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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典型弃妇(27)

没想到她只是个花瓶,并没有“文淑皇后”这块金字招牌唬住,很快找到了漏洞。没错,方才太子猎杀活人,用的也是这个借口,猎杀的都是囚犯。

“云雾山处于卫国西南边陲,遍地飞禽走兽,母后在世时,曾与父皇一起游山,归来时便立下了禁止在云雾山行猎的规矩!”孟祭站了出来,冷冷看着白凤音。他一向只问风月,但今天他的心情很糟糕,第一桩是被挑起了童年阴影,第二桩,便是从前善良温柔完美的白凤音变了。“不知湖湘三子怎么会路过云雾山,既然能活捉狼王,想必全身而退并非难事。”

八卦众们被狼妖惊吓的小心脏又活络起来了。

不弃也是感慨万千,大家都是穿越女,看看人家,除了宠冠后宫,还致力于生态文明建设,建立了云雾山野生动物保护区。自己呢?除了混吃等死,还是混吃等死,不弃一边自卑着,一边下定决心,一定要把狼孩救出来。

要救人,光懂得科学原理还不够,看看人家土著,三言两语就解决了问题。

就在不弃以为峰回路转的时候,白凤音死水般的目光忽然活络了,变得似嗔还怨,变得别有幽愁暗恨生,痴痴地望定孟祭。

这眼神似乎在说话,我有苦衷的,我是被逼的,你怎么这么不懂我,你怎么可以这样对我,你好残忍,嘤嘤嘤……

孟祭哪里经得住这样的眼神攻击,武力值立马降低为零。

算你狠!我还不信了,你还能把我看焉了!不弃立马往旁边挪了挪膝盖,挡住白凤音的视线。

现在这种危急时刻,目标是救狼孩,不弃势单力薄,要联合一切可以联合的对象一致对外。孟祭虽然动机不纯,立场软弱,但好歹是太子的同胞弟弟,说话有分量,属于可以争取的对象。

白凤音上下打量了一下不弃,便飘过她,对太子笑道,“不管那妖怪从哪里过来,它生性凶残,伤人性命已经是事实,留在世上,便是祸害!”

太子面色如玉,似乎没看到白凤音和孟祭那一筐秋天的菠菜,“太子妃所言甚是,三弟、李卿,你们下场吧,谁猎杀了狼妖,谁就是胜者!”

经方才这么一闹,孟琛已经休整了不少,便强撑着站起来。“喂,你别去!”不弃不顾礼仪,站起来扯住他的袖子。

他的袖子……摸着是湿的……

“放手。”孟琛说。

“不。”不弃扭过头,冲着白凤音大喊,“如果我能证明,那小男孩并非凶残成性,不会伤人,你便将他放了!”

“好!”白凤音的目光阴测测的。

“这……不太好吧。”太子却是很犹豫,孟琛死在狼妖爪下,尚可说他好勇斗狠,不听劝阻一意孤行,但不弃是个弱女子,死在东宫于他的名声大大有损。

“殿下,”白凤音劝道,“臣妾看熙宁县主胸有成竹,必是有把握。”

苏青霏急得脸都红了,“不弃手无缚鸡之力,岂不是羊入虎口?”她怨怒地看着孟琛,都是这个祸精,不知道使了什么法子魅惑不弃。

“孤也觉得,那狼妖凶残成性,”太子摊手,“熙宁此去凶多吉少,可她一意孤行。”

“请太子准许青霏陪不弃同去。”青霏咬牙请旨道。

“不行!”太子断然拒绝,青霏的身份特殊,伤了她,若是逼得苏将军有了芥蒂便是一桩大麻烦。他的眼珠流转,在三个弟弟来回移动,孟祭是亲弟弟,虽然跟老婆不清不楚,但还没碰到底线,那么孟琛和孟曜……

