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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暮(50)

《九重尸界三千梦魇》

九霄的姐妹文,呃,其实我还挺喜欢它的,变态御冗华其实对徒弟不错,而这篇本来也不想变成耽美,但有了H,再加上有一次情绪来了写了番外,好吧,彻头彻尾就是了。

《最佳男主角》

这篇是个失败篇,因为事实上可以称之为同人,同人我从来没有完坑过。可以无视。

但这篇我却想尝试表达一种即时没有H,也能够维系的“爱”,我想是没多少人赞同的,但是这是我个人的感情观,身为一个有独立思想的人,总归是有各种奇怪思想的。我想表述爱,但不要是有H的爱。

《止谈风月》

这篇可能是我所有文里最不负责的文了,因为写的态度很不好,自我反省中,不提也罢。

《不慕》2009年

一度以另一个笔名写它,但因为它仍然是耽美,所以笔名又换回了红赝。

这是为了纠正止谈犯的心急的错误而写的,想写一篇稳扎稳打的文,但在结局的时候没坚持住。

《朝暮》2010—2011年

在不慕的基础上,克服不慕的毛病,继续稳扎稳打写下去,终于写到现在都是按部就班的,一开始连载很稳定,但后来公司搞活动种种的,一度慢下来,终于写完,特点是这篇文我虽然定位在耽美文,但已经下定决心不写H,一个字也不写,纯粹拉灯。

还有好几篇完全不是耽美的我不打算提,因为没想过灌上红赝的笔名。

综合下来,纯粹从耽美的角度看,我喜欢受伤,喜欢倒贴,喜欢无条件付出,喜欢过往的纠结,但不喜欢H,不喜欢攻受分明,尤其不喜欢男人太弱。

耽美跟言情其实一样,是爱情小说。

纵观这几年下来,我给自己总结的是,我更喜欢两个男人之间的精神交流,超越了纯粹的爱情故事。所以我不喜欢H,不喜欢追求来追求去的甜言蜜语,不喜欢误会,不喜欢吃醋,不喜欢无理取闹,甚至很少写“我爱你”这三个字。

这只因为我在写男人,不是在写女人。

女人视爱情为全部,是生命,但男人也许视爱情为人生的一部分。(这里不是100%的意思,总有人例外)

我想说的是,《朝暮》作为我写耽美最后的一篇文,我还是满意的。

以后我仍然会写文,主角一定是男人,其中一定有主角和另外一个男人有精神上的交流,那是一种高于爱情的友情,就像亚历山大帝和赫费斯提昂,这不算是我受他们的影响,而是我一直向往的感情其实就是他们那样,所谓的soul-mate,(有腐女自然会把他们定位在爱情,这我不意外)但我同意他们是“爱”的感情,但不是“爱情”,用爱情来形容我仍然觉得太浅。

另外我不得不提一下还有两篇搁浅的文,天朝纪事和龙王出巡,前者我会抽空整理一下大纲,看怎样把想表达的东西表达出来,后者属于中华异说系列,我要重新构架,目前我手中在写另外一篇小说,但还没写完,暂时网上不贴出来,估计今年11月的时候会有消息,到时候我会在微博里放出来。

PS:红赝的笔名用到朝暮为止。

(因为很多人问我马甲怎么那么多,其实是在九宫祭的时候我换过,当时我写文刚开始,没定下笔名,就叫cain,后来定下来了叫红赝,hongyan就是红赝,维明用过但没写什么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