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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rlock同人)夏洛克的青梅(27)

“我看过抽屉的钥匙,是新配的,几乎没有用过,所以才会把抽屉的漆给刮出划痕。抽屉钥匙你随身带着,能配这么私密的钥匙,只有和你关系很亲近或者曾经很亲近的人。他失去了眼镜后,眼前的世界都是模糊的,没有办法像来的时候一样迅速敏捷地离开,凶人后的慌乱让他下意识地寻找身边最亲近的寻求帮助。于是他跌跌撞撞地走到二楼,途中可能摔倒了一至两次,跑进二楼最里间的卧室,告诉khouri他杀了人。”

shelley忍不住插.进来问道:“为什么?我是说khouri为什么会包庇一个杀了自己助理的前助理?”

“以后可不许再嘲笑我的情商了,john,”sherlock说,“shelley的情商比我还低。”

john看看他又看看shelley,无奈地道:“这和情商大概没什么关系,我也没看出来。”

“哦,动动你们的小脑瓜吧,他俩是情侣,当然,还加上lucas先生有他前老板加前男友的把柄。”

“情侣?”john和shelley还有lestrade都惊呼起来。

“是的,khouri不但和lucas先生是前情侣的关系,他恐怕和smith先生也正在交往。我说的对吗?lucas先生?”

lucas点点头:“你是对的,真不愧是holmes先生。我是khouri的书迷,来为他工作的时候是多么的激动和兴奋啊。后来没多久,我发现他喜欢男孩儿,高挑、长腿、翘臀,我很高兴,因为我也喜欢男人。于是我们就顺理成章地在一起了,那几个月我过的很幸福,哪怕每天都要工作到深夜,我也觉得我生活在天堂。”

“可是好景不长,不到半年的时候,khouri就厌倦了我,他辞退了我,另外招了一个男孩儿,高挑、长腿、翘臀。我看到他的那一瞬间就知道那是下一个我……不,不,我并没有想要杀死smith,我知道他是无辜的,这可怜的人还不知道自己被看中的原因是身体呢。我只是感到不甘,于是缠着khouri要求最后一个晚上。那天晚上我偷偷复制了一份关于枪手的资料,想拿来威胁他,让他不要跟我分手。”

“枪手?”shelley诧异极了,khouri的书她几乎都看过了,从来没想过他竟然也用枪手。

“是的,女士。khouri先生以前确实写过很多非常棒的书,但他最近却有些江郎才尽了,于是出钱雇了几个没有名气的小写手给他代笔。我不介意这个,我知道他只是大脑累了,需要休息。尽管他抛弃了我,我也没想过真的要把他揭发出去,我只是想让他继续和我在一起。前几天我家遭贼,我发现那份资料不见了,之前我一直在它锁在房间的保险柜里的。我猜是khouri请人干的,于是我回来准备再偷一次,但电脑里的资料已经不见了。幸运的是我曾经把khouri身上那串锁匙每一个都配了一把保存着,偷偷的把它们当成成对的情侣锁匙,于是这回就派上用场了。”

“天啊!”khouri叫道,“天啊!”

“那你为什么还要用marco太太挂在一楼的书房锁匙呢?”sherlock问。

“因为我在配锁匙的时候手里还有书房钥匙,所以我觉得不需要配。”lucas道,“我还在翻着抽屉的时候,smith进来了,我连忙关上抽屉站起来,但他已经抓住了我。当时我很紧张,或者也多少有嫉妒的原因吧,我抓起桌子上的刀就朝他挥动,想吓唬他让他放手,却没想到割断了他的脖子。smith倒下去的时候抓掉了我的眼镜,脖子上的血喷了出来,我吓坏了,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脑子里的第一个念头就是去找khouri。”

“khouri本来是想把我交出去的,但我告诉他,如果他把我交出去,我就把他有枪手的事告诉公众,khouri只好把我留下来,让我藏在那个更衣室里。好了,我全部都说完了,我们走吧,我不想再看见khouri了。”

“哦,不,亲爱的jerome。”khouri叫道。

“你放心吧,khouri,尽管你其实并没有心,并没有爱上我或者smith,只要没人特意来询问,我是不会提枪手的事的,你只是比别人多长了几根JJ罢了。”

在回去的路上,john问:“sherlock,我还是不明白,你是怎么知道khouri和他的两个助理的关系的?”

“他枕头底下的一些小玩意儿和他看我的眼神,john,要知道我好歹也有一双长腿和还算的上挺翘的臀部啊。”

johrade都有些无语,但又忍不住笑了起来。shelley下意识地瞟了一眼他的臀部,脸上发烫。她在心里唾弃自己,小的时候也不是没有和sherlock一起洗澡一起睡觉,有什么好脸红的?

sherlock敏锐地注意到她的不对劲,问:“shelley,你怎么了?怎么脸这么红,是不是生病了?john……”

“没有,只是有点热,没关系的。”shelley连忙阻止。

“热?虽然已经是夏天了,但今天的气温最多25度。”sherlock有些疑惑,但看她确实没什么问题,也就放过,思考自己的问题去了。

john是个很擅长交朋友的人,虽然他自己并不这么觉得。在处理丢失的帕廷顿导弹计划的时候,john在铁道部认识的工作人员不过和他交谈了几分钟后就把john引为知己,并在自己碰到伤患后第一个反应就是把他送到了john工作的诊所。

那是一个二十五、六岁的青年,穿着一套质量普通的黑色西服,他的一只手裹着一块手帕,手帕上斑斑点点尽是血迹。男青年虽然长相英俊,脸色却非常苍白,看得出他遭受过剧烈的长时间的痛苦。

“你好,医生,我是viktorhatherley,请你费心给我瞧瞧我的大拇指吧,应当说,瞧瞧我的大拇指原来所在的部位。”

他解开手帕,将手伸了出来。只见四根突出的手指和一片鲜红可怕的海绵状断面,这里本来该是大拇指的部位。大拇指已被迫根剁掉或硬拽下来了。

“天啊,你是怎么弄成这样的?它一定流了不少血。”john叫道,他尽量放轻动作地给病人洗了伤口,上好药并用绷带把它包扎起来。

“是的,流了不少血。受伤后我昏迷过去,我相信我一定有很长一段时间失去了知觉。等我苏醒过来时,我发现它还在流血,于是我把手帕的一端紧紧地缠在手腕上,并用一根小树枝把它绷紧。不过它可不是我弄的,这是被人砍成这样的。”hatherley先生说着,有些发愁,“我还得把这桩事报告警察,但我觉得,如果我不是有这个伤口为证的话,他们会相信我的话才怪呢,这件事看起来太奇怪了,我又没什么证据。”

john讲这件事的时候,他和他的病人已经坐在了221b的客厅里:“所以我就请假带他回来了,sherlock,我想你应该能帮上忙。”

sherlock已经有好几天没接到案子了,如果不是john带着他的病人回来,肯定又要开始用他的手枪糟蹋墙了。因此他耐着性子听这位hatherley先生讲他的经历:“不过在那之前,我看你需要吃点东西,我可不希望好不容易有个案子的时候因为你晕倒而等上半天。john,你能打电话让shelley送点吃的上来吗?她在楼下的咖啡厅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