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娘子绝色,深藏不露(10)

她惊讶道:“仲聆姑娘,你居然吃得下去?”

“咸是咸了,但东西没问题。好吃难吃,人总是要吃饭的,要不没力气。”

仲聆如味觉失灵般埋头扒饭:“能活着就是好的,这算不得什么。”

飘儿愣了一会,默默的重新拿起饭碗。

她觉得,仲聆能说出这种话,是过了苦日子的人。

可是她不明白,仲聆就算混的再差,就凭他这一张脸,总不至于到吃不起饭的地步吧?

这让她对仲聆的身份愈发好奇。

两人吃的都不多,飘儿正在收拾碗筷时,听到外面似是有人在扒门。

天色已然暗了,骤一听那稀稀刷刷的声音,还真是让人吓一跳。

飘儿胆怯的问了声:“谁?”

门外声音停了片刻,继续响起。

仲聆站起身走到门边,拉开了房门。

房门一拉开,一只半人高的大狗撒欢的扑了上来,扒住了仲聆的腿,兴奋的嗷嗷直叫。

仲聆:“……”

他收起了藏在袖子里的小刀,推开了过分热情的大狗。

屋外愈发黑暗,仲聆点上蜡烛,看清了眼前情形。

大狗体型似狼,是一只狼青。这狼青的性子却不似狼的孤傲,对第一次见面的仲聆,热情的不得了。

这是谁家的狗?

仲聆想了想,猜这狗大概是村里人家的,村民彼此都熟,也不拘着狗。

仲聆看到狼青的背上,居然还背了一个小口袋。他解下口袋,发现里面……是几块桃花酥。

这真是意外之喜了。

仲聆一向喜欢这个,既然狗送到他面前,那就是他的了。

他凑到鼻下闻了闻,没发觉不对的味道,掰了一小块儿喂了狗,见这狼青仍然活蹦乱跳后,就开开心心地送到自己嘴里吃了。

桃花酥被颠簸过,早就碎成了几瓣儿。飘儿无语道:“姑娘,这桃花酥可是被这畜生带着的……再说都碎成这样了,你怎么还吃得下啊?”

仲聆答的认真:“你不懂,桃花酥碎了有碎了的好吃。”

飘儿没再多嘴,看着仲聆一点点的吃了,才说:“房间倒还算整洁,被褥都是干净的。累了一天了,姑娘,我伺候你睡下吧。”

仲聆:“不用,你自去歇息。”

飘儿没动,一脸犹豫。

仲聆转念一想,就明白了她的顾虑。这院子里就两间屋,如果飘儿不和自己歇在一起,就得去和宫里的太监凑一屋了。

于是他说:“那你今晚在这里。”

飘儿露出了欢喜之色,她带了些衣物,此时打开包裹翻找,想拿出关小姐平日的衣服,为仲聆换上。

仲聆看了一眼那包裹里衣服,赞了一句:“这花鸟绣工真好,针线细密,花瓣毕具,鲜艳宛然如生。”

飘儿讶道:“你还懂这个?”

“不敢说懂,只是早些年见过。这是盘金绣、垫绣,手艺算得上是出神入化……果然是关家,才养得起这么好的绣娘。”

飘儿听了这话,看着仲聆好几眼。

苏绣一道品辨甚精,价格昂贵,一件普通绣品,就够寻常人家几年的吃穿花用。

换而言之,普通百姓终其一生,可能都摸不到一件真的苏绣。

而仲聆却能看出这绣品好坏,甚至精准地分辨出,用的是那一种绣法。

他怎会知道?

飘儿跟在关若韵身边多年,吃穿用度是一等一的好,比许多小门户的女孩还过的滋润。

今晚那么难吃的饭,放在平时,她是一口都不会动的。

而仲聆呢?别说饭了,就连狗背上的桃花酥他都不放过,碎成那样了,他也能毫不嫌弃的照吃不误。

仲聆美则美矣,行为举止,却不似富贵人家的出身。按理说,他不会有机会接触苏绣。

飘儿想了一会,觉得仲聆如他自己说的,大概真的是凑巧……懂一点吧?

看着天色彻底暗了,仲聆说:“今晚你睡床,我在外间守着。”

飘儿一愣:“这床挺大的,仲聆姑娘,你要是不嫌弃我,咱们挤挤,能一床睡下啊。”

仲聆露出一点笑意,摇了摇头。

顶着飘儿不解的目光,仲聆逗起了狗。这只狼青完全不理飘儿,只是围着仲聆转,狗尾巴摇成一把扇子,不知道情况的人看了,都会以为这是仲聆养的。

天色暗了,仲聆想着该把它放出去了。可是他去开门的时候,发现门外悄无声息的站着一个人。

去而复返的土匪大当家刚要举手要敲门,就看见门开了,也是吓了一跳。

当他看到仲聆的时候,心情立刻从惊转喜。

仲聆:“来的正好,我这里跑来了一只不知是谁家的狼青,你能把它带走吗?”

班青低头一看,自己摸黑寻了好久的辣鸡,正专注的扒着仲聆大腿。

班青绝不承认自己是羡慕嫉妒了,一把捞起半人高的狼青,扛在自己肩头。

土匪一出手,便知有没有。这个姿势十分霸道,辣鸡表示不满,趴在班青肩上,爪子嗤嗤地挠着他的后背。

班青忍受着背上的狗爪子,面上绷住了表情:“我家辣鸡这么晚还打扰你,真是不好意思。”

仲聆看了狗一眼,又看了人一眼,表情奇特:“你说的辣鸡,就是这只狼青?”

“啊,是啊。”

似乎是听到了有人叫自己的名字,他头上的狼青“嗷嗷”叫唤着,调整姿势后骑上班青的肩膀,爪子搁在了他的脑袋上。

见美人似乎对自家爱犬感兴趣,班青有心与仲聆多呆一会、多说几句话,就打开了话匣子:“当初给辣鸡起名字的时候,叫什么他都不理我,但是只要一提到红烧肉、炖排骨什么的,它就会叼着狗盆过来。”

“我看他这么贪吃,干脆就叫他辣鸡了,他也没反对。”

仲聆低头看,这是一只足有半人高的狼青,一身漂亮的灰色皮毛,立着耳朵,又壮又大,很是威猛。

但是他的主人说,他叫辣鸡。

“虽然是狼狗混种,但辣鸡性情很好,不像其他的狼狗性情像狼养不熟,他忠心,也认主。”

班青话音刚落,辣鸡在仲聆的注视下,“嗷嗷”地将班青的一头短发挠成了狗窝,造型十分潦草炫酷而不自知。

班青在仲聆面前,总是改不了一说话就脸红紧张的毛病。他脸蛋红扑扑道:“辣鸡平常不黏人,没想到却这么喜欢你……你要是不耐烦他,把他扔出来就好,他自己会找回家,我和他住在山下的村里。”

见仲聆没说话,只是一直盯着他看。班青不知道自己头上的状况,还以为美人在看自己,脸红的愈发厉害,都有些结巴了:“嗯,那我不打打打扰了,你……早点休息。”

他转身就走,却不想仲聆叫住了他。

“班青,你等等。”

“差点忘了一件事。”仲聆恍然醒悟:“啊……飘儿,你去把那个装桃花酥的袋子……”

班青毛骨悚然,连辣鸡都给扔下了,后面的话一句都没听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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