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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夜 03 天方夜谭(23)

「我准备好了行装,又去跟老馆长打了声招呼,然后就在房间里坐立不安地走来走去。那人要第二天才会来,于是我去了馆内放古籍的地方,找出一堆有关居鲁士的古书。

「虽然我对居鲁士的数据早已烂熟于心─由于年代久远,他的资料也确实极少─但再熟悉一下总是有好处的。

「我一边看,一边随手做些笔记,也乱七八糟地扔在了桌子上,但凡看到有用的地方,就在里面夹上一片叶子作标签。有些书厚得要两只手才能抱起来,要找到一本书里面的一行字,实在不是件容易的事。

「一夜就不知不觉地过去了,抬头一看,天色已经完全放亮了,我吃了一惊,急忙用冷水洗了一把脸,提起行李就往外走。

「时间还早,我不想去吵醒馆长,反正我觉得很快也会回来的。那个人果然如约在那里等待,我已经准备好了一辆车,加满了油。

「从那人口中,我得知他叫奈吉,是那小镇上的居民。我想问他是怎么发现那金酒壶的,奈吉却含含糊糊地说,到了那里就知道了。

「我本来也不是个善于言辞的人,就不再问了。于是我们一同来到了小镇上。」罗景说,「我对那小镇并不陌生,据说在那里看到海市蜃楼的机率很大,我去过几次想碰碰运气,却始终没有看到……当然,最后,我还是看到了。」

他停顿了一会,又继续讲述了下去:「然后我就在奈吉的家里看到了更多的文物。我越发肯定了那是居鲁士时代的东西,但我不能确定是否是宫廷的产物,照我看来,倒更像是神庙里的东西,几乎都带着明显的宗教标记。

「我从来没有见过有这样特征的宗教用品。在古波斯,消失的原始宗教相当多,难道有可能在我手里被发掘出来吗?我当时兴奋得心都要跳了出来,尤其是在我看到一样东西以后。」

锺辰轩突然打断了他的话头,「是不是这个?」

他把那张被血浸透了的羊皮拿了出来。

罗景接过来一看就说:「是啊,就是它。你怎么会有这个?」他皱起了眉头,「这上面怎么会有血?」

程启思本来想把馆长的事告诉他,却犹豫了一下。「你先把你的故事讲完,我们再给你讲我们的经历吧。」

罗景却笑了起来,这一笑却笑得很是古怪。「我说,启思,你难道就真的对这羊皮上画的东西一点印象都没有?」

程启思呆住。他确实觉得那人头鸟身的饰物有点眼熟,但他只以为是在什么探索节目,或者什么旅游景点看到过类似的,从来没有往别的地方去想。

罗景笑得更诡异了,「你再仔细想想,你应该见过它的。」

看到程启思还是一脸茫然的神情,提示他说,「你想想我们小时候干过的坏事,被我妈给逮到了。」

程启思脑子里轰地一声。「你……你是说,这就是我们在表姨妈的珠宝盒里找到的那个东西?后来,我们还被你妈狠狠地教训了一顿?」

罗景笑着说:「你总算是想起来了,没错,这就是我家的东西。你知道,我妈那个人,她经常到处旅游,每次总要买些莫名其妙的东西回来,这是她年轻时在伊朗旅游,一个当地人卖给她的。

「她的脾气你也清楚,看着什么都买,觉得这东西有趣就买回来了,听她说,只花了二十美元。」

他叹了口气,「她真是捡到宝了,它的价值并不是用金钱的价格可以衡量的。

「她买回来的东西虽然到处乱丢,但这个她拿出去一问,知道是真金的,居然一直好好地放在首饰盒里。我学了考古之后,就知道这东西的价值,于是就问她要了来,带在身边,也算是当个护身符的意思。」

锺辰轩问:「你是说,你一直带在身边?在伊朗工作的这几年,也一直带在身边?」

程启思这时候才想到替他和伊齐德介绍一下,虽然在这个场景作正式介绍感觉非常奇怪。他瞟了一眼那几个人,他们居然在地上放了好几个色彩艳丽的软垫,一人拿着一种乐器坐了下来。

而那手指美丽的黑衣人拿着一把彩饰华丽的竖琴,轻轻地弹拨着,一串叮叮咚咚的音符,流水般泻了出来。

程启思目瞪口呆。「这群人……还真悠闲。」

锺辰轩微笑说:「有人弹琴奏乐,在这样的月光下,也算一种享受。继续讲好吗?」最后这句话他是对罗景说的。

罗景又继续讲了下去:「我一直把那金饰带在身边。那时还真是感激我妈,要不是她有四处收藏旅游纪念品的习惯,我怎么会有这样的好运气?」他说着说着,更是眉飞色舞。

「我问奈吉,这东西究竟是什么?他说,根据他们族里的传说,拥有这黄金之眼的人,就能穿越时间和死亡,得到一切想要的东西。」

程启思打断了他:「黄金之眼?这玩意儿叫黄金之眼?」

罗景说:「是呀,你们没有见过那颗本来应该嵌在上面的蓝宝石。那宝石的颜色和光泽非常独特,镶在上面,就像是眼睛一般,可以把人的灵魂都吸进去。美丽的宝石……」

他吸了一口气后,道:「我一再追问奈吉,他总算是说了实话。

「他们是马萨格泰族,是一个非常残忍凶悍的民族,这也是他们数千年来,能够得以在沙漠上延续的原因。他们是能将统一波斯的居鲁士大帝的头颅割下来,誓言要他渴饮鲜血的一族……」

罗景的眼神变得有些恍惚,「我从来没有想过,我能那么近又那么真实地接触到历史的一角,而那关键的钥匙竟然就在我自己手中。」

「这一族一直生活在沙漠上?」锺辰轩疑惑地问,「可是,我记得历史上他们是游牧民族,应该是在草原上。」

罗景激动地做了个手势,「是的,没错。可是,他们杀死了居鲁士。居鲁士的巨大王国并没有崩溃,他们难道不会为他们的君主复仇吗?这一族虽然足够善战,但仍然被逼得走投无路,最后,他们残余的族人逃进了大沙漠里。

「在沙漠里,只有最强悍和最有韧性的民族,才能生存下来,而马萨格泰族确实具有这种能力。

「几千年来,他们就靠这些特质在沙漠上生存,他们作过盗贼,掠夺来往的商旅,杀死无辜的人……

「但是,来到现代,很多东西都在随风而逝,被大漠的风沙吹得无影无踪……这个奈吉,就是一个例子。他不甘心一辈子留在沙漠,过着穷困而艰辛的生活,毕竟,现代社会的发达已经让他们看到了世界。

「奢华的诱惑实在是太多了……所以,他把族里的宝物偷了出来,他知道这些东西能卖钱。」

程启思的眼神,瞟到了那几个正自顾自弹奏着曲子的人身上。地,狱,录,入月光流漾在黄沙地上,洒落在碧绿的湖水上,也给那些人纯黑的衣裳镶上了一层闪光的银边。一串串流水般的音符像珠子一样跳动在闪光的琴弦上,那极富异国韵律的调子是令人心醉神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