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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兽同人)艾泽拉斯新秩序(454)

红龙女王竟然认为龙骨荒野是巨龙军团的后院,真是笑话,谁家后院能乱到这个地步?

龙骨荒野很乱,但这里的地理位置太好,北方连接冰冠冰川和晶歌森林,西边是北风苔原,东边是灰熊丘陵和嚎风峡湾,典型的兵家必争之地,洛丹伦必须掌控这里,才能统治诺森德。

傍晚时分,吉安娜找到她,两人谈起达拉然的问题。

“法师们普遍都有些担心,他们不是战士,也没有什么雄心壮志,很多法师只想安稳的进行魔法研究,不想参与太多的大陆纷争。”

两人间的谈话很坦诚,不需要试探,吉安娜已经不止一次提到这个问题了。

达拉然是她成长并学习的地方,具有深厚的感情,但她更想回到库尔提拉斯去,那边才是她的祖国。

之前是因为凡妮莎这边需要法师,她才硬着头皮担任这个达拉然领袖,实际吉安娜早就不堪其扰,想退下来了。

“那你准备让罗宁接任?”凡妮莎问道。

“是啊,我认为罗宁是最合适的人选。”

凡妮莎低头想了一下,到了如今这个地步,洛丹伦大势已成,她已经不需要像创业初期那样,紧拉着达拉然这些法师了。

连续三个月的战斗,这让法师们厌战情绪严重,说实话,一群书呆子,也不擅长战斗。

和士兵说话很容易,告诉士兵该怎么做,他们就能做得很好。法师不行,三天两头的闹毛病,住的环境太干不行,太湿也不行,食物中的肉类太多不行,太少也不行,毛病一大堆,别说斯帕姆,就是厨师精心烹制的食物他们都挑剔。

加上有之前阿克蒙德破城的惨剧,达拉然法师们对战争有着巨大的心理阴影,就想远离战争和灾祸,能坚持到现在,已经是吉安娜尽力周旋的结果了。

“达拉然希望远离大陆的愿望可以实现,我愿意帮助达拉然远离战火,让他们安安静静地进行研究,法师们准备搬迁到什么地方去?”

凡妮莎也同意让达拉然搬离东部王国,其实她心中还有一句话没说,达拉然原址离洛丹伦王都实在太近!

克尔苏加德当年要是使用斩首战术,在达拉然对着洛丹伦王都扔一个死亡凋零,说不定就把泰瑞纳斯二世弄死了。

吉安娜有点不好意思,达拉然重建的时候洛丹伦付出了不少物资和人力,现在有点撂挑子的意思:“达拉然会履行承诺,彻底消灭巫妖王,之后我们准备把城市停驻在晶歌森林。”

两人肩并肩研究了一会地图,晶歌森林的奥术能量很强,不适合人类居住,但对于漂浮在空中的魔法城市达拉然来说倒是比较合适。

“这样吧,我让哈尔弗。维穆班恩和他的暴风王国第七军团跟着达拉然清理晶歌森林,斥候报告,那里也有小部分亡灵,正好全部清理掉。”

两人谈完公事,又扯了几句私密话,比如凯瑟琳老太太邀请凡妮莎和佳莉娅去库尔提拉斯做客,比如血精灵裁缝已经仿制出了艾瑞达双子的丝袜,两人可以试试,什么颜色的都有......

联军的胜利,让一些势力比较弱的种族大为振奋,海象人就由他们的族长率领,亲自来圣光之门拜访凡妮莎。

对方愿意提供海象人中战力很强的海象人龟骑士协助联军,凡妮莎近距离观摩了一下这个所谓的龟骑士。

身高一米二的海象人举着木矛,坐在大海龟身上,十只大海龟搭乘了十个骑士,步伐还算整齐,就是这个速度......她耐着性子看了十分钟,目测也就走了五十米。

“不错,不错!确实是勇士!”凡妮莎言不由衷地点头、鼓掌,暗地里翻了个白眼,等这帮家伙冲到冰冠堡垒的时候,估计大灾变都结束了!

第五百二十五章 诺森德的财富

本着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凡妮莎没有露出任何鄙视、瞧不起之类的情绪,而是委婉地说道:“海象人一族人口稀少,我听说你们的龟骑士承担了很多捕鱼的重任?龟骑士对海象人更加重要,不能在战场上随便牺牲。”

来回推让,最后海象人答应替联军解决一部分后勤物资,洛丹伦则承诺不会涉足他们海象人的地盘,他们可以在现有地盘打渔,凡妮莎更是亲自写了一份互不干涉的文书,盖上印章,对方也很懂事的赠送了一只大海龟作为礼物。

“愿你的渔网收获满满。”海象人在最后送上了颇有本族风格的祝福。

凡妮莎愣了一下:“呃......愿大地母亲忽悠着你。”

海象人离开,她则在营帐里和对方赠送的大海龟对视。

大海龟有着绿色的硬壳,蓝色的脑袋和四肢,还有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看起来有点萌。

不得不说,大海龟是个好坐骑,当天傍晚,凡妮莎带着吉安娜出海游玩,两人坐在海龟背上都不算挤,这家伙在陆地上爬行贼慢,但是到了海里,速度快得像是飞一样。

......

海象人获得了洛丹伦的承认,牦牛人也在牛头人大德鲁伊哈缪尔。符文图腾的引领下,和凡妮莎见了一面,牦牛人准备离开诺森德,去卡利姆多看看。

她没有任何为难,海象人和牦牛人都是性情非常平和的种族,善变并且容易走极端的反而是人类。

想留下,我欢迎,想走,我也不阻拦。

海象人和牦牛人都用和平手段解决,凶戾的猛犸人就不值得留下了,凡妮莎派出格鲁尔和他的儿子,半个月不到的工夫,龙骨荒野的猛犸人就绝种了。

时间过得很快,又过了十多天,远征祖达克的血精灵们也胜利归来了。

吃饭睡觉打巨魔,一旦军心动摇,打两天巨魔,这些血精灵立刻就能振作起来。

凯尔萨斯拿着祖传宝剑烈焰之击在冰霜巨魔里左冲右杀,这把武器附带的杀伤效果实在是太惊人了,对付巨魔简直是沾着就死,碰到就伤,凯子一个法师,愣是打出了传奇战士的风采。

很多人都认为斯多姆卡。灭战者这把武器对巨魔的杀伤力一流,殊不知烈焰之击的效果更好,这把剑有着巨魔之殇的称号。

血精灵攻破了冰霜巨魔的达克萨隆要塞,随后又攻破了数个洛阿神灵祭坛。

逼迫巨魔死守最后的要塞,首都古达克。

血精灵就是奔着杀巨魔去的,用法术和奥术傀儡攻破古达克的大门,之后疯狂砍杀,搜刮一番,然后放火烧城,至于最后能有多少冰霜巨魔幸存下来,血精灵是不管的。

“收获不少,这样的箱子装满了九十个。”凯尔萨斯指着被士兵抬过来的箱子说道。

凡妮莎抬眼去看,呵!真不错!半箱子都是黄金,剩余还有一些珍贵的玉石、银器、古老的图腾、甚至还有不少用来雕塑的龙骨。

打巨魔除了正义这个理由之外,主要目的就是黄金!

冰霜巨魔和南海的赞达拉巨魔有着密切的联系,只要承认赞达拉巨魔是所有巨魔的领袖,他们就能从富亲戚手里获得不少黄金和秘术,这就是原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