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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在七十年代(18)

“你怎么能那么说爸妈?”温庆宝觉得沈文月不该和他爸妈吵起来。

沈文月原本就委屈,现在听到丈夫责怪她,心里更加难过:“温庆宝,你爸妈偏心眼偏到美国去了,你竟然还向着你爸妈!”

温凤生见沈文月哭地委屈,心里很是不好受。现在又见温庆宝责怪他妈不该和爷爷奶奶吵架,心里替他妈感到生气。

“爸,明明是大妈心黑害我们,可是爷爷奶奶却不怪大妈,反而怪妈不知好歹,爷爷奶奶这么不讲理,妈说几句怎么了?”说好听点,他爸是老实巴交。说难听点,就是没种。这样的人,最容易被欺负。欺负了,还不知道还手。估计原主就是遗传了他爸的性子,所以才会这么地软弱无能。

“你爷爷奶奶再不讲理也是长辈,做媳妇的哪能和公公婆婆大吵。”

沈文月见丈夫还说她不对,气地胸口发疼。

“不和爷爷奶奶吵,任由爷爷奶奶责骂我们吗?”这样不讲理还偏心眼的父母,他爸居然还巴巴地孝顺和维护。

温庆宝见儿子说他爸妈的坏话,沉下脸叫道:“生儿!”语气里充满警告和怒火。如果不是舍不得,温庆宝早就一巴掌打过去了。

沈文月见温庆宝吼她儿子,立马就爆发了,指着温庆宝的鼻子大骂了起来:“温庆宝,你真有本事啊,你爸妈刚才来责骂我们的时候,你怎么不对他们大吼大叫,现在对生儿一个孩子大吼大叫,你还真是有本事啊。你是不是还要为你那不讲理的爸妈打生儿啊。”她目光凶狠地瞪着温庆宝,“我告诉你,你要是敢对生儿动手,我就跟你拼命。”

第15章

温家兄弟姊妹五个,老大温金宝在镇上茶厂里上班,一个月工资二三十块钱,对温泉水和吴氏两夫妻来说,大儿子有钱又有本事,自然要偏袒大儿子一家。

老二温庆宝,没有什么本事,为人老实又嘴笨,不会讨人欢心,加上又娶了一个泼辣的老婆,自然不受老夫妻的喜欢。

老三温铜宝,虽然也没有什么本事,但是为人处世圆滑,嘴巴又甜,很会讨人喜欢,老夫妻两个对他这个儿子还是很喜欢的。

老四温铁宝,是最小的儿子,老夫妻两个自然疼爱,俗话说得好大孙子小儿子,小儿子是最受喜欢的。

老五温彩霞,是唯一的女儿,老夫妻自然也喜欢,加上女婿在供销社上班,说出去也很有面子。

五个子女,老夫妻两个觉得二儿子最没用,自然不喜欢二儿子一家。加上温庆宝性子老实,不管被老夫妻俩怎么骂,他都不还嘴,也不会反抗。

不止这样,温庆宝还愚孝。不管老夫妻两个怎么偏心,怎么对他不好,他都不会觉得有什么,也不会埋怨父母不公,只会沉默地承受。有句话不是说柿子捡软的捏,老夫妻俩见二儿子好拿捏,自然就欺负他了。

如果沈文月和温庆宝一样老实,他们一家还不知道被欺负成什么样子。

像温庆宝这样的人,上辈子的温凤生最看不起,但是这样的人现在是他的老爸,他只能无奈地接受。

“妈,你没有错,我觉得你做的很对。”他不觉得沈文月做的不对,像他爷爷奶奶那样的人只会欺软怕硬,不给他们来硬的是不行的。

温穗香她们三姐妹也觉得沈文月做的很对,三人赞成地点点头。

“妈,以后有我在,我会保护你,不会再让你受委屈了。”指望他爸保护他妈不受委屈是不可能的,他爸到现在还站在他爷爷奶奶那边。

沈文月听到儿子的这句话,鼻头发酸,泪水就像断了线的珠子一样往下掉落。

温凤生又看向三个姐姐,神色认真地说道:“我也会保护你们三个姐姐。”他忽然觉得他是他们家的顶梁柱,以后他们家要靠他守护。

温穗香和温荷香听到弟弟这么说,心里非常感动,也红了眼眶。然而,温莉香觉得温凤生再说大话,心里对他这番话很是不屑。

“妈,时间不早了,你们赶快洗洗睡觉吧。”

