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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血(803)

思绪电转,心里却越来越平静,就像一汪潭水,能映照出整个天空,这就是在生死关头走过无数遭而培养出来的品性,每当危险来临的时候,他不但能察觉到危险,而且能从容面对,就像耐心的猎人在狩猎虎豹豺狼,这在平常人来说彷如天方夜谭,但在他来说却如呼吸般自然而然。

所以他拿定主意很快,在旁人看来,就是决断非常,毫不拖泥带水。

“传令,召回所有斥候骑军,一个半时辰之后,所有将士在营前列阵,将所有弩弓分发下去。”

既然来了,怎也要见上几仗,看看乱匪是否真是神机妙算,且能将人数上的优势发挥到最大,到时再做定夺不迟,这样一来,比的就是耐性了,看谁会先露出破绽,胜算也就会向另一方偏转,他还真不信乱匪能未卜先知,竟然能一眼瞧出他所有的布置,不过不管怎么说,战局好像从主动变得有些被动了,尤其是早已布置好的骑兵突袭好像已经无用,那只有毫无花俏的正面交手了。

三十里坪,乱匪乱糟糟的队伍出现在远方的时候,秦军早已严阵以待,乱匪看样子是已经整理好了队形,五万多人,光脚步声就能传出老远,只一会,密密麻麻的乱匪就已经占满了视线,秦军人数虽少,但背靠营寨,阵列齐整,人人身上最少都披着皮甲,在气势上却是比之人数众多的乱匪却是丝毫不让。

天气微凉,一阵阵微风从原野上掠过,两军渐渐接近,直到一箭之地,乱匪缓缓在号令声中停下脚步,两军对峙,一时间,这平坦的沃土之上,战云密布,就连丝丝微风中都好像沾染了肃杀之气,变得分外寒凉了起来。

秦军后面的新军队伍骚动了起来,但立即被他们的旅帅,队正压了下去,重新恢复了平静,秦军之精锐不在于有那些久经训练的士卒,更在于他们的军官素质,几乎每一个伍长,队正,旅帅都是靠实打实的战功升迁而来,即便是世家子,若是从底层做起,也不会有任何例外,而那些直接安插进来的世家门阀子弟,多数也不愿跟士卒抢功劳位置,大多都是先任职参军,熟悉了军旅之后,再累功升任他职,尤其是像金州这样的边镇所在,这种情形更甚,也保证了军队的战力不会出现临战慌乱,未战先溃的情形发生。

“排开一字长蛇,所有弩弓上弦,前面两排不动,乱匪过来,轮番攒射,后面新兵,给前面兵卒上弦,刀斧手准备,但有临阵脱逃者,就地斩首,李金花,种遂两部殿后,一旦乱匪冲近,立即上前护住大军阵型。”

传令之声此起彼伏,秦军在这个时候竟是慢慢改了阵型,队伍拉长,若是熟悉军阵之人看了,肯定要目瞪口呆,说不出话来的。

当然,这样的阵型若跟西夏贼,以及金兵交手,那肯定是找死,但面对乱匪,却真不好说的紧了。

乱匪费了多时,才将整个队伍安稳了下来,这时王大元策马来到阵前,眯着眼睛看向对面秦军军阵,秦人不好对付,不管是在葫芦谷,还是在利州城下,他都是见识过的,看着秦人严整的军阵,他也觉背后直冒凉气,但他本就是青龙山悍匪出身,确有一股彪悍之气,顷刻间便将多余的念头抛之脑后。

抽出腰间大刀,狂呼道:“宰了前面的那些龟儿子,一个脑袋一两银子,四个脑袋加官一级,小的们,杀啊……”

本来见了秦军军阵便有些畏缩的乱匪们在听到不但有银子拿,还能升官,眼睛立即瞪了起来,这些日子,饱饭总算吃上了,所过之处,想拿什么就拿什么,想抢什么就抢什么,不给就打,不给就杀,这些刚放下了锄头的家伙的劣根性已然被激发了出来,加上其中千余原青龙山悍匪煽动鼓噪,在王大元呼嚎声中,前面的乱匪发出一阵响彻天地的呐喊,狂乱的举起手里粗糙的武器,就像真正的农民起义军那样,义无反顾的冲杀了上去,后面的乱匪纷纷跟上,三十里坪立时杀声震天动地,一场不算太大的战事几乎没经过什么铺垫,就直接进入了高潮。

四百步,三百步,二百步,乱匪聚在一起的时候看上去已是密密麻麻,这一跑开了,却是觉得铺天盖地,喊杀震天之际,杀气扑面而来,就连精锐老兵都是皱紧眉头,就更别说那些没见过血的新军了,脸色立转苍白,手脚止不住的哆嗦,有那么几个心胆皆落,尖叫一声,立马将军规戒律忘了个一干二净,转身就跑。

但没跑上几步,就已被人踹倒在地,手起刀落,人头飞起,一腔鲜血飚出老远,在这个时候,没什么道理可讲,不论新兵老兵,还是将校士卒,皆是一视同仁,临阵脱逃者,立即人头落地。

后面的骚动对于前面的羽林左卫军卒来说,却是丝毫不受影响,这些都是跟随赵石东征归来的旧部,不说东征时候杀人见血乃是家常便饭,就说赵石当了多少年的羽林左卫都指挥使,也就操练了他们多长时日,这些年过来,虽说身处京师安宁繁华所在,但要说精锐,却已与边镇士卒差相仿佛,甚至犹有过之,尤其是在军纪上面,在赵石严格约束之下,更非其他地方的镇军禁军可比。

等乱匪到了二百步之内……

“射。”

“射。”

“射。”

一连串的号令声中,弓弦颤动声立即响成一片,密密麻麻的弩箭如同暴雨般攒射而出,跑在前面的乱匪就好像迎头撞上了一面山岩,惨叫声中,好像雨打芭蕉般的恐怖响动传入耳际,那是劲弩入肉的声音,闻之便让人惊悚异常,跑在最前面的盗匪像割麦子一样倒下一片。

二百步,对于弩弓来说有些远,因为没有尾羽,虽说力道强劲,但却准头不足,不过对于密密麻麻的乱匪来说,秦军制式弩弓的可怖之处足以掩盖他的缺点,五十步内轻松便可洞穿铁甲,一百步内皮甲如纸张一般,二百步,准头虽说不足,但就劲道来说,却可轻易射杀没有甲胄防御之人。

二百步,一百五十步,一百步,到得一百步之内,弩弓威力尽显,这些乱匪根本没有甲胄防御,一箭下去,箭矢透体而过,有的竟能连串两人,力道才尽。

百多步内,乱匪尸体层层叠叠,鲜血横流,秦军之箭雨却好像无有穷尽,这就是一面倒的屠杀,乱匪甚至不能靠近秦军挥出一下自己的兵刃,就已经倒在路上。

战场被尸体铺满,被鲜血染的通红,喊杀声被受伤未死之人的凄厉嚎叫声所代替。

终于有人尖声惊叫着,没命转身逃走,想要离开这处战场,不应该叫血肉屠场,就好像是连锁反应,十个人,百个人转身向后逃去,其中哭爹叫娘之声不绝于耳,再无之前的半点残暴之气。

“我的娘啊,死了好多人啊,快逃啊。”

“弟兄们,这是送死啊,快走……”

兵败如山倒,前面的人向后逃走,后面的人却还在向前,相互践踏之下,又是死伤无数,最终根本不用秦军动手,五万余乱匪一溃千里,连秦军自己都看的目瞪口呆,这就打赢了?不会是眼花了吧?这才射死多一点人,他们就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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