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哥哥是早死反派(26)

只回忆了一会会,脑瓜晕乎乎了,婵婵软绵绵地趴到大白白身上睡觉。

小皇女耐心地等待,待烤至焦黄,撕开皮,吃一小口尝了尝,狼吞虎咽一整个。

不好吃,不难吃,有一点苦,顶饱。

只要顶饱就是正经吃食。小皇女让大白白背着婵婵站在火堆旁,她来刨地。

一个个的土疙瘩扔出来,小皇女直腰,看看堆积的土疙瘩,再看看她刨的土坑,眼睛炸出了光,撒腿跑向外面。

“哥——”

“姨——”

“出大事了——”

项良森幽幽地盯着地上的土疙瘩,他的脸被吓白了,腿被吓软了,就这?

从雪山带出来的吃食足够他们吃到北疆,每顿饭他们还是只吃三分饱,饥饿是常态。小人物有小人物的生存智慧,节省些粮食能让他们活的更久,何况这些粮食是借项良的。

若他们是其他衙役押送的流放犯人,朝不保夕的,他们就承了这份怜悯,磕头谢恩,来世做牛做马相报。现在他们心里有信仰,影子就得正。他们记着他们进入雪山后借了多少粮,到了北疆他们一定还。

发现了新吃食,他们没有一哄而上地抢,等待穆大林的安排。

穆大林带着衙役铲雪,犯人们各自拿着趁手的工具挖土。冻土坚硬,他们就用全身的力气一点一点地抠。衙役们铲完了雪一块挖土才在天黑前挖出大半的土疙瘩,剩下的土疙瘩留给这片树林。不是因为什么竭泽而渔的大道理,他们一路跟着婵婵,知道了有些植物和动物是有灵性的,他们不想轻慢。

大大小小的土疙瘩摆放在木板上,他们专注地看着,眼神炽热,呼吸急促,心火蓬蓬。

他们挖土时,兮娘抱着婵婵坐在火堆前等婵婵睡醒。婵婵中间醒来片刻,和娘说了几句悄悄话,吃了一碗米糊糊后又睡着了,到现在还没有醒。

兮娘问穆七林:“多少斤?”

穆七林做的木头活儿多,在肩膀上抗一抗就知道个大概重量,走一圈就能算出多大的地,“七分地,两千斤。”

寂静的篝火旁,呼吸声更加急促,他们不想吵醒小娃娃,一声不吭,死死地闷住心里的激动。

项良蹲在角落,默默地庆幸自己一直很安静,这些土疙瘩确实吓人。

篝火在秦四眼睛里燃烧,他呼吸短促,压着嗓子,问出了所有人想问又因太过在意而不敢问的话:“可以在北疆种吗?”

兮娘笑着低头亲一口酣睡的婵婵,缓缓点头。

秦四左拳重重地砸在右掌上,火光从眼睛里溢出,蔓延了整张脸。

暖红的火焰明亮了冷黑的夜空,无法入眠,蒸煮烤焖,一道道新鲜吃食堆在婵婵的小车厢里。

小满满背着小白兔背包飞向汴都,兮娘看着小满满与天空渐渐融为一体,不散的哀在眼底凝聚,闭眼,埋下所有的伤。

被冬冰封的北疆死寂,盔甲锈迹斑斑,将军噙着泪擦拭,妻子推门进来,泪憋了回去。

将军妻:“哭什么,有那哭的功夫好好地想一想怎么安葬他们。”

将军:“我就是心里难受。”

“咱们北疆哪年不死人,咱们孩子不也……”将军妻哽咽,缓了一会,冷静,“今年冷的异常,雪也大的异常,现在这个时候比去年低了十度,若六月也比去年低十度,粮苗活不了。”

长久的沉默,两人都知道武国粮食产地遭遇三年大旱和今年全国性的骤冷意味着什么。

国土动荡。

将军妻:“你的盔甲锈了,我的刀也锈了。”

将军:“不死不离北疆。”

将军妻:“若种不出粮食,谁来救咱们?”

将军闷声闷气:“自救。”

“行。”将军妻站起身,“我去磨刀,你也把盔甲修一修,一个月后若还是这鬼天气,我们喊上兄弟去北海。”

一个月后出手,打北海一个措手不及,胜败三七分。到了六月再出手,草肥马壮,胜败一九分。

将军不在乎自己是死是活,他不想送兄弟们去死。世代守护北疆,这一代只剩他一个,他和妻子在一块就是整个卫家和方家,死也就死了,没有亲人生不如死。兄弟们和他不一样,他们有父母有妻儿,死了就成了活人熬不过去的坎儿。

“再等等,我派人给武皇送信了,说不定粮草已经在路上了,武皇很看重咱们北疆。 ”

“咱北疆这破地有什么好看重的?对外号称十万大军,武皇能不知道咱们多少人?你亲自训练的兵,你清楚他们缺衣少食成了什么样,这个冬天能扛过去的士兵又能有多少?”

北疆不易生存,老人稀少,小孩难以平安长大,将军敲鼓时,青壮年是士兵,天气暖和时,他们是农民。

鞭长莫及,北疆似乎没有活路,更没有退路。

再难,将军和将军妻也没想过叛离武国。他们武国曾辉煌,后来软弱,他们国家荣誉感不曾变。即便灾民起义,他们也没有和其他国家勾结。所有武国的百姓都知道,如果他们心里没有武国,武国早已四分五裂。其他国家虎视眈眈却没有哪一个国家当第一个出头鸟便是这份难啃的民族气节。

武皇收到了北疆将军送来的信,信还是妹妹送过入皇宫的。小满满在去汴都的路上见到一具冻骨,飞下去取走他没有送入汴都的信。

北疆将军似乎知晓这份信可能送不到武皇的手里,通篇都是家常废话,只在最后补充了一句话,如果这份信能送到武皇的手里,他希望武皇知道卫家和方家裹尸马革,至死无憾。

第28章

白骨开道,叮咚无阻。

犯人背着沉重包裹,脚步轻快。他们熬过了最冷的夜,踏过了最深的雪。他们曾在贵人脚下战战兢兢猪狗不如,也曾日复一日混混沌沌。混浊懦弱的魂魄被落地的血浸泡,被漫天的雪清洗。他们已是一根无坚不摧的白骨。

婉娉煮粥,米香飘出车厢,犯人们知晓小娃娃睡醒了。

金奴把背上的大包给义姐拖着,他快步跑到穆七林的旁边,塞过去他用金丝缠的小手镯。他给金府的贵人当脚蹬,他没跪稳晃了晃,挨了三十个鞭子。官差来抄家时,他跑到金府首饰铺后院,咬着头发撕开血痂,把金丝藏入了一条条重新凝起来的血痂中。他身上有三十条伤口就藏了三十根金丝。

穆七林:“你自己留着,到了北疆有很多花钱的地方。”

金奴:“我出汴都时什么都没有,只有几根金丝,我现在有暖和的羊毛衣,有饱肚的土疙瘩,还识字了。把我们丢到北疆随便一个地方,我们都能好好的,这金丝没用了。”

若是木头雕刻的小木镯,穆七林会替小闺女手下,这个金镯子穆七林不收,无论金奴说什么。

金奴找到婉娉,婉娉明白金奴的心,她也想把所有珍贵的东西捧到婵婵面前,委婉:“今年气温低,北疆的情况可能比我们路上遇见的村落更糟糕。北海只认金子不认银铜,金子越多我们立足越快。沾了血的金丝总归不吉利的,你若是不在意,到了北疆我用金镯子换北海的羊毛和粮食。”

上一篇:嫡女骄 下一篇:麒麟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