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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臣娇娘(168)+番外

他进了屋子,蓁蓁便指了指榻上的宝宝,道。“相公,你看会儿阿勋,我去看看酒宴准备得怎么样了。”

覃九寒走近,在榻上坐下,将宝宝往里推了推,道,“天这么冷,记得披件斗篷再出去。”

“嗯,那我先去了。”蓁蓁急匆匆披了兔毛领的斗篷,便推门出去了,留下父子俩小眼瞪大眼。

比起旁人家那种父子疏离的情况,他们家要好得多,主要是蓁蓁喜欢自己带孩子,不似旁的官夫人那样将孩子丢给下人,连带着不忍妻子受累的覃九寒,也时不时搭把手,不说带孩子的本事有多少,但至少看会儿孩子是没什么大问题的。

一岁的孩子,已经开始满地爬了,特别是勋哥儿养得好,长这么大都没得过什么病,骨头也长得很硬,没人抱着的时候,便到处爬。

覃九寒见儿子傻乎乎往软塌边上爬,便伸手点了点儿子的额头,大概是用力大了些,弄得宝宝一个屁股蹲儿坐在榻上了。

覃九寒淡淡扫了一眼外头,见屋外依旧安安静静的,没有人走动的声音,才做严父状道,“说过多少回了,不许往榻边上爬。真要摔了,自己疼也就罢了,还惹得你娘亲和你一起哭,不孝顺。”

宝宝哪里听得懂阿爹的话,不过他是一个脾气很好的宝宝,即便是摔了个屁股蹲,也没哼哼唧唧娇气包似的哭起来,就是愣了一下,很快就又四肢落地爬了起来,这回是朝覃九寒爬过去。小胳膊小腿的,但爬起来却很有劲儿,一下子就爬到覃九寒身边了,然后颤颤巍巍抖着小肥腿要站起来。

覃九寒低头看了一眼自己的蠢儿子,心里有些嫌弃,但还是伸手去扶了一把。哪知手一下子就被勋哥儿抓住了,勋哥儿手小但肉多,手背上满满当当十个小肉窝窝,就那么一把握住了阿爹伸过来的手。

婴儿的手心汗涔涔的,有着湿漉漉的细汗,手感不是很好,又握得特别紧,总之并不是很舒服。但覃九寒莫名的心一软,觉得自家儿子虽然蠢了些,但还是有一点点可爱的,至少眉眼生得很像蓁蓁,看起来总是很无辜的样子。至于是不是真的无辜,他的种,也实在老实不到哪里去。

蓁蓁看过酒宴,便又回了房间,抱着宝宝亲了一口,逗得宝宝乐呵呵直笑,陪着宝宝玩了许久。等到了快要开宴的时候,才将宝宝交给覃九寒抱,自己则跟在父子二人身侧,一道往设宴处去了。

因为天寒地冻,主角又是娇嫩的婴儿,因此宴席都摆在室内。他们一进屋子,不少官眷便投来了目光,众人额视线都集中在勋哥儿的身上,但勋哥儿颇有其父之风,一点儿不慌不乱,甚至都没哼哼一句,还大大方方睁着双黑珍珠似的眼儿打量着屋内的众人。

在场的众人都忍不住夸了一句,不愧是县太爷的独子,和那些哭哭啼啼的婴儿一点不一样,才周岁就有这等风范了。

时人兴三岁看老,虽然勋哥儿才周岁,但依旧凭借着自己丝毫不怯场的表现,博得了众人的喜爱。

周岁宴的重头戏,乃是抓周。虽说老人家们颇为迷信,认为抓周礼上抓了什么,日后便要做那一行当,但实际上,抓周也并非毫无根据的。抓周礼上摆的都是些吉祥如意的物件,玉如意也好,纸笔也好,都是些好寓意的东西。孩子只要会爬会抓,总能抓到些东西,但其实大伙儿除了看热闹之外,更多的是看宝宝的表现而已、

