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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蛮荒忽悠人(3)+番外

凌霄正一边走一边思考的时候,突然一个高壮的男人挡在他的面前,男人手里还举着一块巨石,上上下下的,锻炼肌肉。他皮肤黝黑,肌肉臌胀,看上去身体很笨重,其实他的敏捷度绝对不低。

前两天凌霄来这里打水的时候,有幸见到了这个男人和另一个男人的战斗。

低着头,凌霄表现出恭敬的说道:“狂大人,我去打水,白獠大人家里的水没有了。”

狂哟了一声,贪婪的目光从凌霄的头皮刮到脚底板,粗声粗气的说道:“那你可得慢点,不然不小心摔死了,这肉可就不好吃了。”

吃,怎么不撑死你。

“是,我知道了。”凌霄都不知道怎么维持着一张唯唯诺诺的表情回答的。

等狂走了,他的脸才黑下来。

狂就是那天在广场上说他要死了,养一头野兽都养不活,建议杀了他吃肉的人。所以,凌霄非常厌恶狂,对他没有任何好感。

离开狂,凌霄接下来又遇见了很多部落里的人。那些人里有觊觎他的肉的,有对他没有任何在乎的,也有用莫名其妙眼神盯着他的人。

等凌霄到达小河,已经花了十多分钟,那里已经有其他的奴隶也在打水了。

把兽皮囊展开,凌霄站到河里,口对着河水,等河水灌进来。这兽皮囊也不知道是用什么兽皮做的,严密性如同袋子,用这装水,完全不用担心漏水。

装好水,凌霄微微一使劲儿,就把兽皮囊从水里提起来了。兽皮囊足有凌霄半个人高,重量至少有一百五十斤。

嗯,换了这个身体,力量也大了很多。

只是……凌霄侧头一打量其他来这里打水的奴隶,表情就有点微妙。他提一百五十斤,费了老大的劲儿,别人提一百五十斤,轻轻松松无压力。

“嗤,我就说白獠养这小子亏了,看吧,肉本来就少,养了几天过后,肉更少了。等他死了,这肉分到部落,一人能有一块吗?”

有男的在小河边洗澡,赤条条的,只在腰间那里有一块黑色的图纹,像一条蛇,这就是这个部落——有蛇部落的图腾了。

男人动作间肌肉勃发,鼓囊囊的,肉确实多。要是战斗失败了,他的肉绝对可以供敌对的部落一人一块。

“可不是,也没力气,看他打个水,那么小的东西都提不起来。”

谢谢,他提起来了。一百五十斤,单手提起来,在地球,已经是健身达人了,谁都以为是你们这些变态人种吗?

而且,没看到他这具身体还小吗?才十多岁,以为他就不长了?

是的,凌霄这身体才十多岁,顶天了有十六岁。在现代,还是个在读书的孩子,在这里,就是奴隶,被人评价能吃的肉不多,还得认真听着。

现在呢……

现在他是一只沉默的小鹌鹑。

在清楚这个世界人类的武力值,一拳能砸开石头,甚至能凭力气砸开一个山洞之后,凌霄就迅速的定位好了他的角色。

“喂,你在上面打水干什么,下来,和这些奴隶一起打水。”

凌霄打水都是在上游,其他奴隶打水在下游。上游得走一段距离,那边的水比较深,一般没人去那边打水,还远。

但每次凌霄都是在上游打水,之前几次没人发现,这次被人发现了。

呵呵,不在上游打水,难道要喝你们的洗澡水,洗衣服水,洗屁股水?

凌霄的心里想的越变态,表面仍旧非常恭敬的说:“白獠大人的野兽生病了,所以他特意吩咐我打上游的一点水,那里水深,装水装得快,能快点打回去给它喝。”

提起白獠的野兽,男人的表情突然有点不自然,哼了一声,骂道:“那你还不快点把水带回去!”

