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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钥(11)

除此之外,朔华还是一个好学生,很多书本上没有的东西,他都会一一询问实践,并且在脑中加以记忆,发挥举一反三的能力,让他这个临时的老师格外有成就感,几乎忘记这孩子来到这小镇不过才多久的时间。

牧师把他当成自己孩子似的,只要一找到什么珍贵的资料或是知识,第一个动作就是找人到饭馆把朔华给叫来。

由于不管是饭馆,还是牧师工作的场所与住家,都是小镇上居民常跑的地方,因此朔华的存在,一下子就传遍了整个小镇,尤其是许多极少见过像他这样气质的小镇女孩,三不五时就会假装经过饭馆,要不然就是手中一有什么书籍,就脸红红地过来询问要不要看。

这让蕾莉纱很困扰,有种自己珍藏的宝贝被人给发现的懊恼,只能安慰自己同住一个屋檐之下,自己可以瞧见的朔华,比别人还要更多。

他的加入,为这个小镇上的气氛带来一点热闹,虽然他自己也不是很清楚为什么会这样,不过对于这个结果,他乐见其成,并且满心感激这些小镇居民的热心。

只是,他融入这个小镇里,并不代表他将来会成为这小镇的一分子,事实上,有许多的事情,小镇上的居民并不知晓。

第五章 护女心切

小镇居民不知道的是,朔华取代了蕾莉纱每天一大早到森林摘野菜的工作,除了真的摘野菜之外,药效甚佳的药草也摘了不少,而且都是以惊人的速度完成,回来时只要特别注意,就可以发现他脸色比平时还要苍白。

阳光下,修长的手指在空气中一抓,眼泪般大小的水珠凝结在两指之间,滑落掌心,接着掌心向上,手臂往上一抬,翻转手背往下一挥,突然间,好似下起了区域性的小雨,一下子打得树叶哗啦哗啦作响。

练习了数月的时间,将注意力汇聚成一个意念,只要一眨眼的时间,这个意念可以移动物体,可以凝雨成冰,可以聚热成火,感觉上,就有点像是西洋故事中所谓的魔法,只是不需要咒语而已。

可是这样的能力并不强,要分等级的话,他就像是ONLINE GAME里的见习魔法师,可以移动像自己身体重量的物体,可以小范围降落婴儿拳头大的冰雹,还能发射大概是保龄球大小的火球。

这样的力量,一个健美先生、一把枪,或是一台快速制造冰块的机器,就可以办到了,所以并不稀奇。

他来到这个世界,可不是为了当一个健美先生,或是强力制冰机而已。

于是他又想到,是不是咒语真的可以加强这些技能的强度?

一开始,念咒完全分散掉他的注意力,别说是力量增强了,连之前的一半都不到,换言之,那些他随口念出的咒语,一点用处都没有。

实验了数次之后,他想到中国的道术、印度的渡化,甚至是日本的阴阳术,似乎都有个固定的真言或是口诀,那么咒语这东西,是不是并非随意创造就可以?

将这个想法,与每一次念动时四周气息的晃动联想在一起,也许是声波可以配合或是改变脑波的念动?这样就能更有效率地完成他想做的事?

就像疯狂的研究家一般,他用尽所有他所知道的语言,一次一次以不同的高低起伏反复念诵,在试了几次之后,他抓住声波与感觉似乎融合在一起的那一瞬间,差点用一个棒球那么大的白色火球,把小山坡给毁灭。

他知道,他成功了,哪一种语言都可以,只要音调顺着念动的波幅做改变,更为精进的法术便呈现在他眼前。

坚毅的薄唇,终于带上胜利般的浅笑,明了为什么有些科学家会被人说为疯狂,因为当他成功的那一瞬间,他一点也不在乎那小山坡是不是会被毁灭,甚至有种再来一次的冲动。

毕竟,一个成功的毁灭,有时候更能带来对自己的成就的虚荣感。

但为了避免被镇上的人发现,因此只好更深入森林去实验。现在的他已经不是那么怕再度遇上那些凶狠的野兽,甚至可以带些新鲜的野味回饭馆,一路上所发现的药草多的惊人,他统统放进了没有时间流动的空间中,等待用得上的那一天。

这个世界,在医药方面的成果可以说是非常低落,每每只要有瘟疫形成,当政者能做的唯一措施,就是隔离或残酷地杀戮。

朔华不是什么好心肠的慈善家,但是如果有一天,蕾莉纱所在的这个小镇,经历了这样的事的时候,他不否认自己会尽其所能去解救每一个生命。

“风!”

一阵大风袭来,吹动高高枝干上的果实,一个个色泽鲜红、模样像是水梨的果子,纷纷落下,在接近地面的一瞬间,又一颗颗飞到朔华手中,然后消失进入他自己的空间中。

此刻,若轩泽在一旁看着,必然会露出嘉许的笑容,不到半年的时间,每一样技能都熟悉的如同呼吸一般习惯,那要花费多大的精力与智慧?

朔华不需要他人的称赞,他知道自己的进展,尤其在面对可以瞧见自己模样的镜子时,额上那一道菱形的痕迹,能力每经过一次的突破,就会发现它的颜色又更深了些,这数个月下来,它深得像是夜空一般,偶尔在光线下还会闪烁着丹泉石一般的光芒。

他很好奇,再这样下去它会有什么样的变化?会不会凸出额头,或是在这一张苍白的容颜上蔓延。

不管结果如何,他确定自己下一个目标,绝不会是在这里等待答案到来,轩泽在一开始所给予的极少提示中,他知道如果想要更大的进步空间,他必须在这颗星球上去获得些什么,而这些什么光靠他一个人的努力,是不太可能达成的。

他需要同伴。

需要和他一样拥有钥石的同伴。

半年的时间已经够了。

今天晚上开始,这个小镇将会因为一年一度的庆典,开始聚集许多来自各地的商人与佣兵,他等的就是这一刻,站稳脚步后的出发前一刻。

一大早,进入小镇的商贩便开始慢慢增加,为了应付这么多的客人,所以他有很好的理由在森林中多待了一些时间,将该取的东西,全放进自己早已经扩张得犹如两个篮球场那么大的空间,然后和过往每一天一样,练到脸色苍白几近力竭才停止。

刚刚,他是趁着用过饭后午睡的时间,将精神给补充回来,可惜热闹的时候,饭馆不可能有太多的时间,只好在心中叹息,跟在蕾莉纱的身后往饭馆的大堂走去。

“朔华,你快过来,不是跟你说过今天很忙吗?还到后面去睡觉!快来帮我把这些客人带到他们的房间,然后刚刚还有一队佣兵团,说要点你最近刚教给蕾莉纱的那些菜,今天早上摘的菜都用光了,麻烦你再去森林一趟。”

每次这些佣兵一来,最忙的就是他这个负责开酒的。

男人嘛!只要一休息,就免不了喝点小酒,尤其朔华在三个月之前教他酿的酒,最近刚酿好,没想到一开坛时,那浓郁的香味,还有简单过滤之后那干净得不可思议的琥珀酒色,令在场所有人身上的酒虫都痒了起来,可以说是只要会喝酒的人都点了一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