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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夜 01 死亡之兰(12)

钟辰轩笑笑道:「是,不过我发现了一件事。但那只是感觉,不能作为证据。」

「什么?」

钟辰轩十指交叉,微笑道:「告诉我,从这歌声中,你听出了什么?」

程启思略一沉吟,道:「甜蜜的『夜莺之歌』。」

钟辰轩点点头道:「是啊,太过甜蜜了,充盈着甜蜜感与幸福感,连我们听者,都被那种喜悦所感染。即使是录音,也让我们沉浸到那种甜蜜得像发自内心的喜悦之中,音乐是奇妙的东西,它必须发自内心,才有感染力。

「我实在无法想象,如果有人把刀架在我脖子上,我怎么还能表达出那种充盈的甜蜜与幸福感。」

程启思闭上眼睛,细听那曲子,最后道:「就像是唱给恋人的歌。」他皱了皱眉,「这个女孩子的声音,我有似曾相识的感觉。」

钟辰轩振作了一点精神,问:「是谁?」

程启思挥挥手不让他说话,努力在大脑里搜寻了许久,失声道:「苏雅?」

钟辰轩呃了一声,无精打采地道:「不认识。」

程启思嘿了一声:「你一向不理人,独来独往,同事们的聚会你从不参加……」

钟辰轩懒洋洋地道:「我知道,你又要说,我这样的个性,只有你才忍受得了,对不对?是,是,是,我找到你这个搭挡,是我的运气,我的福气,我早该烧香拜佛了。」

程启思被梗得无话可说,拉回话题道:「我说的是朱锦的未婚妻,我听她唱过歌,所以一听就觉得耳熟。她出国了,所以你没见过她。」

钟辰轩道:「她是学歌剧的?听那种唱法,应该是在国外留学的。可惜了,音质确实很完美,缺的只是娴熟的技巧。」

程启思不悦地道:「你能不能不用这种评论商品的口气来说人?」

钟辰轩微微一笑道:「客观冷静是基本的素质要求,这难道还要我教你?」拉回话题,道:「朱锦跟他未婚妻感情好吗?」

程启思道:「很好,半年前朱锦才送苏雅出国了,她在维也纳留学,学声乐。」

钟辰轩笑道:「这几天法医那边都忙,朱锦天天加班,是不太可能跑到国外去。」

程启思道:「我查查出境记录就成,不过,若真是朱锦,我绝不相信他会笨到这样去杀人。何况她是不是苏雅还难说,我先把这声音送去分析吧。」

钟辰轩往躺椅上一靠,笑道:「那就拜托你了!我还是在这里听听这首『夜莺之歌』来得舒服。」

程启思为之气结,钟辰轩却又道:「我相信你的记忆力和判断力,若这个女孩子真是她的话,她应该已经死了。」

程启思沉默,他记得苏雅的模样,不算美人,但温婉秀气,颇有古典气质。朱锦对她是千依百顺,两人已交往了多年,计划苏雅留学完后便结婚,实在难以想象朱锦会杀她。

程启思摇摇头,不再想下去,想总归是自己的主观意识,而且往往还带了个人的感情色彩,现在重要的是证据。

「明泉说晚上一起聚聚,喝两杯,一起去吧。」

钟辰轩蹙了眉,道:「我不喜欢那种场合。你想去自己去就好了,何必拖上我?」

程启思笑道:「那里的老板以前是卓嫣的情人,不排除情杀的可能性。虽然我很难想象会有人为了那样一个女人,而设这样大、这样精致的局。」

钟辰轩提起了几分兴趣,道:「也好,我想看看这个人是不是凶手。」

程启思失笑道:「看?」

钟辰轩笑而不语,最后道:「人是很愚蠢的动物,内心所想往往就突破自己的意志而流露在表情、语言和肢体动作之中。

用你的眼睛,好好观察,用你的头脑,好好思考。」

程启思把一份卷宗丢在了他面前。

「有这个时间,还不如好好研究一下我们现有的资料,验尸报告出来了,我把这几具尸体的报告都汇总了一下,一起看吧。」

他在卷宗上指点着,「身体器官都是用手术刀之类切下的,凶手手法娴熟,干净利落。」

钟辰轩说:「死因都一样,勒死的。」

「不错,很简单,太简单,勒死的,用的都是死者身上的物品,凶手很懂得随手取用。除了勒死秦颜的凶器没被发现之外,卓嫣是被她自己的腰带勒死的,卢雪则是用她的发带,纪婉儿则是被她自己的长发勒杀的,手法很专业,都几乎没有什么挣扎。」

钟辰轩翻着报告,道:「没有别的发现?太少了。」

忽然,他呵了一声:「最近的那一位死者,纪婉儿,她的头发真漂亮,难怪被凶手连同头皮一起揭走了。」

程启思叹道:「是啊,长及脚踝。若非如此,那凶手也不会选上她吧?匹夫无罪,怀璧其罪。」

钟辰轩道:「凶手既自信又好炫耀,他告诉我们,他的犯罪是唯美的。

「我奇怪的只是,为什么在『头发』这个案子的时候,死者身边放的是一朵黑色、一朵白色的花?那明显暗示的是『眼睛』,……

而不是头发,在『耳朵』、『手』、『鼻子』的时候,放的都是与之相关的暗示品。」

程启思往椅子上一靠,头一仰说:「『耳朵』他放了一对贝壳,『手』他放了一张『巴尔札克』像的仿制品照片,『鼻子』……

他放了个小爱神复制品雕像。

「确实,为什么他不放一把头发或者别的什么,而要放两朵花?他不会想暗示白头发跟黑头发吧?」

钟辰轩说:「不会,我一看就觉得暗示的是眼睛,黑花象征瞳仁,而白花是象征眼白。我也不明白他为什么会犯这么一个错误,而且还是有意为之的错误?」他摇摇头,「不说这些抽象的东西了,你从验尸报告有没有得出什么结论?」

程启思用笔敲着桌面,道:「让我们总结一下:第一,这个人应该有一定的外科手术的能力。不一定要医生,护士或者杀猪的都可以,至少也有一定的医学常识,否则他把这些东西弄回去,如何保存?」

钟辰轩道:「那也不一定,或者他是故布疑阵。也许他根本就已经把那些东西丢掉了,一把火不就烧了?」

程启思笑道:「你这就是在说外行话了。他在哪里烧?一点痕迹都会检验出来的。」

钟辰轩道:「我只是举例,再不扔进海也不错?那些东西,要长在人身上才美,割下来不就是死的了,还有什么保存的价值?当然,每个人的想法不一样。」

程启思说:「第二,这个人应该有一定的艺术修养。不,应该是相当的艺术修养,那鼻子的比喻,像普西克就挺冷门的,我可不相信他为了制造相似度,而专门去翻查有关普西克的事,一定是平时就很熟悉的。」

钟辰轩接过了话头:「第三,便是动机。」

程启思道:「第一个可能性,他确实是在收集美丽的东西,他是一个心理变态的杀人狂。第二个可能性,凶手不是一个心理变态的人,他是一个很正常的人,他想杀的,大概只是其中一个女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