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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穿同人)炮灰奋斗史[清](159)+番外

铜在大清也是稀缺品。

乌力罕顿时有些不好意思的道:“那能否将互市的地点开在我们部落?”

林源却有些为难,“这个,我们这一次不仅要建一个互市,正打算建一座可以比拟京城的大城,得选取适合的地点。如今正好在几个部落的中间,我看几位札萨克似乎都不怎么感兴趣,我想着要不要沿着克鲁伦河在往上勘测更合适的地点。”

乌力罕当即站起来阻止道,“先等一等……”

林源脸上表现得有些吃惊。

乌力罕脸上露出又兴奋又急切的表情,“沿着克鲁伦河再往北,都是荒芜人群的地带,这互市地点总不能开在没人的地方吧?我觉得现在这个地点就很好。”

“可是……”林源还想继续开口。

乌力罕直接阻止他,“兄弟,我知道你想说什么,放心,我会帮你劝解其他部落的札萨克,务必将互市地点就选在这里。”

对于草原人民来说,一向是逐草而生,还从来没想过在一个,固定地点建立一个大城市。

早几百年前,整个草原的部落聚集起来,因为会举行金帐大会,如今整个蒙古都散落开,分成了内外蒙,一个个部落都结盟在一起,已经许久没有聚集在一起了。

这要是真建立一个可以比拟京师的大城,那么他们这些原本在城市旁边的部落,重要性可就不同以往。

无论如何都得先将这个互市的地点先定下来,光是那十几万两的税银,就令乌力罕垂涎不已。这笔银子哪怕落入他手中的只有一小半,也足够他过上吃喝不愁的生活,哪里还用得上这样苦巴巴的放牧?

外蒙这一带很快被林源忽悠的将他奉为上宾,互市的地点也很快的定了下来。

内蒙那一代,因为原本就靠近京师。更方便商人往来,所以对于互市并不怎么感兴趣。就这么眼睁睁的看着互市的地点定在了外蒙。但后来外蒙一座庞大的城市竖起之时,内蒙才后悔莫及。早知道就争取一下,争取将这座城市建设在内蒙。

外蒙的好消息一传进京,京城那边立刻就活动开了。

火山灰在东北那一带倒是不缺,很快找到了,调整过几次后,就确定了配方。

一车又一车的水泥往蒙古那边运,不过这样有些麻烦,没多久,外蒙那边探测矿石的又传来好消息,在当地也发现了火山灰,那就更加方便了,直接将石灰运过去就行。

外蒙的互市还没有建设,京城这边就举办了一场别开生面的拍卖大会。

大会的邀请帖直接递给了各个行业的龙头,当然一些在行业里的佼佼者也拿到了帖子。

经过两个月的酝酿,基本上全国各地的,巨商、豪商、富商都纷纷赶赴京城。

京城里,因为一下子聚集这么多商人,也引起了朝廷的注目。

皇帝就问起四儿子,“听说你家那个,将大清的有名有姓的商人全都请来了?”

四爷回了一声是。

皇帝又道,“那你知不知道所为何事?”

四爷回答:“儿子只听说,安佳氏打算将互市那边的店铺全都卖出去,然后拿着卖出去的钱来打造互市。”

皇帝有些奇道:“要是朕没有记错,那个互市不才刚定下地点吗?房子都没有建,那铺子如何能卖得出去?”

不等四爷回答,皇帝又喃喃自语,“朕倒是要去看一看,这纸面上的房子如何卖出去?”

敏宁还不知道这一次的拍卖会,引起了皇帝的好奇心。

林源不在京城,其他人她用着不顺手,这次的拍卖会只能她亲自来处理。

互市的建设图纸早就到了她手里,但敏宁却不满意,又让人做了沙盘,将整个互市所要建造的建筑都按照一定比例缩小呈现出来。

花费了十天,这个沙盘才到她手里。而这个时候,邀请的商人基本上都聚到了京城。

每一个商人在当地都是赫赫有名,覆盖了各行各业,最起码在拍卖会当天,整个近千人的拍卖场几乎都坐满。

当然这其中有许多是来看热闹的,比如京城里的宗室想要弄一张请帖竟然还不容易。

四爷跟敏宁要过几张请帖,敏宁还以为他是帮别人要的,也没有在意,给了他一张贵宾室的请帖。贵宾室可以容纳十来个人,足够四爷拿来做面子。

拍卖大会,在腊月初一举行,这一天外面下着鹅毛大雪,拍卖会那千人大厅却一片温暖。

高高大大的玻璃镜竖立在墙上,透过墙可以看见外面的雪景,不少人端着一杯葡萄酒,红葡萄酒的杯子是玻璃杯。经过民间的不断进步,如今透明的玻璃已经被制出来。

原先带着青色的玻璃窗已经被人嫌弃改换成透明的玻璃窗。而这些透明的玻璃杯也成了富贵人家自瓷杯之后的新宠。

有些人看着这种高脚杯,觉得用来盛葡萄酒分外有趣,心里下定决心,回去后也订一批这样的杯子,专门用来喝葡萄酒。

虽然说拍卖会还没有举行,但拍卖场上出现的新鲜东西,不少人都看在眼里,决定回去后也拿来试一试。

比如那大厅头顶各种各样的玻璃吊灯,吊灯上燃着五颜六色的蜡烛,蜡烛散发着香气,再透过五颜六色的玻璃,使得玻璃折射出各种颜色的光,令整个拍卖场犹如仙境一般。

许多人觉得惊讶,从来没有想过玻璃还能这么玩?这要是在家里也弄上个几个,肯定会引起家乡人的轰动。有些人已经打定主意询问这吊灯是哪家厂里出品,回头回乡的时候也带上几个当成土特产。

皇帝穿着一身便服,旁边跟着几个儿子,看到了天花板上的吊灯后,顿时也来了兴趣,对四爷说,“这灯不错,你额娘应该会喜欢。”

四爷当即明白了皇帝的意思,躬身回答,“回去后,儿子就让安佳氏进献一些入宫。”

皇帝这才满意的点头,踱步继续在大厅里走。

大厅的正中央,有个宽大的桌子,桌子上摆放着一个大大的沙盘。

沙盘用几乎和桌子差不多大的玻璃罩住,皇帝走到桌子前,看了看桌子上的沙盘。

沙盘上弯弯的水流,旁边有沙漠、有草原,其中有一大块地方被一座城市占据。皇帝眯了眯眼睛,才问四爷,“这就是互市的地点,怎么建的如此之大?”

前明建设的互市,顶多跟一个小镇差不多大,皇帝从来没有想过安佳氏竟然想在草原上建一个城市。

草原上的牧民逐草而生,皇帝并不认为建设一个城市就能将人圈住。

而且建造这么大的城市,就算朝廷都不敢想,安佳氏虽说赚了些钱,但皇帝并不认为她凭空能建造一个城市,更何况这座城市还让别人出钱。

四爷也是才知道安佳氏打算将互市建设成一个城市,虽然不看好,但还是恭敬的回答:“回汗阿玛的话,安佳氏曾经说过,这一代牧民可能不习惯,但随着草原的牧民富裕起来,城里的教育更加完善,就有可能会放弃以往那种放牧的生活,选择搬进城市里。一代又一代下去,才能够改善牧民的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