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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愿爱情明媚如初(出书版)(29)

不过是个十八九岁的男孩子。我见过他,是个负责缝纫的工人,叫周森“森哥”。他个子瘦小,和上次见的时候一样,穿着花背心和花短裤。周森说过,他这个细心的男孩子,手工比女人还更细致。我安下心来,才注意到他的后方还趴着那条叫“大福”的狼狗,在他的示意下蓄势待发。

“是你。”男孩子充满戒备。幸好,他也还认得我。

“你是叫阿梁对不对?”虽然忌惮大福,我还是跳下了车。

男孩子不情不愿地点了点头,仍不友好:“你来干什么?”

“我来找周森。你知道他在哪吗?工厂着火了是不是?他受伤了吗?你知道些什么,全都告诉我好不好?”

大福察觉了我的步步紧逼,对着我吠叫了两声。

“你可以给他打电话。”阿梁安抚住大福。

“他不接。”我沮丧极了。

阿梁顿时又恢复了戒备:“他不接就是说他不想见你,你快滚。”

我被逼急了:“他想不想见我是他的事,我想见他是我的事。你帮我给他捎句话,我挖地三尺也找得到他!”

“想害森哥,你得先过我这关。”阿梁对着我的脚啐了一口口水,便招呼着大福遁入了夜色。

我一脚深一脚浅地追上去:“喂!什么叫想害他?谁害了他吗?喂!”

我一脚踩空,整个人扑在泥土里。

我到底还是找来了大火的厂房跟前,不过,也仅仅是“跟前”而已。四周围严密地圈着隔离带,虽不至于阻人前行,却叫人生畏。黑暗中,焦黑的厂房倒不算骇人,空气中残留的烧焦味,也要用力闻才能闻到。

“有人吗?”我鼓足勇气开口,洪亮,却仍哆哆嗦嗦的。

周森并没有如我期望地从中走出来,又或者是我的期望根本是荒诞的奢望。只有两名身高体壮的男子从厂房后方冒出,手中明晃晃的探照灯在一番搜索过后,牢牢地锁定了我。

“我……我来找人。”我没处躲没处藏地。

“这儿被封锁了,什么人也没有。”男子一口的普通话,不像是本地人。

我被探照灯一直护送或是说监视到上了车。我无功而返,却不知道能返向何处。我猛地刹了车,抓上手机不抱任何希望地给周森发了一条短信:如果你还没被烧死,就给我出来。

然而几乎是下一秒,周森的名字就跳跃在了我的手机上。

“你王八蛋。”我破口大骂。

“毕心沁,你在哪?”周森的嗓音和我记忆中的分毫不差。

“在你的工厂附近,别问我哪个厂房,我前前后后到过七八间了,第几字厂房我早分不清了。”我咬着牙重复短信的内容,“我正打算去医院碰碰运气,看看烧伤的病人中有没有一个姓周名森的王八蛋。”

“我没有受伤,我好好的。”周森并不卖关子,直截了当道。

我一下子便哽咽了。原来我找了这么久,只是为了找到一个人,告诉我周森好好的,毫发无伤。他的平安比什么都重要,其余的,可忽略不计。我并不是贪心的人。

“毕心沁,我现在说的每句话你都给我记住。你是一个人吗?记不记得高速路收费站那里有一间‘佳园旅馆’?你去那里,报我的名字,他们会给你最好的房间。吃过饭了吗?肚子饿不饿?想吃什么就和他们说,上天入地他们也会给你弄来。开车要小心,路边有人拦车也不要停,乡下人虽纯朴,但也有害群之马。你……哎……”周森的一声叹息,斩断了那叫我如痴如醉的喋喋不休。

“我想见你。”才一下子,我的贪念倾巢而出。

“为什么想见我?现在我还是妄自尊大的有钱人,还是你朋友的朋友。”

我啪的按了一下喇叭:“至少和我说些什么,遮遮掩掩算什么英雄好汉。”

周森干脆地:“公司有麻烦了,我……有麻烦了,惹上了官司。”

而后,关于这麻烦二字,周森没有细说,我也没有再问。官司,想必是非同小可的,如此藏头藏尾的阵仗,像是一发不可收拾前的酝酿。我自知无法助他一臂之力,再问无用。我收拾起我的贪念,不想给他雪上加霜。

我没有入住“佳园旅馆”,而是连夜返回了北京。不过,在返京之前,我又去了一次周森的院落。

我事先活动了手腕和脚腕,又做了几个蹲起,然后一举徒手翻过了那栋矮砖墙。那日,就是在这天高皇帝远的小镇,周森对我俯下头来,将我吻得快要喘不上气来。他高高在上地坐在躺椅上,而我,在狭小的马扎上竭力保持着平衡。然后,我失去了平衡,我们一并摔倒在地,而吻却没有中止片刻。

是的,马扎。我几乎不敢相信我所看到的情景。我看到那只狭小的马扎,依然原封未动的倾倒在地。我的左右两边井井有条地种着玉米和油菜,农具清一色立在墙边,红砖的走道上,是常被打扫过的洁净,只有道边的那只马扎,格格不入地倒在那里,像是……被保护起来的现场。

我坐上一旁的躺椅,迎着微凉的风,俯视着那似乎还栩栩如生的现场,一动不动了好一阵子。

然后我失策了,手脚还麻木着,就鲁莽地翻出了墙,结果狼狈地摔了个四脚朝天。哎呦出声的同时,我敏感地捕捉到了外墙的墙角处发出一阵微弱的悉率声。我像头猎豹似的就扑了过去,可惜,还是迟了一步。

我知道那不是我的幻觉,我知道是周森在那里。

回到北京,夜色正渐渐褪去。我蹑手蹑脚打开门,我妈却已在整理床被了。我知道她一向早起,但却不知道有这么早。她还没来得及洗漱,发丝乱蓬蓬的,又迎着光,于是不像平日那么拒人千里之外。

我叮叮当当地转着钥匙:“一日之计在于晨,油条,煎饼,还是麦当劳?”

“都可以的。”我妈用手别了别头发。

“妈,我回来了。”我说了句多余的话,像是奔波了好久。

“回来了。”我妈背过光,五官模糊,对我这行色匆匆的“出差”提不起兴趣。让她的话一映衬,我的那句便更显得多余了。

中午,庄盛对我忍无可忍了:“我的沁啊,你这一上午干拨电话不说话,我说你装模作样也得有技术含量好不好?扣你薪水没商量。”

“单喜喜又不接我电话了。她第一次不接我电话,是因为从你这张狗嘴里吐出了‘宾哥哥’三个字。”我掏出清凉油,厚厚地涂在了太阳穴上。

“不知者不怪,知了以后我可是守口如瓶。”庄盛将我的水杯往我手边推了推,意思是叫我败败火。

“别忘了晚上去我那儿坐坐。”我言归正传。

庄盛也一本正经了:“沁啊,阿姨那毛病,不是……我是说阿姨那病,热闹就管用?我看回回都是你剃头挑子一头热。”

我厉色:“这么会看,你摆个摊子给人算命好了。”

庄盛委委屈屈地,挤出个受气小媳妇的表情。我缓和:“管不管用的,我也得宁可信其有。你要有时间就当日行一善,没时间也是人之常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