“太子殿下,不如叫二殿下陪县主下场,”李北看了看孟曜,眼中闪过精光,“臣曾听闻,二殿下为文淑皇后守护陵寝时,曾遭遇几头猛虎袭击,虽然受伤,却性命无忧,想来二殿下对付猛兽别有心得。”

太子本来想一鼓作气干掉孟琛,听了这话忽然愣了。孟曜本来是他最恨的人,可他自那件事后,便自请守护后陵,远避他乡。太子的身边,一向都有人愿意为他分忧,乐于在千里之外制造意外,不时有消息传进东宫,比如孟曜误食毒蘑菇呀,比如后陵存在豆腐渣工程,路面不平让孟曜滚到水沟里啊,再比如就是李北说的野生动物集体下山事件。

孟曜似乎次次都没避过意外事故,但次次都活了下来。

这样也好!太子颔首,“二弟,你便陪熙宁走一趟,这狼妖已经饿了十几天,想来是没有什么力气伤人了。”

众人的目光齐齐落到不弃敦实的身上,对狼妖来说,口感应该不错。

孟曜面色无波,朝太子一揖,“臣遵旨。”

不弃终于松开了孟琛的袖子,掌心已经被染红,不弃低着头,“小红,你的衣服掉色了,快去换一件吧。”

孟琛鼻子一哼,当先走下游龙阁,没有人看到他的表情。

作者有话要说:不弃会怎么手持小皮鞭驯服小狼崽呢?

昨天因故没有更新,今天还会有二更。鞠躬~

☆、助攻

庭前芍药妖无格,池上芙蕖净少情。惟有牡丹真国色,花开时节动京城。

不弃和孟曜在花丛中并肩而行。

方才在阁楼之上,并未将满园国色看得细致,此时穿行在花中,身边的牡丹一丛丛浓,一簇簇淡,当真是人间第一香,天下艳无双。

“上一回在街头相遇,便觉得小妹胆识不凡,没想到竟然还懂训狼,”孟曜道,“只是,你这样奋不顾身,琛可会承你的情?”

这大约是不弃同病美人第三次见面。不幸的是,他们的感情并没有随着相见的次数增加而递增,反而随着对彼此的了解而递减。比如刚才这句话,不弃听了就很不高兴,她站住了脚,正色道,“第一,我不懂训狼,也没有把握他会听话,所以你还是离我远一点好,第二,那不是狼妖,而是一只在狼窝里长大的小男孩。”

孟曜停下脚步,没有说话。

“我要救他,并不是为了小红。那孩子还那么小,竟然成为你们兄弟争斗牺牲的对象!我没办法眼睁睁看着他去死。我不是要驯服他,而是要告诉他,我会站在他那一边,帮他活下去!”不弃发泄一般的教训了一通,便没有再理会孟曜,自顾自走上前去。

不弃说得理直气壮,其实心里也慌得要死,从前看过不少印度狼孩的新闻,她确信狼孩是可以经过训练重回人类社会,但需要长时间的潜移默化,不是一时三刻能成功的。

现代知识里哪些东西能用上?一说驯兽,不弃立马浮现出金发碧眼的火爆女郎手握小皮鞭指挥狮子老虎钻火圈。不弃摇摇头,又想起上辈子那渣男养的那只哈士奇,只要摸摸头就在她的脚边打滚。但哈士奇乃是知名狗中废柴,跟眼前的狼孩没有丝毫可比性。

渣男有一本《训狗大全》,不弃当初为了增加共同语言,看得七七八八,什么握手、坐下、过来也记得一些,不知道等下有没有机会用。

太子饿了狼孩十几天,如果可以的话,先喂他十几二十只烧鸡,把肚子撑饱了,便不会把自己当成食物,但太子是绝不会提供烧鸡的……不弃摸摸袖子里的一包东西……东宫的请帖来得时候不弃还没有起床,没来及吃早饭,便在王记打包了一份包子。今天拼质不拼量,不弃对王记很有信心,包子一定能拿下小狼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