。”

“你这么年轻就已经有未婚夫了吗?韩国人结婚都这么早吗?”他非常诧异。

“据我所知,女孩子满16岁,征得父母同意就可以结婚了。”

“天啊,16岁,还是个孩子。”

他的表情很夸张,这在我看来真是奇怪,有些欧美人16岁恐怕都当孩子的妈了,这有什么大惊小怪的。

牛排端上来后,我就没再和他交流,装作很专心地吃牛排,只是和一个陌生人用餐,我没多少食欲,故意吃得很慢在等他,他似乎也并不着急,慢条斯理的,还问我要不要来杯红酒,我立刻就拒绝了,告诉他我不会喝酒。

这顿饭我感觉吃了很长时间,终于等他吃完了,我再次对他表达了谢意,然后和他握手告别,互相都没有留下联系方式,以后恐怕也不会再见到了。

回到家检查了膝盖,没破皮但是青了一块,想想今天真是万幸,如果不是碰到汉森,我今天连家门都进不了,这样一想又觉得自己吃饭的时候太冷漠了些,嘴里虽然说着感谢,但心里却巴不得赶紧走。

晚上听到门铃声,以为新禹提前回来了,兴冲冲地跑到门口,透过猫眼却看到了汉森,他穿着白衬衫,身上戴着围裙,手里还拿着锅铲,什么情况。

“汉森。”我打开门唤了一声。

他看到我也很高兴,“真巧,Molly你也住在这里吗?”

“是的,我以前怎么没碰见过你。”

“我今天才搬过来,没想打这么巧,就在你家隔壁。”

“你在做什么,怎么这副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