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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总跟着我(48)

闫贺安把书包往沙发上一扔, 手里各种食品袋子一搁, 就直接选歌去了。

安浔闲着没事儿干, 帮闫贺安顺手把一次性话筒海绵套套到麦克上。

先点了一首歌放着听的闫贺安扭头, 看见安浔只套了一个麦, 干脆地把另一个给套上了:“你也唱两首呗, 来都来了。”

俩麦克防风罩一红一蓝。

红配蓝, 特别幽默的配色。

来之前闫贺安说“鬼哭狼嚎解压”, 但他实际上选的歌没安浔想象的闹腾。

至少并没有点什么广场舞常用曲作为开场热场。

安浔知道闫贺安喜欢听歌,吉他和电子琴后头就放着一台黑胶唱片机。

照片墙一侧的储物柜上摆满了闫贺安收藏的唱片。

听闫贺安唱歌倒是不无聊。

实话实说, 闫贺安唱歌挺好听的。

安浔有时候挺服闫贺安的,哪怕他自己一个人唱他也完全不尴尬。安浔安静坐着听,他自己也能嗨。

闫贺安跟着节拍轻点头,边唱边吃,吃着还不忘哼哼。

没听多久安浔就发现了,闫贺安的听歌取向没什么规律可言,流行,R&B,电子,乡村,甚至是摇滚,没有他不听的。

“唱一首呗安浔,唱首歌要不了你的命。”闫贺安彻头彻尾e人,一路燃烧生命到赤道。

他举着麦克风,把另一个麦塞到安浔手里,弯腰拿起桌面上的饮料,咬着吸管含含糊糊嘟囔,指着自己的喉结:“虽然头一回有一个人唱全场的机会,感觉也不错。但是你听听我这动静,再唱下去我嗓子该废了,你唱首歌救救我。”

安浔握着被闫贺安硬塞过来的麦,到底没再给闫贺安泼冷水。

对方唱得正高兴的时候,被拒绝会扫兴的。

他起身选歌。

安浔不常听歌,主要是没时间和精力。

他连最近新出了什么歌都不是很清楚,不像闫贺安一样看上去是全球小曲库,体力够的话能一直唱到时间的尽头。

他听歌的记忆,大概就是主要来自于在烧烤店打工时,店里放的歌。

再就是很小的时候,家里的车还没有卖掉还债,他妈总是在开车时放一些她喜欢的歌听。

人总是在年轻的时候爱听新歌,年纪上去了以后,爱听的依然是年轻时听的歌。

文静雅二十岁时的歌单,和四十岁听的歌单是一样的。

大概因为歌曲就像是一台免费的时光机,听到某一首歌的时候,就能把人短暂的带进回忆里,恍惚梦回旧时光。

她总是循环听那几首歌,安浔听的遍数多了,熟悉到几乎刻在了dna里,连歌词都能背过。

安浔点了首文静雅常听的歌,一首年纪比他大很多的歌。

前奏响起来的时候,闫贺安一脸懵逼的表情看得安浔想笑。

一听就很有年代感的伴奏,闫贺安茫然看了眼屏幕上划过的歌名:“?”

他连听都没听过。

这什么歌儿?

安浔不知道为什么想笑,看闫贺安摸不着头脑的样子挺有意思的。

屏幕上的节拍提示在倒数。

他拿着麦克风熟悉又陌生的开口。

熟悉是因为小学的时候,他也有过跟任清华一样天天被爸妈开车接送的回忆。那段回忆里,几首歌不断循环,在回家的路上一遍又一遍的播放。

陌生是因为,他从来没有自己唱过。

“轻轻地打开背包”

“发现我的行囊”

“是一本年轻的护照”

“装过了多少希望”

“装过多少惆怅”

“像一张岁月的邮票”(*注1)

安浔一开始唱的时候还挂着笑意,后来慢慢的,他眼前闪过文静雅握着方向盘的样子,音质一般的车载音响跟现在的伴奏声渐渐重叠。

那时候她还很年轻,还没有经历过现在的一切,她轻哼着歌,问他晚上想不想吃炸鸡。

他刻意忽略掉回忆里车内的另一个人,努力将注意力放在屏幕上。

安浔视线一直专注地看着歌词,哪怕他闭上眼睛也知道下一句是什么。

记性不应该太好的。

记得太清楚,连分散注意力都做不到。

“不唱了。”

一首歌结束,在闫贺安说点什么之前,安浔率先坐回了原来的位置,把麦克风放回了桌面上。

闫贺安本来想开玩笑说’我也没打算再让你唱第二首’,转过头在看到安浔稍显沉默的侧脸时一怔。

Ktv里的光线偏暗,闫贺安开的灯光模式是深蓝和深红交替,他坐在角落里,抱着胳膊垂着眼睛,稍长了的头发散落在眉眼间。

“……喔,正好。”闫贺安没问他怎么了,而是拿着麦起身去选歌,语气轻快地摆着手道,“歇够了,还是我来。”

安浔没有拆穿他’一首歌的时间就歇够了’这个递给他的台阶。

吉他的弦声回荡在不大的房间里。

闫贺安嗓子微微有些沙哑。

他握着麦克,在安浔身边坐下来,安静的时候低沉的嗓音有种说不出来的淡淡温和。

吉他的伴奏很温柔。

闫贺安唱这首歌时也跟平时的他有些不同,整个人放松又沉静。

“You\'re the answer all my problems solved”(你是我所有问题的答案)

“Life with u is so beautiful”(跟你在一起的日子是那么美好)

“I was lost but found my purpose now”(我迷失了方向但我找到了活下去的目的)

“I’m glad you keepin’ me around”(谢谢你陪着我)(*注2)

安浔不知不觉将注意力转移到了闫贺安身上。

闫贺安唱英文歌也很好听。

他大概余光留意到安浔在看他,握着麦克转过头来看着安浔。

唱着唱着,闫贺安就不自觉地笑起来。

“I won’t trade it away.”(你的爱千金不换)(*注2)

他笑起来的时候眼睛会微微弯起,有那么点可爱,有那么点温柔。

面对一个笑着唱歌的人,安浔很难依然陷在先前过于沉默的情绪里,从桌上拿了一个泡芙,咬了一口。

闫贺安唱累了,设置了循环播放这首歌,开了原唱,跟安浔一起吃东西。

原唱的嗓音像沾了蜜糖,将一首慢节奏的歌唱成了情侣冲向教堂结婚的启动剂。

两个单独待着时不会吃甜食的人,不知道为什么,每次在一起的时候都会买甜兮兮的东西吃。

从薄荷糖,到榴莲火锅,再到现在的芋泥泡芙。

安浔咬着泡芙问闫贺安买这个干嘛,闫贺安回怼说你现在不吃得挺开心。

俩人的攻击来回都无效,没有任何杀伤力,只让人想笑。

走出ktv的时候,两个人反倒比进去的时候更有精神。

闫贺安说唱歌解压,安浔觉得听闫贺安唱歌也听解压的。

能让他忘记一些没必要牢牢记住的东西。

楼下有超市,但是安浔说在这里买食材会比别的地方贵,所以最后两个人还是转战了专门买蔬菜水果的日用超市。

闫贺安头一次逛这种超市,他跟在安浔后头,本来想推个车子的,被安浔阻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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