凌霄默默把这件事记在心里,提起兽皮囊,往山洞里赶。把水倒进缸里,凌霄拿着兽皮再次出来,一趟根本就装不满,至少得三趟。

跑了第二趟,水就装满了三分之一。到了最后一趟的时候,凌霄就没去小河边了,而是趁人不注意的时候,拐了一个弯,快速进了部落旁边里的树林。

再不找点东西吃,他绝对会饿死!

第3章

凌霄的目的是去森林里找点可以食用的瓜果,在蛮荒世界呆了一共有十天,这十天里,除了养伤,就是把周围的情况大概摸清楚了。加上继承了这具身体的记忆,凌霄还是能辨别出一些能吃的植物。

记忆虽然没有继承完全,但该知道的还是得知道。只是作为奴隶的他没有吃饱饭的权力,所以为了不饿死,凌霄都得自己想办法找食物。

不仅仅是他,其他奴隶没食物的同样也得找。不过森林深处很危险,就是战士也不敢孤身一人进去,凌霄就只敢在森林边缘找食物。

也幸好森林边缘有食物,还不至于为了食物丧命。

除了填饱肚子,凌霄还有一个计划,那就是报复。

他熟门熟路的走到森林边缘,找到一个地儿,蹲下身扒了几下,从里面摸出了一个黑褐色的,长长的块茎。凌霄也顾不上脏,擦了几下就吃了。

这玩意儿和番薯差不多,但比番薯大很多,凌霄这几天就是靠这个活的,没饿死,但要吃完了,再吃一两顿可能还得找新的来吃。

吃完之后他没走,而是找了一个地方躲起来,拿了根树枝等在一个大树后面。在听到脚踩树叶发出声音的时候,凌霄闭了闭眼,掩住里面的冷意。

“大石,我看见大奔那小子往这边过来了,他绝对找到了吃的。”一个男人放低了声音说道。

在那个男人说完话之后,另一个男人开口道:“大河,你看清楚了?”

“嗯,我真的看得清清楚楚的。”起初说话的男人肯定的说道。

灰暗的森林里,两个瘦骨嶙峋的男人小心翼翼的摸索着往森林里进去。森林很危险,他们不知道大奔那小子去了哪儿,也不知道他躲在哪里,不管怎么样都得小心。

就在两人继续往森林里走的时候,突然一个强壮的男人往这边来了,他看到大石和大河两个人,拧起浓眉,一脸凶神恶煞的叫道:“你们两个奴隶,去哪儿!”

奴隶和战士不同,奴隶长得高大但瘦削,因为没吃的。而战士则浑身的腱子肉,肌肉鼓鼓胀胀尽是力量。而且奴隶在部落里都畏畏缩缩的不敢抬头看人,行走也很小心,因此大石和大河两个人在森林里摸摸索索的前行,立刻就被看见了。

大石和大河听到那战士的吼声,当即僵住了身体。

妈的,这个时候怎么会被战士看见!

“过来!”那战士吼道。

大石和大河咽了咽口水,转身,小心朝那个战士走去。一看清那战士,他们两个人的腿肚子都软了。

躲在森林里的凌霄也听到了那战士的声音,便小心探头往外看去,就见到大石和大河两个人战战兢兢的站在一个战士的面前,看清楚了那战士,凌霄心里立刻就咯噔了一声,转身就藏在大树后面不肯出去。

原始部落没有其他休闲放松的活动,因此便诞生了一种战士观看其他人战斗的活动,而战斗的其他人也不是别人,正是奴隶。

部落里的战士会找几个奴隶来打架,拼了命的打。胜利了的会给食物吃当做奖赏,而输了的则会被饿上很多顿。

很多时候,都是几个战士约好了用自己的奴隶去打架,但也有其他情况,比如一个战士蛮横的抓着部落里的奴隶来打架,只要主人不反对,就没有人说什么。

此时叫住大石和大河的那个战士就是最乐于看奴隶打架的战士,前两天凌霄在部落里远远的见到过,他深深的为这个世界的蛮横咂舌。之前凌霄只是当旁观者,没想到这一次却离他这么近。

那个战士蛮横不讲理,抓到奴隶就不会放过,凌霄只得躲在森林里放弃这次报复大石和大河的想法,不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