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卧底魔界三百年(31)+番外

都摇芝也确实想提升自己的修为,她闭关过好几次,出来实力提升了, 也不知今夕是何年了。

一边提升自己, 一边按部就班地完成卧底工作。也算是有惊无险,这些年里魔君好几次行动都被她搅黄了。

这几次行动里,就有原著中发生的事,她开始用原著剧情对应现实发生的事来丈量时间,看着事件一件件发生, 缓慢朝“结局”靠近。

对都摇芝来说, “回家”这件事, 除了时间拖得太长已经快让她失去实感外,剩下唯一的问题就是……兰庭厌。

“明日七夕。”

偏殿大床上, 兰庭厌半躺着,垂眸用手指勾着都摇芝的乌黑发丝说。

自从都摇芝说过一次“七夕是情人节男女朋友就该在一起过七夕”之后,每年七夕兰庭厌都记得。不管是魔界还是人间的吃喝玩乐他们都过遍了。

不过今年……

都摇芝看着眼前系统给出的任务,深呼吸了一口。

“今年七夕, 我想去仙界看看。”都摇芝转头, 看着兰庭厌说。

这是原著里有原主参与的一段剧情。

也是全书中很重要的一个部分, 不仅推动了剧情发展,也推动了男女主感情发展。

明天是云淮声和玉惊容的成婚宴。

说来狗血。

原著里设定,玉惊容是仙界大佬玉关河的孙女,据说玉关河距离真仙七十二境只有一步之遥,常年闭关,但孙女出生时,他是出了关的,还给玉惊容指了婚,要和仙界另一大家族凌家联姻。

玉惊容的未婚夫叫凌以淙,在原著里的形象是狂傲纨绔子弟,喜欢玉惊容,不顾分寸地纠缠她。

玉惊容烦不胜烦,终于在爷爷玉关河再一次出关时,提出了退婚的想法,玉关河说退婚可以,但要她必须找一个比凌以淙更好的人成婚,他这次出关就是为了就是为了参加孙女的婚礼,而且得是盛大、体面的婚宴。

快修炼到顶的大佬,有时比普通人家的祖父更加固执、偏执、自私。整个玉家都是靠玉关河才有如今在仙界的地位,对他来说,在玉家,任何时候他的意志都是第一位,不管合理不合理。

这种时候,云淮声就说出了让玉惊容和他“假成亲”的提议。他自身条件也可以,背后家族也强大,绝对符合玉关河的要求,婚宴他也会办得盛大,和玉惊容成亲完之后,玉关河必然要重新闭关冲击真仙七十二境,彼时他们就可以顶着“夫妻”名义,仍作朋友相处,继续合力斩妖除魔。

玉惊容答应了。

都摇芝看这段的时候很磕,这种提议能被双方接受,那是因为双方都对彼此有心思啊!

当然,这边谈妥了,凌家那边就不满意了,凌以淙更是疯了,想让这场婚宴办不成,可是偏偏不管是玉家还是云家,他都惹不起。惹不起他也想方设法要惹,反正上蹿下跳的。

而原主是因为潜伏在魔君身边,听到了他们谈论仙界的这桩“喜事”,而心神震动,借口参与这次魔君在仙界的行动,和他们一起去了仙界,远远地看了婚宴。

魔君行动导致仙界出事,原主和云淮声、玉惊容又有对手戏,突出一个心酸可怜。

向来原著里有的剧情,她都得上。

都摇芝在心里叹了口气,看向兰庭厌。

听她说要去仙界后,兰庭厌明显顿住了,半晌,他没有像以往一样说“好”,而是问:“为何?”

“人间和魔界都快玩腻了……”都摇芝说,“仙界呢……很久没去过了。”

犹豫了一下,她又说:“不过,你要是不方便去,那就算了,我听说琴叹他们这几天要去仙界办事,我可以……”

兰庭厌攥住她的手腕,盯着她说:“我和你去。”

都摇芝点点头,抿唇笑道:“那再好不过了。”

……

七夕当日,都摇芝给自己略做了一点乔装打扮,也让兰庭厌改一改他过于突出的白发和妖孽长相。

人形本就是他幻化的,改一改不难。

都摇芝眨了眨眼的工夫,眼前白发男人就变成了黑发,面容五官微微变动,从俊美变成了俊朗英挺,唯有那双深渊般的黑瞳,还是一如既往平静无波。

都摇芝看着兰庭厌的样子,抬手摸摸他脸,不由感叹,修仙世界有这种神通就是方便,又遗憾自己不会画画,否则把自己以前喜欢的各种类型纸片人画下来让兰庭厌今天变成这个样子明天变成那个样子,岂不是爽死。

“走?”兰庭厌握住她的手。

都摇芝说:“走吧。”

其实在系统奖励的各种高级功法秘籍和丹药的帮助下,她的修为突飞猛进,如今已是大乘。其他技法她也没少学,缩地成寸这种技术她也会,其他各种赶路方式她也均有涉猎,但还是赶不上兰庭厌的速度,干脆就偷懒,还是让他带着她走了。

和魔界一样,仙界也并非能够随意出入。

哪怕是兰庭厌,进入仙界时,他也将自身气息和都摇芝的气息收敛到极致,如凡人般缓慢迈步越过仙界屏障,只为了不触动屏障,不被仙界大能发现。

都摇芝完全理解。

仙界厉害的人物还是很多的,只不过大部分都在闭关。但要是被发现魔尊亲自来仙界了,这些人物会瞬间出关对付兰庭厌。

“芝芝是从仙界来的,”走了一段路,兰庭厌开口,“是否有故地想要重游?”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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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卧底魔界三百年

◎“芝芝也想成亲么?”◎

仙界美景甚多。

比人间的神奇, 比魔界的阳间。

都摇芝带兰庭厌到了一座山上,这山无人居住,唯有各种植物茂盛生长, 又有小兽在其间跑动。

她说:“我原先就是长在这里的一株草。”

这座山其实并不高,但生在仙界, 周边还是萦绕着云雾。

山间植物茂盛,走到一处, 满是或红或紫的凤仙花。

都摇芝摘了紫色的凤仙花,递给兰庭厌:“给我染指甲。”

她把那双莹白的手伸到他面前,指甲微长,修了漂亮圆润的形状。

兰庭厌托住她的手, 眉眼认真, 用紫色的凤仙花汁在她的指甲上染上色彩,一根又一根手指染过去,均匀好看。

都摇芝看着他的样子,忽然问道:“兰庭厌,你喜欢我吗?”

兰庭厌抬头, 定定地看着都摇芝, 薄唇微动:“喜欢。”

都摇芝又问:“你为什么会喜欢我呢?”

兰庭厌:“因为你是芝芝。”

都摇芝手指动了动, 从兰庭厌掌中抽出。

这几年她没少思考过哲学问题,时间啊宇宙啊, 生啊死啊,还有爱。

爱到底是什么,要怎样定义?

她总是觉得,兰庭厌就像科幻小说里的完美男友机器人, 他对你很好, 他很完美, 可是你知道他是机器人,他不可能产生人类的情感,在这种情况下,要是爱上他,不是显得自己很可怜很可笑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