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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雄狩猎计划/打造盖世英雄1(22)

作者:于烟罗 阅读记录

总之,这小子是贵重品。不能损坏。

叶晓易正琢磨,前面的三人已经冲入了狼群大开杀戒,尤其是聂小猛男,在叶晓易的刺激下,学着吕布跟白衣少年的样子跳下马左砍右杀,甚至还徒手抓起了一头狼的脖颈,大喊着:“看我聂辽怎么对付你!”

聂辽?不是吧?

记得吕布手下有个大将后来投降曹操了,给曹操打了不少江山,是有名的大将。不过那家伙好像叫张辽啊。

但是、但是,《三国志》上好像是这么说的:张辽字文远。雁门马邑人也。本聂壹之后,以避怨变姓……天啊,自己真是大笨蛋。

聂辽岂不是比匈奴小子贵重多了!

小猛男,你可不能死啊。

叶晓易哀叫着,掏出了怀中匕首,全力备战。

To回贴的大人们:

先谢谢大人们的回帖指点和支持哦^^。

1、关于并州,那里的形势是《读史方舆纪要》和柳宗元的《晋商》分析过的,笑,当时看得我那个眼晕啊^^b。不过在并州发家的问题啊,不打算炼铁,哈哈^o^b,不过另外一点跟我好不容易想出来差不多啊’_‘,还以为很特别呢,泪ing,失败T_T。

2、张辽大家猜对了,笑,其他人大家继续啊。

3、感谢三心小草大人改了封面啊,可爱多了啊,~’_‘~。M――m,谢啦谢啦。不过,我去掉了三个字,因为那个不是叶晓易啊,笑,是偶的自画像,瀑布汗ing。

4、这文到现在的依然保持这基调,主要是因为主角们都还小,所以不想写成小古板,不过,随着年龄的增长和阅历的增加,可能性格也会慢慢变化的。希望可以写出成长的感觉^^。所以所以,某位大人,偶是很认真地在写啦。

5、Squidry大人,再跟您偷偷说一句,这个不是小mm靠征服男人再征服世界的题材哦,笑ing,当然,更不是她征服世界,因为即使在现代社会,这点的群众基础也很难,何况古代。不过,她的路还是很宽的,因为战争实在太多了,^^,到后面您就知道我要写什么了。^^。(肯定是以史五为主要参考啦。)

6、年龄,汗,为了更好地对三国进行××××@@地YY,在尽量照顾真实年龄的准则上,偶也会为了文章,忽略一些人的真实年龄,所以请大家不要过份追究哦。^^。

第一卷 第十九章、歃血

剑在空中划出数条寒光,寒光过处,没有一头狼可以爬起来——血,像泡沫一样从脖颈处涌出,森绿的眼瞳则变成两个血洞,碎肉跟破裂的眼珠子从中掉下,滚入草丛,把绿色的草叶染成猩红。

“几头了?”吕布持剑大喊,他甩掉臂上的狼血,就手斩向迎面扑来的两只。

“我十三。”白衣少年右手银枪一横,挡开群狼,左手剑锋斜刺,扎入一头狼的腹部。

“我十头……他妈的,这狼崽子跑得真快。”聂辽杀得兴起,拽住一头狼的脖子,丢向逃跑的那只,又蹭蹭上前,用剑把两头狼扎了个对穿。

“我们五头。”吕布的两个族人看顾马匹跟郭嘉,没怎么下杀手。

“我……半头。”叶晓易从狼身上抽出匕首,心说你两个族人把它杀个半死,我再补上一刀,这样应该算半头吧。

“我三头。”一个有气无力的声音回答,却比其他人更清晰——匈奴少年见到狼,也不知道从哪里来了力气。就跟回光返照一样,他拖着伤腿,从马上跳下,跟狼搏杀。

红着眼睛与扑向自己的狼滚在一起,他猛地张口咬住狼的脖颈,又用短剑地刺向狼的胸腹,一下比一下狠,全然不顾狼爪划向脸颊。

“笨蛋,你疯了啊。”看匈奴少年拼命模样,叶晓易倒也暗赞了句,可想起匈奴少年的伤要吕布掏钱治,就赶紧朝他跑去,想把他拽回马上。

“别拦我!”匈奴少年这些日子差点被狼逼死,此刻遇到机会,报复心油然而生。已经杀红了眼的他看也不看叶晓易,转身就朝最近的一头狼走去,把手里的剑再次握紧。

“笨蛋,小心啊。”叶晓易拽他未及便想退回去,可在此当口,却见一头匍匐在草丛中的狼扑向了他。

天晕地转中,匈奴少年被一股大力按在地上。他嗅到了血腥气,也感觉到尖锐的牙齿挨上了自己的脖子。想回手一剑,胳膊却被狼爪踩住,动弹不得。

“笨蛋啊。”

生死之间,叶晓易从背后扑住了狼,把它从少年身上拽开。学着电影中常见的暗杀情节,她左手揽住狼的脖颈,又把匕首往那颈中割去。死死按住,用力一划。

“噗。”

热乎乎的血喷了匈奴少年一脸。他怔怔地看着叶晓易,却被叶晓易一脚踢在了胸前。

“记得欠我一条命。”扔下比自己矮不了多少的死狼,叶晓易的腿都软了。她颤抖着,努力想平静下来,可怎么呼吸,都觉得手还在哆嗦。

不是杀过一次狼吗?为什么还会感到恐惧?

死过一次,对死亡的感觉便淡漠了,即使回到古代,也依然没有活着的自觉。

可现在,手上沾了血,身边也有了朋友、兄弟。骑单车的那个自己,反倒像是是庄周在梦的蝴蝶,遥不可及地模糊起来……

恐惧,是不是因为明白,这个世界中,自己会真正地死掉?

而不仅仅是恐惧,还有别的,有很多陌生的东西在胸中萌生。

说不出来,讲不明白,有些想哭,又有些想笑……或许,现在的自己才是真正地活着吧!

用手背抹去眼角处的湿润,叶晓易扶起还有些缓不过神的匈奴小子,两个人一瘸一拐地走向郭嘉那里。刚才,吕布的两个族人见叶晓易冲向狼,就慌忙纵马过来,把两个人护在中间,防止别的狼趁机偷袭。他们看两人安然无恙,忙将两人拎上马,说什么也不让他们再下去了。

半个时辰,尸横遍野。

方圆百米,几乎都被血给铺满了。

各色狼尸炫耀功绩一样躺在草地上,被太阳晒成了黑红色。

“没事吧?”吕布握住叶晓易的手,发现她的手冰冷,掌心还都是汗。

“没。”克制住自己拥抱吕布的念头,叶晓易笑笑,“大哥,你们的最终战果如何?”

“奉先大哥最厉害。杀了二十头。白衣小子次之,十五头。”聂辽大大咧咧地走过来,把两只狼眼珠子丢在郭嘉的手上,吓得郭嘉“嗷”一嗓子就给扔了。

“那你呢?”叶晓易拍拍郭嘉的肩膀。

“我?他们杀太快,我跟不上,所以只杀了十三头就没了。”聂辽看了眼匈奴小子,好像是说如果匈奴小子不多事,自己完全可以超过白衣少年。

“身受重伤还有战意,好样的。”吕布倒是很欣赏匈奴少年这点。

“是啊,活了这么大,第一次这么痛快。”白衣少年拱手跟吕布道:“吕大哥真乃骁勇之人,想必日后,九原吕布的名字一定可以名动天下。”

那当然。我看上的还有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