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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流氓(警察故事续篇)(97)+番外

(插花:王文杰果然是做生意的材料啊……)

王志文一拍桌子站了起来,你怎麽不早说!快,把那个案子给我调出来!

林烨的眼睛一亮,二话不说赶紧调出资料看起来,越看眼睛越亮──案件的发生时间,案情的发展状况,完全对上了号!

王志文也是越看眼睛越亮,看到後来甚至很想夸儿子几句,只是看看林烨,还是作了罢,清清嗓子,总结了几句话:“这个案子应该只是个突破口,那夥人的50万绝对不会只这麽点用途,他们的用意很明显,是要通过刘队长,控制整个西城!”

王文杰冷冷地说你们的用意更明显,明摆著,我身为东城分局局长的儿子,再接任了西城分局队长的位置,一旦把我拿下,就等於控制了半个城──这麽一大块肥肉当诱饵,没个不动心……爹,您是算准了,舍不得儿子套不住豺狼是吧?您还真豁得出去!

王文杰说的是气话,正因为气昏了头,所以没反应过来──王大局长不是豁出去了,他是把儿子豁出去了。

王志文的耳朵有点红,就连林烨也显得有点尴,这招数确实有点……唉!那你再考虑一下?不愿意的话,现在还来得及。

不用考虑了,我愿意。儿子说,不过……说实话,我觉得你们这个招数,一点都不高明,太简单了,我真怀疑人家能不能上当。

“你多虑了,越简单的招数越有效,”林烨瞥了他一眼,“现在的人脑子都太聪明太复杂,想得太多,反倒是这种没什麽技术含量的招数,更能让人上当。”

王志文一口茶喷了出来,手指著林烨的鼻子,臭小子,别以为我听不出来,滚!

王文杰反倒一点没在意,无所谓,他说得没错,我这个人是不怎麽聪明。没关系,笨鸟先飞嘛,我会努力!

王志文拍了拍儿子的肩膀,行,出息了。

第101章

王文杰就这样升了官,成为了新一任的刑警队长,有了自己的办公室──宽敞明亮,墙上挂著大大的五个字:为人民服务!

不用说,又是王大局长亲自给儿子挑的。

坊间流言四起,说是王君志文局长晚节不保,居然公开给儿子走後门拉关系,任人唯亲助长不良风气……王大局长笑眯眯,边听边点头,好,很好。

可是王文杰一点也没觉得好,他感觉很憋屈,很愤懑,他甚至很想跟造谣的那个混蛋王八蛋干一架──如果那个混蛋王八蛋不是姓林的话。

没错,谣言是从林烨那儿传过来的──林组长只是皱皱眉头,语焉不详地在茶余饭後跟几个‘信得过’的部下随口抱怨了几句什麽,流言便如流感一样,瞬间迅速地传开来,铺天盖地,甚至妇孺皆知。

王文杰越来越觉得林烨这个家夥让人看不透,他简直就是个万花筒,也许轻轻转个方向,就能让人看到一点新的什麽东西──或者给人惊喜,或者叫人郁闷。

王志文倒不这麽看,他说林烨这个人其实很简单,就只有四个字:这家夥,‘被、惯、坏、了!’,就这麽简单。

“所以啊儿子,记住了,对付这种人很简单,别惯著他,千万别惯著他!”王大局长对儿子这样谆谆教导。

王文杰笑了一下,没说话。他压根不关心这个,可也不想驳了老爹的面子,所以也就只好笑一下,一言不发。

王爱国在得知哥哥升官的那天晚上烧了一大锅排骨,用板栗烧的,很香,可是王文杰居然没吃下去。倒不是弟弟的手艺退步了,是因为别的──

王爱国没有陪著老哥啃排骨,他把排骨烧好後就匆匆忙忙地走掉了,说是大众剧场要演《西厢记》,那个‘成就迟,分别早,叫人惆怅……’。

王文杰於是‘惆怅’得一块排骨也没啃下去。

王文杰偷偷跟去了大众剧场,看见弟弟和那个老蒯一前一後进了检票口,听见剧场里传出来那段经典的唱腔──系不住骏马儿,空有这柳丝长……长叹一声,又去了老地方。

从这头到那头是5285步,从那头到这头也是5285步。

‘流金岁月’的门前挂起了一盏熟悉的红灯,红红的灯,像是有著诡异的魔力,王文杰不由自主地走了过去。

赵晓刚老板热情地迎了出来,哟,来了您哪?

来了。王文杰点点头,要了一杯细毛峰,坐在窗边的座位上,盯著门外那棵树,那盏灯。

又是一年了,这里,似乎什麽都没有变,就连灯,好象也是原来的那一盏。

河风轻轻拂过堤岸,树叶微微地晃动,红灯微微地晃动,心也微微地晃动,就连胖玻璃杯里的红葡萄酒也在微微地晃动……嗯,红葡萄酒?

赵晓刚努努嘴,尝尝吧,我亲手酿的,就算庆祝你高升。

高升……王文杰哼了一声,怎麽连你也知道了?这还真是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

这怎麽能是坏事呢?赵老板笑著把杯子碰了过来,喝酒吧!

叮,玻璃发出清脆的撞击声。

酒很甜,甜得齿颊生香,一口咽下去,甜蜜的味道却变成了火,火苗在舌尖燃烧跳跃,一直沁入心脾。

好酒!

当然了,这可是一点假都不掺的纯葡萄酒呢。赵老板显得很得意,把葡萄洗干净密封在瓶子里,等它慢慢发酵,就是一个等待的过程,需要的是耐心──说起来很简单,可是现在的人,大多没有耐心,不肯等待,所以也就注定尝不到真正的好东西。

这话很有哲理,王文杰眨巴眨巴眼,嗯,真的很有哲理。不过……你有没有试过加点玫瑰花?

玫瑰花?赵老板愣了一下,好主意,我怎麽没想到呢,嗯,这酒如果配上玫瑰的香气,一定会更有味道。

下次试试吧,不过这样就已经很好了。王文杰晃了晃空杯子,拿起瓶子,斟满。

慢点喝,这酒後劲儿大著呢。

是麽?那我还是少喝点儿吧,我酒量不好。王文杰这麽说著,又一杯酒已经灌下了肚。

“酒量不好可不行,当领导的第一要素就得是千杯不醉──比如林烨,他就是。” 赵晓刚耸了耸肩膀。

王文杰於是苦笑,所以他适合当领导嘛,我呢,什麽也不是。

是的,这才是王文杰‘惆怅’的真正原因,虽然他表现得雄心勃勃踌躇满志,可是,一旦真的接受了这个任务……难免有些心怯不适应。用句文言一点的话讲,我们也许可以称之为‘高处不胜寒’──虽然说到底其实也就是个芝麻官。

这倒是,赵晓刚点点头,你怎麽看都不是当队长的材料。不像林烨,天生就是干这个的。

我说,你能不能别提他?王文杰有些不耐烦了,他只想找个熟悉又相对隐蔽的空间,想一些‘不足为外人道也’的心事,可是没想到就连这里也逃不开那个烦死人的名字……唉!早知道就不进来了。

好吧,不提他,喝酒!

又一杯酒推过来,王文杰豪爽地一仰脖子吞了下去,哈……火辣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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