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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传说同人)桃夭(136)+番外

毓夙正想到就算是神仙也注重外表,忽然听见赵朗“咦”了一声,然后就被拉到了一棵树后面。赵朗随即又往两人身上不知招呼了什么,毓夙只觉得眼前看到的东西又扭曲了,似乎他们俩在隔离于外的一个独立空间里面,已经脱离了外部世界。

赵朗把毓夙往自己身边拉近些,说道:“这是我斩尸进阶之后,联通天道得到的法则,如今还尚未触及皮毛,只能这样了。不过你放心,这空间很稳定,绝不会有什么危险。”

毓夙敏锐地捕捉到“法则”这个词,不由得看向赵朗。他能接触到的人之中,层次最高的就是神农了,神农也是准圣修为,却从来没说过他从天道那里得到过什么“法则”。赵朗既然能划开空间,现在又创造了独立空间,那他的“法则”八成就是空间法则吧。法则什么的就已经够牛叉了,空间法则那简直就是牛叉的二次方,赵朗还真让人各种羡慕嫉妒恨。

赵朗见毓夙看他,注意到毓夙的复杂眼神,又说:“准圣之后,若有鸿蒙紫气,便能连接天道,修习天道法则,等掌握了法则,自然就能成圣了。天地间圣位为九,九为极数,不可满,如今已有了七位圣人,又有火云洞中那三位,别人就没可能了,我也不例外。”

然后他又话音一转,略带得意地说:“不过,我另有机缘。因我是门中掌教,我斩尸之后,师尊就赐了我一件法宝,便是那混沌钟。虽说混沌钟是镇气运的,但平素无事,我也能使上一使。混沌钟是先天至宝,内含四道鸿蒙紫气,不能为我所用却也足够我借以感知天道了,我便是借着混沌钟触碰到了天道法则——你要不要瞧瞧混沌钟?我带在身上呢。”

一边说,他竟然一边伸手按向自己紫府,好像马上就要把那混沌钟取出来,毓夙哪敢猜测他是真情还是假意,连忙拦住他说:“别,别,不用了,我对那东西不感兴趣!”

赵朗放下手,笑道:“也罢。等过几日,咱们去我的洞府之中,我再给你瞧稀世之宝。”

听这意思,他身上的好东西还不止混沌钟而已,毓夙更羡慕嫉妒恨了。混沌钟那是什么呀?毓夙不止一次听松老讲过,当年东皇太一,也就是判官他叔叔,凭借未完全炼化的混沌钟就成了圣人之下的第一人,打遍天下无敌手啊!能和混沌钟相提并论的“稀世之宝”,除非是另外的先天至宝。可先天至宝什么时候跟大白菜似的,赵朗都能拿不止一样。

这回赵朗倒是没炫耀那到底是什么好东西,却指了指独立空间外头,说:“你瞧那人,你也该认识他吧?咱们且瞧瞧他要做什么——嘿嘿,许久不见的故人!”

毓夙朝他指的方向一看,虽然影像模糊,可架不住这人太有特色,毓夙印象十分深刻,那不就是二郎神吗?这天底下长得像他这么好看的人那是真少有,整容都整不成这样的。

二郎神似乎在找什么东西,或者是等什么人,低着头来回踱步的样子略显焦急。赵朗盯着他看了两眼,不知想到了什么,忽然冷笑一声,说:“好哇!这回可终于叫我抓着了他的把柄!哼,原来这小子也并不是全无疏漏,平素却还摆着水泼不进的琉璃猫样……”

一听这话,毓夙就知道,赵朗是想算计二郎神。毓夙不喜欢看见赵朗这么工于心计的样子,不由就皱了皱眉,赵朗一侧头,正好看见了,却以为毓夙是担心他和二郎神结仇,就笑了笑,说:“你别担心,那小子论辈分是我晚辈,论修为低我一阶,若真动起手,他八九玄功虽厉害,我多年修持,上清真法也不怕他,且我还有法保护身,他却是两手空空。”

作者有话要说:

唔,今天讲个笑话吧

有天展昭跟王朝马汉张龙赵虎说:“我当时去闯冲霄楼,九死一生跑回来,一进咱们开封府的衙门,就眼前一黑。”

四大布景板问:“你晕过去了?”

展昭说:“不,包大人出来迎我了。”

第109章 考验他忍功

怕毓夙不信,赵朗又说:“杨戬声名在外,我倒不能说他是名不符实,不过么,那刻意宣扬他名声的人,却未必安了好心。他虽有三界第一战神的名号,可若他与我实打实地战一场,论输赢,他难获胜,论生死,他必死无疑。单只说,我将混沌钟立在顶上三花,就已经立于不败之地了,所以我又何必怕得罪了他?再说了,他此时焦头烂额,自顾都无暇。”

其实,要是没这后头的话,毓夙还真得琢磨琢磨赵朗到底有多厉害,顺便再在心里排一个天庭各神仙武力值排名表。可赵朗越往后说就越发贬低他人,抬高自己,就算他说的句句属实,听在耳朵里也叫人别扭。谦虚才是美德,自吹自擂算什么好汉。

毓夙只“嗯”了一声,没多话,赵朗大约也觉得没趣,不再继续这个话题,只又看着二郎神说:“你瞧他这抓耳挠腮的模样,必定是在等什么人——说起来,你还记得杨婵么?”

杨婵?二郎神杨戬的妹妹三圣母吗?毓夙怎么可能不记得。那天的事,后来毓夙回忆过不知道多少遍,到现在他几乎能复述出赵朗说过的每一个字还有他说那个字时的表情,那可真是终生难忘的经历。毓夙想说赵朗你还有脸提,不过再一想,赵朗估计还真不觉得愧疚。

果然赵朗神情自然地说:“那时虽然我拿去了宝莲灯,你不也将事情告知了娲皇么?还咬牙做什么,事情办成了就是了。娲皇对此也并没有置词,你又何必愧疚不安?”

毓夙瞟他一眼:“那不是我自己的,要是我的,就算给你,也没什么。那宝莲灯再怎么说毕竟是别人的法宝,我只是替三圣母送给娲皇,东西是在我手里没的,说起来难道不算是我的责任?娲皇不追究,是她大度,我自己觉得愧疚,那是我的良心。”

赵朗倒是通透,随即就笑了:“你是说我没良心?你呀……我这么和你说吧。这天地间的法宝,天生地长,并没有就该是谁的这一说。那宝莲灯出世之时,娲皇恰逢其会,得到了那盏灯,那是她与宝莲灯的缘分;后头她将那灯送给杨婵,那就是她与灯盏的缘分尽了;杨婵虽然持着那灯,可她无才无德,配不上那灯,她与那灯的缘分就浅,是以她随随便便就将那灯给了只有一面之缘的人,这就是你与那盏灯的机缘;你与那灯也只有浅浅一层的命数之缘,那灯从你手里到我手上,也是本该有此一事。我那日本来是入定打坐,忽然心神一动,出关时就瞧见你正偷偷摸摸往外走,便跟在你后头,这才有了之后的斩获——这都是各自人有各自人的缘法。我后来将宝莲灯给了我师尊,那就是合该如此,不必提什么原主是谁。”

他这一番话说得毓夙有点晕。身边的人,从杜金,也就是神农,到判官,乃至赵朗和松老,只要是有些本事的人,都特别喜欢说“缘法”。好像判断一件事情该不该做,一样东西该不该拿,都要问一问有没有缘分。毓夙还记得那时候赵朗说过什么,他们俩之间本来是有师徒缘分的,只不过后来缘分用完了,就做不成师徒了——这缘分还有用得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