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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神的午后(31)+番外

团里没有人知道我和齐歌的关系,在他们眼里,我们是小提琴二重奏的搭档,乐团的小提琴手,关系不错的哥们儿,还是房主和房客。

我们终于明白,爱情不需要展示给别人看,要自己用心去感受。所谓光明正大的爱情,是无愧于心的坦荡。

孙琛毕业后去英国攻读硕士学位,这个要让自己的后代做文盲的人,似乎要替他的子女把上学该吃的苦全吃遍。马潇潇留在音乐学院做了老师,和他那位学音乐教育的伊人组成了教师之家,偶而会和我们几个老同学相约叙旧,谈起我和齐歌午夜十分在公寓浴室里上演的那出《三岔口》,我和齐歌相视而笑,温情在眼神间交汇。

刚回到北京时,我和骆格格见过一面。仅仅一面,再没有联系。

我向她致谢并代齐歌向她致歉,她拒绝了我的谢意,她说她是为了齐歌。

“我代他从你母亲那里要来你的地址,支持他去找你,不是我大方,是我希望他快乐,我希望他拉琴时仍有往日的神采飞扬。”她轻啜着咖啡,美丽优雅得如同真正的公主。

她的声音低了下去:“那段时间,系里合奏时他常挨教授骂,演奏时与整体脱节,还常常出错。”

“你信不信,他能把德沃夏克的《幽默曲》拉得悲悲切切。”她抿着嘴轻笑,眼里却有无尽的感伤,“他那时根本不在状态。”

中粮广场星巴克咖啡屋里,马蒂尼的《爱情的喜悦》伴着“黄金海岸”的焦香在空气中飘荡……

“可以做朋友吗?”我发自内心的问。

“不可以!”她答得斩钉截铁,“我不会再和你们有任何联系,更不想看到那个人。”

“我说过我并不大方,而且我还很小气。”她站起身和我握手,“再见!永-不-再-见!”

望着骆格格远去的背影,我知道,她仍然深爱着齐歌。因为有爱,不忍相见。她会幸福的,因为她是一个优秀的女孩。而且,她是那么善良。

我的父母从我的脸上看到了快乐,他们以为是骆格格的原因,是她打到法国的电话解开了我的心结。我知道他们不可能接受他们的儿子爱上了一个同性的事实,他们所受的教育、经历以及所处的年代决定他们不会认同这种禁忌的爱。我宁愿让他们继续误会着。我告诉他们我不会结婚,因为我和我的伴侣认为,我们的爱情不需要婚姻这一纸空文来约束;我们也不会要孩子,因为我们之间根本容不下任何第三者。我的父母对此并没有太多的意见,毕竟,儿子自己感到幸福是最重要的。他们已经不再看重传宗接代。

我给DOUBLE家里打过一次电话。一个年轻女人说:“他早就搬走了,不知道住在什么地方。”对于他,我还是那两个字:保重。

我与DO乐队的其他人失去了联系,旧的手机号码成了空号。不论他们在哪里,我会为他们祝福,并且在心里感激他们。在我最痛苦的时候,是他们接纳了我,我希望社会也能接纳他们。因为,不了解并不代表有权利轻视。

2003年元旦,马潇潇邀我们去母校的音乐厅欣赏新年音乐会。看着校园里那些拿着各种乐器匆匆而过的学生,我仿佛看到了当年的我们。他们之间一定也上演着各式各样的故事,音乐,欢笑,爱情和拳脚。

从音乐学院出来,长安街已经灯火通明。我和齐歌聊着我们的学生时代,走上复兴门立交桥。

俯瞰着桥下的滚滚车流,我对齐歌说:“以前我一个人从这里走过时,总是忍不住地想,从这里跳下去,是被车轧死的概率大还是摔死的概率大。”

齐歌用探究的眼神注视我良久,缓缓地说:“那你就跳下去试试。”

我刚想笑,手腕却被他猛然攫住,滚烫的掌心紧贴我腕上的伤疤。

因为第二天晚上有演出,团长慈悲免去一个白天的排练,我洗澡便刻意洗得认真些。等我从浴室出来时,齐歌已经躺下睡了。我趴在他身边试探着吻他的唇,他不带情欲地、甚至有些敷衍地在我的唇上和颊上胡乱啄了几下,把我搂进怀里又沉沉睡去。我笑了笑,窝在他的胸前闭上了眼睛。

酣睡中被他扳着肩膀摇醒,我不满地推他,含混地问他早上做行不行。手碰触到他的胸膛,竟是湿漉漉的。我奇怪地睁开眼睛,发现他的脸上也沁出一层细密晶亮的汗珠。

“怎么出这么多汗?做噩梦了?”我睡意朦胧地问他。

他一把抓住我的头发,恶狠狠地瞪着我说:“告诉我,你脑子里到底还有多少血腥玩意儿?”

看我一脸不解的神情,他愈加愤怒,抓着我的头发往面前带,我的脸几乎贴上了他的鼻子。

“统统说出来!除了切手指,割手腕,从立交桥上往下跳,还有什么?”他嘶声吼道。

“齐歌!”我伸手去擦他脸上的汗水,却被他一把抓住手腕送到眼前:“除了这些已经实施的,还有什么你准备付诸于行动?”

“那都是我一个人时无聊的胡思乱想,随便说说而已。”我小声解释。

他摇晃我的左手,厉声喝道:“做都做了,还随便说说?”

我哑然了。他直直地看着我,声音低沉下来:“你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吧!事不过三,第三次我绝对不会出现。你那副样子,我再也不想看见了。”他松开我的手腕,闭上了眼睛,“你人事不醒的样子,太……太难看了,象死人……”

他从来没和我说起过他接到我那个无言电话后赶到我家时的情形,我也从来没想过那件事会在他心里留下这么深的阴影。有多少个夜晚,他象今天这样大汗淋漓的从噩梦中惊醒?又是以怎样的心情看着身旁那个睡得象死人一样“难看”的我?又是怎样心有余悸地在客厅里吸烟、喝水?

“齐歌!没有了,再也没有什么要付诸于行动的血腥玩意儿了!”我低喊着,抚摸他汗湿的脸。

他抓住我的腕子侧身面对我,冷笑着说:“你以为你那样做会让我难过?我不会让你得逞的。要真有那么一天,我马上娶100个老婆,带着她们在你的墓前开音乐会,演奏曲目全是世界上最有名的幽默曲。”他略作停顿,笑容中竟流露出绝望,“我倒要看一看,我们两个谁更难过!”

我的喉咙哽住了,热浪一直往喉间、眼中冲,却总也不能畅通。我抹着他脸上和发角的汗水,粗嘎着嗓子说:“听我解释,好不好?”

他把我的手按在颊上,清亮的眼睛看着我。

我第一次向别人坦诚脑子里那些血腥玩意儿的来源:“小时候,父母长年不在家,我总是想方设法让自己忙碌,可是时间还是过得很慢,往往是拉了很久的琴,做了很多家务,才到晚上八九点钟。那段时间特别难熬,我总是数着秒等待着困意。我不怕黑,也不怕鬼,但就是单纯的怕。一点动静就会有回音的房子,钟表滴答滴答的声音,让我感到冷,感到心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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