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饕餮娶夫(3)

作者: 百叶草 阅读记录

或是老天看不惯那对渣男女,或是是我作为一个准备高考的莘莘学子,在那个世界付出太多了,被老天爷看到,因此我来到了这个世界成为了一名比奥特曼打的怪兽还要厉害许多的超级大凶兽饕餮。

鉴于我在这个世界生活了十万年都没有见到那对渣渣的出现,所以我得出的结论就是,我曾是个伟大的高中生,得老天厚爱。可我的忧伤就是没有亲手干掉那对渣渣,只好拼命修炼,企图有一日能参破天机,踏着祥云冲入历史的旋涡,与那对狗男女再相遇,用一块板砖把他们打得头破血流。

自从那一声来自奥迪的鸣笛之音,是我在那个世界听到最后的语言,所以自我来到这个世界就有了一个忌讳,你可以同我说“奥”,你可以同我说“迪”,但你绝对不能同我说“奥迪”,因这个四海九州的神奇世界还停留在骑马骑驴怪兽的农耕文明时代,十万年来,还未曾有人或者兽犯过我的忌讳。

我抬头抬眸瞄了一眼,趁着金乌那只鸟还未飞远,我忧郁的心情还在,便用一双大爪子配合我大大红红的脑袋,优雅地再换了个忧郁的角度,让民众欣赏它们守护神的伟大英姿,果不其然,除了一只垂垂老矣的老山羊未来得及跪拜,其他的野兽猛兽面相凶恶,动作却虔诚,又拜了三拜。

刚在心中的小忧郁被我踢到了个小角落,我浑身沐浴着金色的余光,神圣超凡连金乌这样的神兽都自愧不如。

由于今日换了两遍忧郁的姿势,那些民众还期待我再换,作为一个资深的好领导,我是不用搞那么大场子的,便优雅地撅了撅屁股,跳下山峰。大凶之州一双魔牛角的标志消失在高高的山峰上,民众们的心又恢复了宁静,该干嘛干嘛去。

因是日日如此,此刻也没什么特别的心得。

我站在我的洞口前,身体缩小了几十倍才能钻进我的家,为此我又有些郁闷,当场我年幼时身体发育还没有那么大,就按了年幼的身板造了个洞窟,如今我长大了,大凶之州好的地段都被一些没我威猛的兽占了,我四面八方都是住了几万年到十几万年的邻居,因我向来实行民主制,也不好随意抢他们的窝盖我的窟。

“哎~~”我耸拉着头,又一轮忧伤,其实平日里除了一轮轮的忧伤和修炼,我也没别的事干了,所以就尽情地忧伤,趴在神羚羊绒皮地毯上就像一只可怜兮兮的红毛大狗。

“小雷雷,你又调皮了。”

闻言,我没有理会他,软软地趴在软软的神羚羊绒皮地毯上,尽显忧郁之色。

他摇着折扇,端的是唇红齿白的风流小哥样,一双桃花眼胡乱放电。

我又叹了一口气,回忆起了新一波的忧伤,那年我威武地踏入大凶之州,万民朝拜,好不风光。虽我有个霸气的名字叫做王大雷,实则我内心是一颗小女儿家特有的细腻温柔之心。我的美貌虽没传承我那美冠四海六州一绝色的美貌亲娘,可化作了人形也是个大眼睛,小嘴巴,一些小村落百年不出的小美女。

我初临大州,自然是怎么威武怎么来,可要考虑到日后所需的亲民性,偶尔的时候也该变换个人行,已示我的刚柔,顺便勾个美丽的俊俏男子,成就一段凶兽佳话。

当然这些臆想,都是还未登临大凶之州的美好。

作者有话要说:已经十万年过去咯!想要收藏的亲们还不快收藏

☆、凶兽穷奇

我登临大州那日乌云弥漫,因金乌为报金乌家族血案,故意迟迟未啼叫,我威武地站在群山之巅,浑身的血红色融在夜色中,除了我自己,别的神啊!兽啊!妖魔啊!丝毫看不出我有多么的受人尊敬。

