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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威的公主终成王(79)

课堂秩序非常好,即使是来混学分的学生也会专心听讲,在美国这边,大学教授讲课的水平普遍很高,而高中老师的水平则基本偏低,这就导致从高中到大学,会有一个非常明显的分界线,进入大学后,会感觉整个世界完全不一样了!

贝拉学习得很认真,本身有基础,闲暇时间就泡在图书馆,课堂上的问题基本她都能回答出来。

教授提问,她就来回答,刷一波好感不说,教授的赞美也是真心实意的,积少成多,这同样是增强灵能的一个途径……

希伯来历史,或者说是以色列历史是她目前学习的重点,没办法,这是现代魔法的重要组成部分,上帝、天使和恶魔,这些根本就绕不开。

随便从旧约中找一段典故,她就能从中看到魔法的痕迹。

神灵就是等级极高的法师,这个观点不光贝拉有,从古至今,一大堆法师都有类似的观点,这不是说他们狂妄、不知敬畏,而是经过大量学习后,自然而然产生的念头。

那些和火有关的典故在她看来就是火焰法术,和光有关的则是光明法术,那些让敌人胆寒,让己方振奋的神迹无一例外,都是法术效果。

贝拉更从中感受到了语言的力量,很多语言她都必须去亲自学习,才能掌握其中的独特含义,光看翻译是没用的。

比如说教授讲述的这个希伯来和以色列的例子,在以色列人看来,他们从来就没承认过希伯来这个称呼,如果不学习他们的语言,就有可能南辕北辙,把自己学糊涂也没闹明白真实含义。

在这个过程中,又要学习大量历史知识,才能明白这些称谓具体是为什么成型的。

典故,语言和历史,三者是相互关联的。

如果没有足够的历史知识,光去学习语言,那只能越学越糊涂。

举个例子,一个耳熟能详的词,美国!

很多东方的小朋友在幼儿园组词造句的时候就知道了这个词,老师让小朋友用美来组词,美什么呢?小朋友会用稚嫩的声音说道,美丽、美好、美国!

从小他们就产生一个概念,这个世界上还有一个特别美好的国家,就像天堂一样,那个地方叫美国!即使他们长大后,了解了‘自由美利坚,枪击每一天’的真实性,心中依然对那个所谓特别美的国度有一两分的向外。

如果单纯学语言,就会有疑问,这个词明明是America,为什么不翻译成亚美利加呢?为什么不叫亚国呢?

打头的那个A在日常用语中确实很多人都不读,但不能当它不存在。而且为什么是‘美’利坚,黑人这么多,为什么不翻译成‘煤里煎’呢?

日语里的美国就是米国,不存在美不美的问题,多半他们还想把美国当大米一样,一口吞下去呢。

了解东方历史后,就会恍然大悟,原来是为了信达雅!类似的翻译还有英吉利、法兰西、德意志,全是褒义。

各国对彼此的称谓,不同文化间的碰撞就会产生太多太多的歧义,如果不了解历史,那就是盲人摸象,根本看不清幕后的真实。

魔法要研究,语言要掌握,历史也要学,短短两个月的时间,她疯狂学习各种知识,显得异常繁忙,为了不被当做书呆子,她还报名参加了斯坦福的击剑社、游泳社和话剧社。

在期末考试后,击剑社举办了一场比赛,贝拉一路过关斩将,只有在决赛的时候,才算是遇到了稍微像点样的对手。

芭芭拉·摩尔斯,一个身高175,金发披肩,身材苗条的姑娘。

对方的天赋不错,但就像娜塔莎一样,现在只是初学者,无论是经验,还是身体素质都差着一大截,根本就不是贝拉的对手。

全程基本就属于贝拉的剑术表演,干脆利落,把对方打得毫无还手之力。

比赛后,芭芭拉的心态有点崩,满脸郁闷地坐在一旁生闷气,不时就有男人去她身边献殷勤,这位也是个美女,自然有大把的追求者,其中一个高个黑发男人引起了贝拉的注视。

如果没看错的话,这就是约翰·温彻斯特的二儿子,迪恩·温彻斯特的弟弟,萨姆·温彻斯特,一个拥有恶魔之血的人类。

贝拉只是没想到,这位看样子竟然和自己一届。

第九十章 斯坦福的藏书

斯坦福这种两个月就一个学期的模式让贝拉非常不适应,学习上的很多东西刚刚上手,还没进入状态呢,就到期末了!时间紧,任务多,不过在她的高颜值加成下,还是逐渐在几个社团打开了局面。

击剑这种运动,一般二般的学生其实也接触不到,闲暇时分,打个棒球,打个橄榄球就完事了,谁练这玩意啊!

比如贝拉的室友,也曾经到场看过她比赛的希瑟同学,三千转的电锯玩得贼溜,但是击剑?抱歉,听都都没听说过!按照大凶女的说法,这么一根细细的金属棍子远不如电锯管用,杀伤力有限,规矩还多,一点都不实用。

闹不清自己从海盗那里继承来的剑术,如今改头换面一番,为什么就变成了优雅的代名词。不过贝拉也能理解,这和洪荒世界里的说法差不多,越是能打的人,越是‘福缘深厚,清净有德’之士。

击剑就和马术差不多,说是贵族运动有点脸上贴金,但一堆人还是把这项运动往高雅上靠。

很多从斯坦福毕业的富翁都在赞助击剑社,就为了给自己贴一个有修养的标签。

有钱!击剑社很有钱!

比赛后,组织者大声宣布要举办派对。

在这边不参加派对就太另类了,即使是被打得跟瓜一样,满脸郁闷的芭芭拉·摩尔斯小姐也无法拒绝派对的邀请。

组织者借了一间别墅,用于晚上的派对。

十二月的旧金山已经很凉了,不过派对现场倒是十分火爆,谁也不会裹着棉大衣来参加派对,贝拉换掉击剑时的金属衣和击剑鞋,此时穿着一袭白色的针织衫和印花长裙,脚下则是一双凉拖。

随意地打了一盘斯诺克,之后她就坐在吧台处看着一堆人玩闹,时不时还有人过来和她搭讪。

贝拉也在有选择的进行筛选,聊得来的就多说两句,反之则不理会。

她感觉自己正在慢慢变成维多利亚·汉德那样的性格,完全是看人下菜碟,可不这么做还不行,结交那些值得结交的人,这会替她节省大量时间,她不想在人际交往上耽误太多精力,更不想从政,找一个相对上层的圈子混进去就算完事了。

“你的剑术真好,是从小就开始练习的吗?”穿着吊带背心加长裤的芭芭拉·摩尔斯坐在她身边,好奇地问道。

说是祖宗显灵,通过灵海传功传给我的?这话说出去都没人信,贝拉点点头。

“是啊,从小就开始练,练了很多年了。”

两人一边喝酒一边聊天,什么21岁不能喝酒的禁令早就形同虚设了,美国真正遵守这条法律的人稀有得跟大熊猫差不多,只要不被发现,那就什么事也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