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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被前夫宠坏(151)+番外

各种各样条条框框,将他规范的死死的。另外席家只给他交了学费,他的饭菜和生活费,都必须在业余时间用体力跟学校换取积分。

这样的生活,比坐牢还要令人绝望。

席文轩已经彻底绝望,支撑他活下去的念头,便是复仇。

他丝毫没有反省自己的错误,每天入睡前,唯一的念头便是他要变强,强到杀了所有人。

席老爷子得到学校给的反馈后,低低叹气:“就让他在你们那里待着吧,他一辈子不反省,就关他一辈子,席家这点钱还是出得起的。”

对席文轩来说,最难熬的不是身体上的苦。

更难熬的是,是精神上的苦楚。

这个学校里面,有不少被父母丢进来改造的纨绔子弟。有好几个还跟他认识,是圈子里有名的纨绔。

当时席文轩是作为别人家的孩子出现在这些人面前的,他是个极其爱面子的人。

若是另外的人都不认识,他便无所谓了。

可这些人,偏偏都认识他。

见到他的时候,脸上那惊讶震惊的表情,彻底刺痛了席文轩。

他恨不得挥起拳头就跟他们干一架,可他打不过。

那些纨绔长年跟别人打架,他三脚猫功夫,哪里是对手。

纨绔们不断询问他是犯了什么错事才会惹怒老爷子被关进来的,还问他什么时候出去。

席文轩感到绝望,这些纨绔虽然也是被父母丢进来的。但他们那只是惩罚,只要父母气消了,心疼了,就会把他们接走。

纨绔们还嚣张的互相打赌,赌自己的父母这次是坚持多少天。

有一个纨绔才进来两天,第三天的时候,他妈妈就热泪盈眶的来接他了。

说不忍心看他受苦,要带他去吃大餐补偿一下。

席文轩看着兴高采烈的纨绔,内心的绝望一阵高过一阵,对席老爷子,对席家的恨意也是一阵高过一阵。

那些纨绔们都有盼头,而他没有。

席文轩在绝望中挣扎,越挣扎越绝望。每天只能在梦境中幻想着杀光席家人,继承席家所有的财富。

他的梦境血腥而暴力,残忍而冷漠,他醒来的时候,只有无尽的折磨和绝望。

他是如何绝望,已经没有人在意了。

阮凤萱远远看过他一眼,见到他如此狼狈,心中最后一丝淡淡的愁绪彻底放下。

席文轩是对不起她,但更多的,前世的她也不够好。

这一世,她要活得更精彩。

花开两朵,各表一枝。

曹家老太太知道自己那个木讷从来不跟女孩子说话的儿子喜欢上了一个姑娘之后,激动的很。

曹老太太本来就没有太好的出生,她跟着曹老爷子年轻时候一起打拼。

如今的家业不大不小,只要不赌不挥霍,也够几辈人过上富裕生活了。

曹老太太想得透,早早就退居后方,成日最喜欢的事情就是买各种珠宝。

得知儿子已经求婚成功后,去买了各种金银首饰,大粗链子。

曹庆看到自家老妈带回来的一堆首饰,脸都黑了。

“她不喜欢的,太丑了。”

“哪里丑了?”曹老太太就喜欢浮夸的饰品,年轻的时候没少被其他贵太太说暴发户,她才不管这些,自己喜欢就好。

她拿出一个粗重的金手镯,展示给儿子看:“你看这手镯多粗,多漂亮啊。关键还是一物两用,要是碰到危险,直接往坏人脸上砸,还能防身。”

说着,一股脑的将这些宝贝都往曹庆怀里塞,边塞边道:“你都拿去给人家萱萱,她要是不喜欢,我下次再带她去买其他的。

你跟她说,咱家祖上也没传下来什么珠宝。让她不要嫌弃,我们多买一点,以量取胜。”

曹庆无奈,他当然不敢跟阮凤萱说这样的话。只能默默将这堆有点丑的玩意偷偷送给阮凤萱,快速道:“这是我妈给你的。”

阮凤萱只是诧异了两秒,笑道:“你妈妈眼光很独特呀。”

曹庆红了脸,要将这些东西抢回去:“你不喜欢就不要了,下次我不让她瞎买。”

阮凤萱避开他的手,“别动,挺好的呀,过两天我全熔了,做了大金虫子放家里。”

熔化当然是不可能熔化的,阮凤萱本来就不爱戴珠宝首饰,阮家那些价值连城的珠宝她都没有戴过。

这些黄金也只能摆在家里,曹庆知道她只是在宽慰自己,心里不由得感动。

倒是即将到了七夕,这个时候,七夕还不算什么节日。

大部分普通人的生活还没有脱贫,不崇尚过节日。

曹老太太却是个理念先进的老太太,她撺掇儿子给未来儿媳买七夕礼物讨儿媳欢心。

还怕儿子不懂这些事情,特意准备好了鲜花戒指。

戒指自然是黄金的,曹老太太对金器的喜爱,没有人能够撼动。

那戒指又粗又重,一般的黑/道大哥都不敢戴,怕被人说暴发户。

曹庆看到母亲准备的礼物后,直接不发一言的收好。

曹老太太觉得一阵欣慰,儿子总算有些懂事了。介于儿子这么懂事,她觉得儿子儿媳成亲的日子就在眼前了,天天开始翻日历选黄道吉日。

直到七夕过后,曹老太太兴奋的问曹庆,“怎么样?有没有正式求婚?我儿媳妇儿怎么说?”

曹庆悄悄摸摸口袋,那边原本放着一枚戒指。他准备了好久,早已经习惯了戒指的触感。

如今送出去了,反而有些不习惯。

那个戒指消失的位置,如今被丰盈的幸福取代。

作者有话要说:接下来就是甜蜜的日常了,没几天就能完结了,大约就在这两三天

么么大家,明天见吧

第76章 番外

说到戒指, 就不得不说曹庆准备的七夕礼物。

曹庆找到了他之前认识的一个专门徒步野营的朋友,也是专门研究植物的。

那位朋友最喜欢探索各种人类不常见植物的外形、品种。

他写过一本书,在植物界非常有名望, 在他手里, 发现了21种人类从未见过的植物。

而这些植物, 都有一部分以他的名字命名。

曹庆也是在一次徒步中偶尔跟他相识,他救过他一次,于是两人交好。

为了让阮凤萱开心, 他找到这位朋友。朋友答应在九月来临的最后一段日子里, 带着他们去大草原上探险。

阮凤萱果然高兴的跳起来, 直言这是他人生中收到的最美好的礼物。

曹庆得了这样的赞扬,自然自信喷发,于是将准备好的第二件礼物拿出来。

一个重达十公斤的金虫子, 工艺精湛,连细微之处都雕刻的惟妙惟肖。

是一只独角仙, 只不过周身金黄,看起来贵气十足。

阮凤萱记起来,她跟曹庆第一只相遇, 曹庆就是抓了一只躲在树洞中的独角仙跟她搭讪。

那只独角仙太大了,她从未见过这么大的独角仙, 想拍下了, 回去给教授看一眼。

可是阮凤萱力气不够,用小棍子折腾了半天,也没法将独角仙从树洞中取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