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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接盘侠[快穿](33)

“虽然是回家,可我也是第一次上门呢。”来的时候,李红嫂子还专门给她讲了这些事情,该有的礼数要到位,自家人可能不在意,可这世上不只有自家人,还有外人。抬抬手的事,就能叫那些外人没什么说道,省事省心……

“好,听媳妇的。”秦爱军笑眯眯的应着。

在家休息了一天,第二天两人又去县里,买了一些年礼,到二十七,两人坐着军区的车去了京市。老爷子运气好,哪怕在这样特殊的时代,一直都稳稳当当,没受过罪。

如今住的也是京市的某个大院,大门外有战士站岗,进门大院门要登记的那种。

家里有勤务兵,还有一个嫂子,专门照顾老爷子生活。

两人大包小包的拎东西进家门,老爷子头发花白,两眼却极为有神。手里拄着拐杖,走起路来却稳健又快速。看到秦爱军就瞪大了双眼,对着文思思却又笑眯眯的。一个非常可爱的老爷子……

文思思跟老爷子相处的不错,这是一位严肃却又豁达的老人家。对于世事看的透彻,对于小辈也十分包容理解。知道文思思考上了最高学府,高兴的多吃了一碗饭。吃完饭,就拄着他的拐杖出去找他的老兄弟们聊天去了。

“爷爷肯定去显摆去了。”秦爱军对老爷子太了解了。

文思思特别理解,自己儿子有出息,有本事,凭啥不显摆?

“对了,你既然小时候在这里长大,那你在这边应该也有朋友吧?”文思思突的问道:“你不会还有什么青梅竹马吧?”说到这个,她上上下下打量了番秦爱军。说实话,这家伙长得可以说是非常不错的,英俊又高大,虽说黑了点,可完全不影响颜值。再加上他的身份,以及现在在军队里的地位,如果有什么小姑娘对他动心,好像也是挺正常的事情。就是才这么想想,她心里就开始郁闷了。

“没有。”秦爱军看她嘟起的红唇,快速凑上来亲了一口,才道:“我十四岁就离开家了,之后就是好几年没回来。发小到是有几个,回头我带你认认他们。至于那些小姑娘都不跟我们一起玩。”

最好如此。

说到发小,他们回来当天,他的那些发小就上门了。

跟他玩的好,能找上门的一共就三个,老爷子出去一趟,把他回来的消息透出去不到一个小时,三人就找上了门。当时文思思正在午休,根本不知道。

是人走了,秦爱军才告诉她的。同时还告诉她,他们约好了第二天一起出去玩。顺便,也带她熟悉一下京市。毕竟接下来几年,她都会在这边生活。

第25章 接盘七十年代【二十五】

按着文思思和秦爱军一开始的打算,过年在京市,年初二就回部队。秦爱军的假期结束,他也该收心归队了。虽然离着开学日也不远了,她还能陪他几天。等到开学了,她再回京市。

虽说路上来回跑的挺闹腾,可他们是新婚,自然是能在一起多待一阵子就多一阵子。

可计划没有变化快,年初一下午,秦爱军就接到电话,不得不提前归队。而且有任务,归队之后立刻就会离开部队去执行任务。什么任务她不知道,那是不能说的。但秦爱军临走的时候,隐晦的跟她提过,他现在已经是营长了。这个职位在军队里不算低,除非再发生大刑的战争,或者情况特殊,不然大多数情况下,他都是指挥官,不再冲在第一线。

秦爱军的本意是想让她不要太担心,却不知道他这么一说,文思思其实更担心了。因为这意味着,要么没危险,可一旦有危险了,那一定是极其危险。

可表面上她还要表现出被他安抚到了,只能表现出不舍,不能表现出丝毫的担忧。既然去出任务,那就专心于任务,家里最好不要有半点不对让他分心。

转眼开学,文思思开始大学生活。

她学的是医学专业,这个专业是她跟毛毛一起商量出来的,目前为止最适合她的专业。毕竟所有的一切,都要给生存让道。不管去什么样的世界,总有活人,而是人就会生病。有这门手艺,怎么都饿不死。

秦爱军出了正月才回来,因为离得近了,他现在有一两天的假都能回来一趟。有时候他若不方便,文思思也会趁着假期去趟他那里,因此,除非他出任务,不然一个月至少都能见上一面。虽还不能长厢厮守,到底比以前一年见个一回两回的来的好。

生活总是越来越好的,学习上亦没什么波澜。

她不是天才,这一点她自己知道。眼下毛毛也没办法给她更多帮助,她只能自己努力。幸尔这时候的大学学习氛围非常浓厚,而她也没有其他烦心事,到能全力以赴。

这一天,期中考试的成绩刚刚下来,因为她考了第一名,又得了零点一的点能量,毛毛突然说:【思思,我们现在有七点能量了,我能不能用三点能量来修复程序。我发现一个小程序,很有用的,如果修复了,可以方便很多。】

“可以。”他们保底需要两点能量,七点去三点,还剩下四点,完全没问题。

而且现在她隐约也摸索出点这个世界的能量来源,到是不怎么担心这个问题。

【思思,我修复程序要很长时间的。】

“多长时间?”

【至少一个月。】

“那就修复吧。”

毛毛吱会了一声,就去修复它的程序去了。

文思思拿着书往车棚而去,她没有住校,放学之后都是要回家的。

“文思思同学。”刚出车棚,车头前突然横冒出来一个人,把前路拦住。

文思思皱眉,“这位同学,有事吗?”这个人她知道,但不认识。之所以知道,是因为他算是学校的知名人物,诗社社长,作的了一手好诗,还在一些刊物上发表。而且长得也不错,白净文雅。且据说,家里就是京市的,父母都是政府部门里的人。她同桌也加入了诗社,对这位社长十分推崇。

“文思思同学,我叫顾永安,是我们学校诗社社长,我想邀请你加入诗社,跟我们一起欣赏诗的美好。”

文思思愣是被他这话弄的怔住了,半晌才失笑摇头:“抱歉,我拒绝你的邀请,并不想加入诗社。”

“为什么?我听余红红同学说,你也很喜欢诗。”

余红红就是她的同桌。

古诗也好,现代诗也好,在她看来诗词其实还是挺美好的,前提是不要让她当必背必考的内容。如果只是听一听,她到是很乐意。加入诗社不但要听,要读,还要作诗,甚至去研究……那就不美好了。

她现在时间不够用,她念的是西医专业,可毛毛还希望她能学学中医,因为将来很可能去到古代的世界,所以中医也很要紧。天知道,毛毛还丧心病狂的希望她学一学兽医……幸好,他们学校没有这个专业。

以她现在的能力,连中医都兼顾不了,哪还有时间去什么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