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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手娘子(111)+番外

陆锦抿着唇垂着眼,似乎没有准备解释。

这一次,傅承宣没有像刚才那么勃然大怒,他只是定定的看了她一眼,然后收回目光:“如果不想说就算了。”

他查也必然要查到!

可是陆锦开口了。

“我知道的并不多,如果说我真的知道什么旁人不知道的秘密,大概也就那么一个。”

傅承宣心中一动,看着陆锦等着她的下文。

陆锦轻叹了一声,缓缓道:“唐亦清是个难得的有才之人,却因为科举作弊一事令,出乎很多人的意料。但是与他相交之后,就会发现他其实是一个极其谦逊之人,我并不觉得他会是一个在考试中作弊之人。到了后来,我才晓得,当初指出唐亦清窃盗他人文章应试,被视作舞弊的那个人,就是大公主。”

听到陆锦吐露出的真相,傅承宣整个人都惊呆了。

按照陆锦的描述,和上一次唐亦清被陆锦请去做一个鉴别,大公主还要亲自跑过去为他镇场,无论怎么看都能看出大公主的爱才之意,可她这般看重唐亦清,又怎么会是指出他作弊,让他终生不得进入官场的始作俑者?

难道是因为当初的指认是一场误会,如今她心生愧疚所以想要补偿?

这个想法刚刚冒出来,就被傅承宣否定掉了。

就大公主那个德行,也不像是会“愧疚”的人,傅承宣更愿意相信,以她的地位和身份,她更享受的是将人的命运捏在掌中的快感,要你荣则荣,要你损则损。

可现在的问题是,她要如何变态是她的事,拖上陆锦来为她鞍前马后,就得问问他这个做夫君的答不答应!

“你与大公主是如何相识的?”傅承宣转过身面对着她,认真的问道。

日头西斜,空荡荡的大书房中,只有陆锦和傅承宣相对而坐,面对着傅承宣的发问,陆锦没有什么隐瞒,她目光移开,似乎是追溯到了许久以前:“我第一次见到大公主,是在城外的香山寺。香山寺速来以满山红叶闻名,算起来,也是差不多每年的这个时候,就陆陆续续有人上山观赏……”

那一日,陆锦陪着陆姑姑去香山寺上香,却不料那一日香山寺内外戒备森严,虽说没有完全驱赶所有香客,但是最好的赏景位置被占了,第一炷香也被上了。

陆姑姑素来会在上香之后与香山寺的主持讲一讲经,陆锦这个时候则是自己四处闲逛一番,从那些无可比拟的景致之中想一想新的饰品样式。

她也就是在闲逛的时候,遇上了大公主。

那是陆锦第一次见到大公主,那个时候,大公主正要将一个丫鬟五花大绑,从山上丢下去,一旁还牵了只不知哪里来的野狗,大公主笑得狠厉:“拿东西都拿不稳,你这手不如喂了狗,也算是让这畜生包餐一顿,功德无量啊。”

眼看着那丫鬟吓得面无血色,陆锦这样从来不好管闲事的人,也没办法任由佛门清静之地发生这样的血腥之事。她三两步冲上前去,为那个丫鬟求情。

彼时,她还不晓得大公主的身份,求情也求得十分的委婉,可那时候的陆锦根本不了解大公主,也不知道她这样的求情无异于火上浇油。

大公主用一种诧异的眼神看着她,少顷,竟然勾唇一笑,笑得十分的邪魅。她伸手从一旁的汉白玉圆桌上拿起了一支断成两半的玉簪。

那玉簪简直再普通不过,直直的一根,只是雕琢打磨的十分润泽,似乎是用了多年,那玉质十分通透。只是如今断成了两段,实在是遗憾。

“你为她求情,可见是一个热心之人。不过,本宫不晓得你有没有听过这样一句话——是非只因多开口,烦恼皆因强出头。你想要做这个出头的英雄,没些本事可不行。本宫也不为难你。你不是要让本宫放了她么,现在她摔了本宫的簪子,只要你能帮本宫将这簪子复原,看不出一丝一毫的痕迹,本宫就既往不咎,否则,你们就一起喂狗,一起……葬身山野!”

傅承宣听到这里,纵然没有心惊肉跳,也不禁为她捏了一把汗,越发将大公主视作不可结交之对象:“所以,你帮她修好了,当真一丝一毫痕迹都没有?紧接着一笑泯恩仇,反倒成了朋友?”

陆锦轻笑一声:“哪有这么容易抹去痕迹?”

的确,破境尚且难以重圆,这摔断的玉簪,又何来没有痕迹的复原?

陆锦呈上去的,是用最薄的金片包裹住断裂处,将其接合的玉簪。但是那在手中轻轻摩挲之时,那突兀的感觉几乎可以忽略,簪身稳固,不去看那薄金片,只凭手感,倒像是真的不曾断过。

能做到这个水平,已经是功力深厚,然而大公主却冷笑一声:“你是将本宫当瞎子么?”

那失手的小婢女已经面色煞白,就差昏过去,可是陆锦不慌不忙,撩裙跪下:“公主,民女有一言,若是公主听完,依旧觉得民女是信口胡说推脱责任,要杀要剐,悉听尊便。”

大公主眉头一挑,似乎来了兴趣,许她说下去。

陆锦沉思片刻,娓娓道来:“公主手中所持玉簪,乃是男子用的款式,玉质通透,乃上品之相。纵观文籍,可知玉有仁、义、智、勇、洁、忠、信、礼、德的品性象征,又有君子比德于玉焉的说法。公主手中的玉簪,简单朴素,可见所属之人,更重玉之内涵,而不重外在形态。以朴素之姿,现心中对其德行之追求。然而刚极易折,这世间无论人或物,少有纯粹。一如公主手中玉簪,但凡这纯粹之姿存在一天,即便今日不是被这位姐姐失手毁坏,他日也会因为别的原因损坏。”

那时候还伺候在公主身侧的银心一看到公主脸色煞白,当即大怒:“大胆!简直是胡言乱语!”

然而大公主却拦住了银心:“继续说。”

陆锦看了一眼大公主,继续道:“公主要让玉簪毫无痕迹,可是覆水难收,破镜难圆,已经发生的事情,又如何抹的毫无痕迹?不过是自欺欺人罢了。民女选用薄今衔接包裹,并非敷衍了事。俗话说,真金不怕火来炼,所以,金亦有至纯之意,又说情比金坚,是以金也有深情之喻,至深至纯,与玉的纯粹有异曲同工之意,又比纯粹的玉要来的更加柔情。令民女想到一句话——刚极易折,所以情深不寿。”

在大公主的出神之中,陆锦清冽的声音仿佛能深入人心:“薄片包裹之处,绝不会再出现断裂,既有衔接之用,也有护簪之功,但民女多嘴一句,若是公主当真珍惜这把簪子,往后还是将它收到一个旁人触碰不到的地方,方才稳妥。”

陆锦说道这里的时候,傅承宣有些出神,口中喃喃的念着那八个字——刚极易折,情深不寿。

陆锦说的这些,让他想到了另外一件事情——几年前大驸马在宫中赴宴,暴毙身亡。

只是那时候,御医给出的诊断结果,是大驸马一直以来身体都不好,所以当日病情突发,才会救治不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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