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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是美男同人)[美男]重生记事(32)+番外

我告诉他们我在韩国还有工作,那是我的梦想,我不可以放弃,他们很支持我这样的年轻人去追寻梦想,虽然不舍但还是让我离开了。

临走前蕾娜塔送了为我设计的那件礼服,衣服是按着我体形做的,别人穿也不合适,我推脱不掉只能收下。安东尼送了些英国特产给我,不是什么贵重的东西但很有纪念意义我也就收下了。

新禹一坐上飞机就开始补眠,时差还没倒过来现在又要飞回去,来回奔波肯定很累。

我看着他的睡脸,新禹刚满20的年纪,从少年迈向青年,刚脱去稚气,已经有了男人的硬朗和英气。

想到他昨晚的泪水,红着眼睛看向我的眼神,我有些心疼地伸出手覆在他的脸上,他的睫毛动了动,微微睁开眼看到是我,笑着将我的手牢牢地握住。

我的左手上戴着他今早亲自为我戴上的情侣戒指,很简单的样式,但在戒指内部刻上我的名字缩写,是专属于我的戒指。

第二十七章 秀恩爱

我们到达韩国的时候天才刚亮,新禹帮我推着行李箱,另一只手很自然地牵着我的手,我们都只戴了墨镜,我看他好像并不担心被记者拍到的样子,他都不担心,我就更没什么好顾忌的了,大大方方地和他并肩走着。

“直接去公司吗?”我问他。

“先给你找个住的地方。”

“不能回宿舍吗?”

“宿舍现在没有空房间,先住酒店,过几天再租房子。”新禹把行李箱放进出租车后备箱,打开车门让我先坐进去。

既然他安排好了,那我就不烦神了,我感觉又回到了前世的生活,有经济人安排我的行程,助理负责我的生活起居,我只要安心拍戏唱歌就好。

新禹给我安排了酒店,他给我付了一周的房费,说一周之内帮我租好房子,问我对租的房子有什么要求没有,我笑着说要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他笑着摸了摸我的头,“要面朝大海的话目前有点困难,我还是就近给你找一个吧。”

我点头,本来就只是说着玩的。

新禹把我送进房间,检查过水电,确认生活用品都齐全之后,他让我在这里好好睡上一觉,等吃午饭了再来找我。

我是有些困,先补觉是大事,把他送到门口,他牵着我的手,有些恋恋不舍的,我轻轻抱住他,“我等你回来。”

看他笑得这么舒心,我更开心,这么好的一个男人,真是便宜我了,要不说我命好呢。

这一觉不知道睡了多长时间,新禹来的时候我还没睡醒,给他开了门,继续钻到被窝里睡觉。

嗅到饭菜的香味,虽然我的肚子早就跟我抱怨了,但天大地大睡觉最大。

我是被新禹从被窝里捞出来的,用冷水冲了脸才让自己清醒过来,看到镜子里的人,我扬手对她打了招呼,刚睡醒脑子是有些不正常。

发梢都迫不及待地翘起来显示它们的存在感,用湿毛巾敷了好久,也没见成效,我干脆破罐子破摔,让它们洒脱去吧。

和新禹一起吃过午饭,我不打算再睡了,我想和他一起去公司,见见Jeremy,我在感情方面是不喜欢拖泥带水的,我决定了要和新禹在一起,就要和Jeremy说清楚,拖着对谁都不好。

虽然我演过那种优柔寡断的女主,但这种行为我最是鄙视。

新禹说等晚上下班了再说,他临走时交给我一张银行卡还有一部新手机,让我觉得无聊的时候可以出去逛逛,但最好做点伪装,要是记不得回来的路,直接打车回来,别傻走,有事就给他打电话。

送走他之后,我开始收拾行李箱,在箱子一个很隐蔽的地方发现了两本日记本,之前走得匆忙没有仔细检查行李箱,一本新的一本旧的,这倒像我的风格,把重要的东西藏起来带在身边才放心。

随手翻了下旧的日记本,是高美女从懂事时起记录的生活点滴,我发现这个日记本还有三分之一的纸张没有用,日期只写到2008年10月份,之后就没有了,我好奇地翻开新日记本,这本日记是从第二年4月份才开始记录的。

日记一开始就说明了写日记的缘由:醒来半年,以前的记忆依旧没有恢复,我担心自己某天醒来又忘记自己是谁,所以写下这本日记,记录我往后的生活,以备日后查看。

这一本日记的字体明显和上本不同,日记写得很详细,像流水账一样,我翻到后面,高美女遇到了马室长,决定代替高美男加入A.N.JELL组合,日记一直写到去英国那天为止。

我发现了一件很神奇的事情,我在看旧日记的时候,感觉像是在看别人的事情,看新日记的时候,觉得这些事好像就是发生在自己身上。

这个人的想法、性格、有时候连吐槽的风格都很像我,我开始仔细地阅读新的日记,日记本里写到有几次她看到了幻觉,脑子里冒出一些记忆片段,她描述的这些片段,于我而言是那么的熟悉,那些是有关顾铭的记忆。

我冒出一个想法,前世的我因为拍戏事故而死亡,醒来后重生在了高美女的身上,但因为前世撞到了脑子,所以是在失去记忆的情况下重生的,后来不小心滚下楼梯又伤到了脑子,找回了前世的记忆,却忘记了在这个世界生活过的记忆。

我真是想呵呵了,这么荒谬的事情都能被我说的合乎逻辑起来,我摸摸自己的脑袋,这要是再撞一下,我可能就撞成白痴了。

但我真的在日记本里找到了几条证据来证明我不是无的放矢,第一,我们都喜欢唱歌,在演戏方面有天赋。第二,都会做中国菜,对方还是无师自通的那种。第三,喝醉酒之后又唱又跳,像开个人演唱会一样。第四,“剽窃”的那些歌曲都是我以前最喜欢的歌,最后一点也是最有说服力的一点,我们都爱吃肉,还是无肉不欢的那种。

不是我精神不正常,是这个世界太玄幻了。

不愧是韩剧世界啊,失忆梗都快被用烂了,好在我有先见之明写了日记。

将日记本藏好,我打算出去走走,外面的阳光正好,正适合散步。

多年的艺人习惯让我哪怕只是出去打酱油也要穿得漂漂亮亮的,虽然镜子里不是自己原本那张脸,但好在算是纯天然美女,不用担心将来有后遗症,而且素颜也很耐看。

出门的时候在酒店门口看到几个记者,每走出去一个人,他们就要拿起手上的照片盯着对方看,我从他们身边经过的时候,也被他们盯着看,我凑上去看他们手上的照片。

“大叔,你们在找谁啊?”

“姜新禹的绯闻女友,住在这家酒店,有人看到他们进去的。”

照片是在机场拍的,不过那时候我是短发,我现在戴了假发套,又戴着墨镜,他们只拍到我一个侧脸,肯定认不出我来。

我大大方方地从他们面前走过,这些记者果然没认出我来。

我真的怕自己找不到回来的路,所以没敢走远,好在这家酒店地处繁华地段,周边商场、超市、餐馆一应俱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