有的宝宝没爬几步就软了腿,那说明养的不好,身子骨不好,日后又能有什么作为。有的宝宝胆怯害羞,爬了几步就哭着喊着要奶娘抱,嗓子倒是很洪亮,但性子不好,父母也不会养孩子。

总之,抓周一半是讨个吉祥,另一半则是将孩子抱出来遛一遛,向来宾展示展示,孩子没病没痛的,性子也好得很。男孩子还好,日后在众人跟前走动的机会多得很,反倒是姑娘家,若是一开始就给众人留下个病秧子的印象,日后还如何觅得佳婿。

好在勋哥儿是个男宝宝,并不会因为抓周礼出了什么差错而摊上什么坏名声,但作为覃府唯一的小少爷,他的抓周礼还是很郑重的。

因为爬宝宝摔着,抓周礼是在特制的紫檀木大桌上举行的,原本半腰高的大桌,愣是被截去了半截儿桌腿,大概人膝盖那般高。铺着喜庆的红色绸布,其上摆满了吉祥如意的物件,玉如意、宣纸、湖笔、砚台、论语等等。

众人的注视下,覃九寒亲自将勋哥儿放在紫檀木大桌上,勋哥儿还没什么反应,围观的夫人们已经开始逗他了,“小少爷去抓支笔回来,日后也学你爹爹做个探花郎!”

“那个玉如意好,长大富贵琳琅,不愁吃喝,官运亨通。”

……

勋哥儿在原地坐了一会儿。蓁蓁也不急,笑盈盈半蹲身子,指着前头那些东西,道,“勋哥儿好棒,勋哥儿挑一个好不好?”

勋哥儿见娘亲朝自己笑得这么好看,也跟着笑,边笑边往前面爬过去。这一下,府上养得好就体现出来了,他的胳膊腿儿都长得很结实,爬起来噌蹭蹭的,看得围观的夫人们都笑得合不拢嘴,纷纷道,“养的真好,瞧这爬的,稳稳当当的。”

勋哥儿爬到玉如意边上,打量了一眼,便直接爬开了,转而朝纸笔那边爬过去。纸笔轻而小,勋哥儿一把就把纸笔抓了起来,众人正要乐呵呵说些吉祥话,就见勋哥儿又朝另一边爬过去了。那边摆着玉佩,因为是要给小孩儿抓周用的,底下还挂着琳琅的彩线,被编织成雄鹰,模样看着既显眼又鲜妍。

勋哥儿很快爬到边上,一把抓了玉佩,连带着把旁边的圆滚滚的明珠也抓了起来。他人小手也小,很不好抓。勋哥儿在原地坐了一下,似乎是在琢磨,正当众人心里猜测着他会选哪一个的时候,勋哥儿将明珠塞进了领子里,然后一手抓着纸笔,一手勾着玉佩的彩线,噌蹭蹭爬回阿爹和阿娘的身边。

然后,小手一伸,将玉佩连带怀里的明珠都掏出来,拼命往阿娘那边推,清脆喊了一声,“娘!”

蓁蓁见宝宝固执地要把东西给她,心里又是好笑又是感动,只好收下,然后将勋哥儿从木桌上抱了起来。

众人也是笑着逗趣,说着吉祥话,“小公子真懂事,这么小就晓得孝顺阿娘了,日后一定是个大孝子!”

“聪明得很,还知道挑小的拿,手上拿不了,还知道往怀里揣,真机灵。”

众人夸归夸,倒也是真心实意的,三岁看老,才一周岁就晓得要孝顺娘亲,可见府上教得好。

抓周过后,就有奴婢来引众人入席用膳。覃府的宴向来很美味,按照蓁蓁的说法,把人请来做客,就是要让人家吃好喝好,让人觉得宾至如归才是,不然岂不是把人请来受累。她自己也去过很多宴,有些人家设宴流于形式而已,桌上的菜品倒是被忽略了个彻底,惹得席上的人回家还要吃一顿。她一向觉得这种本末倒置的做法不好,因此覃府的宴席师傅都是请的有真才实学的。加上上菜的时间也很适宜,菜肴都热汤的,寒天里用着最是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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