沈文月因为儿子的这句话振作了起来,“好,你也早点睡,不要看书看到很晚,对眼睛不好。”

“我知道了。”

因为这件事情,温庆宝被全家人无视了,不管是老婆,还是女儿和儿子都不怎么搭理他。他一开始不觉得自己有错,被家里人漠视也不觉得有什么,但是过了几天,老婆和孩子依旧不搭理他,他心里有些急了,不过让他去给老婆赔礼道歉是不可能的,所以他只能换个法子。

一大早,温庆宝就爬起来,悄悄地把早饭做好。

村里的集体食堂是不提供早饭的,以前温凤生家没有多余的粮食,早上也是不吃早饭的。现在有了粮食,自然要吃早饭。

沈文月起来见丈夫把早饭做好了,知道丈夫是在示好,就没有再怪丈夫,决定和丈夫和好。

温凤生见他妈妈不再责怪他爸,也就没有再和他老爸闹别扭,一家人的关系恢复如常。

李翠花和花木匠家的一事算是告一段落,不过因为这件事情,温凤生他们家和大伯家,还有爷爷奶奶的关系变得更差了。

这段时间,天气越来越热,虽然比不上后世的炙热,但是现在这个时候没有电风扇和空调,还是很热的,让人受不了。

温凤生每天要去河水里跑好几次,不然他一定会中暑。

这天,温凤生呆在土屋里,觉得自己快要闷熟了,受不了地跑到河边洗澡,没想到在河边遇到前段时间下放到他们村里的戴眼镜的和白胖子。

六个下放到他们村里来的人,温凤生从来没有关注过,所以到现在还记不得他们叫什么。

这两个人也是热地受不了,特意跑到河里泡个冷水澡凉快下。

“我们要在这个鬼地方待多久?”戴眼镜的许明山皱着一张脸,语气里充满怨恨,“我受够了这个破地方。”

“老许,我们怕是回不去了,要在这里待一辈子了。”白胖子张俊杰的语气很平静,有一种认命的感觉。

许明山听到这话,满脸阴郁:“呆一辈子?我是不会在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呆一辈子,我要想办法离开这里。”

“老许,你回去又能做什么?”白胖子倒是看得快,“你长得不错,又是高中毕业,这里的小姑娘们都很喜欢你,你还不如找个小姑娘在这里结婚,然后吃香喝辣的。”

许明山挑高眉,目光戏谑地看着白胖子:“怎么,你想留在这里?”

“对我来说,我回不回去无所谓,在哪都一样。”白胖子说这句话的神色非常淡漠。

许明山觉得白胖子的家世应该不错,但是现在听白胖子说这种话,心里充满疑惑和好奇,不过他不好深问,毕竟他和白胖子刚认识没多久。

“听你这么说,你是想在这里找个女人结婚。”

“我倒是想,但是没人愿意嫁给我找个胖子。”白胖子耸耸肩,“村里的小姑娘都喜欢你。”

对于这点,许明山心里是非常得意的。原来在城里他只是一个普通人,没想到来到这个村里,他就变成人见人爱的文化人。说实话,这种被人捧着的感觉真不错。

“其实,这个村里也有有钱人,比如说温金宝家,父子两个都在镇上的茶厂上班,两个人的工资加起来有六七十块钱,整个村里就他家住着水泥房。”白胖子刚来鹿儿庄没几天,就把这个村里的情况打听的一清二楚,“还有那个生产队的副队长,家里的条件也不错,有个女儿长得还算清秀。那个会计家里也挺好的,他的女儿长得不错,这三家你可以考虑看看。”

“我不想留在这个鬼地方。”他是个城市里的人,自然要回城市,他可不想做个农民。

“你回去就是个普通人,你留在这里会被众星捧月,日子会好过得很。”白胖子不理解许明山为什么这么执着地要回去。他觉得回到城里做个平凡人,还不如留在农村里做个“高贵”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