我龇牙咧嘴地朝东方一个咆哮,六州乌云密布,雷声轰鸣,甚是壮观。当然我道行不够,顶多是弄个雷来撑撑场子,雨水是半点都不落下。

可外行人并不知情,因施云布雨那些活儿向来都是水兽或者修炼水炔的神仙们的事儿,而我一头火系的凶兽竟然如此有威力。那个威猛的咆哮更是让神族许多不服的神仙,颤了颤脖子,彻底地服了,自此我平安地活了十万年都没有哪个不长眼的神魔来找我的茬。

而金乌那只胆小的鸟自然怕死不敢怠慢我分毫,灰溜溜地从东方赶到我头顶,老实地为我照明。那个盛景也是我一生中最威武的时候。我昂头挺胸,浑身赤红,一双魔牛角撑天,扬天吐出一个大火球崩开了虚空,驾着祥云,头顶还有一只金乌照明,法相庄严,如同远古时代的神魔,威武霸气于一体的超级魔神。

大凶之州的民众对我的威名早就敬仰无比,听到我择了个宜嫁娶、祈福、出行、开光、纳财、入宅、移徒的黄道吉日,个个慕名而来瞻仰我大凶兽的无上风采。我一驾临,民众们一看我这身行头,就知道我不是个轻易能惹的人物,无论是扮作人样的猛兽,还是本体模样的猛兽,纷纷虔诚地拜了三拜。

我扬起红色的头颅,用鼻孔哼了哼,很是得意。

他们看我这模样唯恐我发怒,用自己的血盆大口吞了他们,惶恐又惶恐地跪地拜了三拜。虽是阴差阳错,可我也甚是满意。

趁着他们朝拜我的间隙,我低下高傲的头颅,偷偷瞄了他们一眼,这一眼,我顿时晴天霹雳。这种感觉好比是猪八戒被蜘蛛精迷惑了,蓦然间一个天旋地转,忽然发现自己不是沉浸在温柔乡,而是落入了一口煮沸的大铁锅,当年那不可摸那难以描述的心情,唯有猪八戒哥哥能懂。

我的美男子美梦忽然就碎了,碎成的渣渣还被狂风卷走。

这些魔兽长得也太瘆人了。

魔兽幻化为人身的模样虽与自身审美有关,可与自身的基因分不开关系,所谓龙生龙,凤生凤,山窝草鸡棚里若是出了个金蛋,无须疑惑,不是做梦就是那鸡蛋被鸡屎蹭到,顺便被金乌照照,那种效果也不是不可能出现。

我瞧着跪了一地凶猛的兽与人,不禁抖了抖身上威武的红毛,见一众瘆人的妖魔把头低得更加低,不死心地问了句:“可有狐族男子?”一般的狐族都是爱美的物种,所以审美观极好,而且人家基因更是极好,化成人形的男子极好看。

一众的妖魔不知我心里想着凶兽眷侣如何如何地让六州羡慕,不是狐族的妖魔纷纷让出了一条小道,让是狐族的男子忐忑不安地上前。八只魔狐不敢看我铜铃的血红色大眼,纷纷低下头来。

因我即使年幼身材也比狐族大得多,一双大爪子按在地上,半匍匐倾身,咧嘴给了他们一个自认为微笑时很美的弧度,胆子小的一个魔狐当场就尿了。我拿大爪子捂过鼻子,因我的嗅觉很灵敏,此刻闻到尿骚味很不爽,板着一张臭脸,见场子中几个狐族依次倒了下去,就这么晕了。

我无力望天,打算在他们晕倒之前看看他们幻化为人身的时候是个什么样。便速战速决,让他们都化成人样。

万众瞩目的八个到场的魔狐,因晕了四个,还剩下四个呈一字排开。

因我在异世做了十几年的人,最爱看的童话是青蛙王子,最不屑的就是美女与野兽,所以野兽萌不萌,兽形威武不威武也不太重要,重要的事,化作人形要俊美,威武,霸气,潇洒。

我期待地看着它们,见它们一身油光油亮的皮毛被风吹得飘飘然,像极了蒲公英,心里美滋滋地想着,待会儿他们最帅气的那个定要抢回洞里牢牢地锁住。在我新一轮的臆想中,它们已经开始了变换,第一个是勇猛地瘆人,第二个痘痘多得凄惨,第三个矮得让我瞧不起,看完了前三个,以至于让我无法直视第一个岣嵝的老狐狸,挥挥爪子,耸拉着脑袋:“你们都走吧!”

说好的狐族祸国殃民呢?

我扬天一声咆哮:“狗血剧害人不浅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