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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神的午后(34)+番外

小睫气绝!我的手艺有那么差吗?!

2.

8月25日是哈雷·戴维森创牌100周年,同为哈雷迷的小睫和齐歌第N次跑到北京汉马哈雷俱乐部饱眼福。小睫对着一辆 “软尾夜行火车”流口水的痴相,吸引了两男一女三位美国留学生,聊了几句,原来是同好,大家更是聊得忘乎所以,眉飞色舞,口沫四溅。说到高兴处,小睫还模仿驾摩托车转弯的姿式,单膝点地摆了个造型,嘴里还模仿着排气管发出阵阵低鸣。

意犹未尽地离开俱乐部以后,齐歌语重心长地对小睫说:“20岁以前,你刚才的表现,叫做‘活泼’。20岁以后,你还那样,你就没活了!”

“什么意思?”小睫虽愚钝,但也听出那不是什么好话。

齐歌轻拂小睫蓝色的长发,耐心地解释:“20岁以后,‘活泼’没有了‘活’,就只剩下‘泼’了。”

小睫再次气绝!还有几个月就要21岁了,我‘泼’吗?

3.

齐歌和小睫因为连顿弓的演奏技法发生争执,嘴巴狠毒的齐歌大骂小睫是混入小提琴专业、冒充内行的假行家。嘴拙的小睫气得含泪跑回家,对着电脑生闷气。突然灵机一动,调出一篇虐文复制到WORD里,再用替换功能把受虐人的名字全部替换成齐歌,然后,笑迷迷地重温全文,火气消了大半。待齐歌追来道歉时,小睫的大人大量令他万分感动,当场发誓,再也不对小睫说刻薄话了。

若问是哪篇虐文,小睫赧笑,我的口味淡,其实人家的文不算太虐啦!那就是,Kaaa大人的《囚》。小睫私存版本的《囚》,小受不叫孟浩天,叫齐歌。

若齐歌知道,该气绝了吧?

《牧神的午后》番外之暴力理论

于睫说,在我之前,他没喜欢过任何人,连朦胧的好感都不曾有过。

因此,对于“爱”这个字,他总是羞于提起。

其实,我也一样。除了他,也没喜欢过什么人。当我的同学忙于“早恋”的时候,我正以实际行动验证着父亲的暴力理论武力是男人之间解决问题的最直接途径。

认识他之前,我除了练琴,大部分时间都在进行一系列事件的循环打架、被母亲押着去别人家道歉、赔偿医药费。

因此,那几个字眼对我同样陌生而难以启齿。

直到他离开,我才深刻体会到我有多渴望对他说那三个字。

所以,现在,我在任何想表达的时候,用最简单的方式,让他知道。

我不想再后悔。我不是上帝的宠儿,不会总那么幸运。

有时候,我也会逼他说。虽然手段不够高明,但总能达到目的。

每当他用那双泪盈于睫的眼睛看着我,喘息着,用发颤的声音说出那三个字,我都会感到万分满足。

不能怪我恶劣,谁让他主动说那三个字的次数越来越少?

他刚回来那会儿,只要我深夜从噩梦中惊醒,他就会紧紧抱住我,在我耳边一遍遍重复那三个字,以此来证明我梦中的血腥场面将永远不复存在。

这一年多以来,我做噩梦的频率越来越低,想多听到他说那三个字就不得不耍些手腕。

若以此判断他是好脾气就大错特错了。

两个人一起生活,总免不了矛盾。自己的牙齿还有咬伤舌头的时候呢,更何况是两个男人。

冲突都源于一些不足挂齿的小争执,有些小到都想不起原因。最多的还是因为练琴。

好几次我险些跟他动手,因为想起那个再不碰他一根手指的誓言,又强忍住。有时只得抓起手边的东西发泄。

只有一次,是他先有了暴力的企图。确切地说,他在几乎动手时又停住了。

那天是在家里练习揉弦。虽然夹式持琴姿势是演奏第一、第二和第三把位的常规姿势,但如果是大幅度揉弦,用夹式就限制了揉弦的幅度,而应改用托式。我逞着小指长度的优势,犯懒成了习惯。

他在小提琴演奏上是不允许一点将就的,马上揪住我这个毛病不放。

一遍遍重来惹毛了我,一气之下扔了手里的琴。我发誓我是在生自己的气,并不是针对他。

手中的“瓜乃利”被我甩到墙上又落在沙发上,弦轴断裂,E弦的一端弹出来。

直到他一手抓着琴一手抓住弹出的E弦,把那根尼龙琴弦横在我的脖子上,我才想起,那把瓜式琴是他所有琴里的最爱。

我们习惯把小提琴弦统称为“尼龙琴弦”,实际E弦是钢丝的。而这一根,为了拉快速的经过音时不发声,配的是最好的钢丝镀金弦。

用它做环首死刑的工具,绝对合格。

他瞪着我,眼睛血红,真的急了。

而我,也真心知错,不是怕死。

“我错了!您就原谅我吧!”我及时的服软,在他面色略有缓和,我颈上的琴弦略微放松时,我又适时的补上一句,“年轻人犯错误,上帝都会原谅的。”

“你……”他无奈的偏头,我看到他唇角若隐若现的笑意。

“再拉一遍,改过来就算了。否则……”脱弦的琴在我眼前晃了晃,又一把小提塞到我手里。

那把摔出一条裂缝的小提,由我在最短的时间内亲自护送到琴行修理、配新的弦轴。

这样一个爱琴如命的人,应该把小提琴事业放在第一位吧?

可他又明显地自相矛盾。

他竟然会把团里派他到世界知名乐团学习的机会让出来。这是团里多少个小提琴手恨不得打破脑袋都要争的名额。

最可恶的是,当我知道消息的时候,团里那个捡到便宜的家伙第二天就要飞走。而这个消息,还不是他亲口告诉我的,而是团里大食堂的胖师傅给我打饭的时候顺口说起的。

他问我:“于睫跟你合租房子,关系一定最铁,为什么不把出国的名额让给你?”

我当然知道他的用意,只是替他可惜。放弃这样一个提高演奏水平的好机会,在他心目中,小提琴到底占有什么地位?

他不是差点为了一把琴要我的命吗?这会儿怎么又把前途、事业看这么轻?

一场面对面的交换意见,不知怎么就演变为争吵。

我骂他是个不分轻重缓急的笨蛋,他骂我狗拿耗子多管闲事。

我踢翻了茶几,他踹歪了沙发。

我说:“拉琴的时候不知道怎么投入感情,做起事来倒挺会感情用事。”

他直直的盯着我,说:“是啊!出国两年,在世界数一数二的交响乐团拉琴,多好的机会。换作你这个理智的聪明人,才不会象我这么傻让给别人。”

我哑口无言,不知如何回答。

如果这个机会给我,我会不会和他一样当活雷锋?

答案是肯定的。我对他的责备根本就是站着说话不腰疼。

他看我沉默,转身走进卧室摔上了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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