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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宫·情空·净空(182)

“可是……”我还是耿耿于怀。

“我明白你的意思,你只不过想让我有个快乐的童年。可是自从我的记忆恢复那一天起,就已经注定我不可能是个单纯的小男孩,像我这种怪物,你要我强迫扮成除了玩耍什么也不会的小孩子是不是难度太大了点?”他笑。

我被他逗得“噗哧”一声笑起来,心里倒是释怀了很多。

“你要是怪物,那我不就成了千年老妖了?”我打趣道。

“你的道行最多也就三百年,哪里来地千年老妖?再说,即使你真地是千年老妖,也是最漂亮、最迷人的妖精!”他笑咪咪地说。

一张嘴就是甜,跟以前康熙总能哄得我笑嘻嘻一样,一点儿也没变。

我嬉笑着跟他打闹,心里地结也渐渐解开。是啊,他有着前世的记忆,实际上已经不可能像普通的小孩那样长大,不能用普通小孩的标准来衡量他。

我也该学会用平等的眼神来看待他了!

闹了一阵,我们开始补习功课。别看玄烨多了一世的记忆,可对这些基础科学文化知识还是只有小学程度。不过他本就聪明过人,打从前世开始就对这些颇感兴趣,到了今生可以系统学习,他的积极性很高。事实上,对于这些小学程度的功课,基本上靠他自己都能看明白,我再在旁边提点一些关键,转眼间他就明白并且掌握了,速度之快令人惊叹。在这样的速度之下,到今天为止,他便已经把整个小学阶段的课程全部学完了,要是让王月天夫妇之道,必然难以置信。

“现在你打算怎么办?跳级读中学吗?”我问。

现在的他继续留在小学已经没有太大意义。

“不,我还是继续上小学,不过从明天开始,敏敏,你教我中学的课程。”他说。

我点了点头,明白他的意思。

八岁的小孩跳级读中学,多少有些骇人听闻,一个不小心就会让人传得沸沸扬扬,对他、对我、对我们的关系都没有好处。倒不如表面上循规蹈矩来,暗地里能学多少学多少,将富余的时间拿来学习更多的知识,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他看了看我,忽然有些犹豫,张了张嘴,欲言又止。

“怎么了?”我问。

“敏敏……我想学做生意。”他踟蹰半天,终于还是说了出来。

我愣了一下:“为什么这么着急?”

“我想早点开始打基础,早一天能够帮上你的忙。”他说。

我想了想,点头道:“也好。不过你毕竟还要读书,现阶段就先在一边看看现代的经营方式,等熟悉一些了再深入学习,如何?”

“好。”他爽快地答应。

我暗地里叹了口气,这也是他的自尊心作祟。别看他现在是个小男孩,大男人主义可不见比前世少多少,看我生意做得那么出色,怕是心里有些不平衡吧?总是想着不能被心爱的女人压了一头。不过好在我也不是爱争强斗胜的人,做生意的初衷也不过是为了生存下去,只是因缘际会,越做越大而已。对我来说,“龙帝国”以后迟早是要交给他来打理的,做了三百年生意,我早就倦了、烦了,所以才会屡屡消极怠工,因此他想要现在就开始学做生意也未尝不可。另外,他的能力差只是差在自然科学上,说起驭人之术、商场上勾心斗角的争夺,他这个前世职业是皇帝的人干起来绝对绰绰有余,说起心狠手辣来,十个我都比不上一个他,让他来接管这个大企业集团再合适不过了!

我见他已经做完今天的功课,便从冰箱里拿出一些水果点心,你一口我一口分吃了,然后送他回自己家。

“真是的,为什么每天晚上我都要回去啊?”他嘟嘟哝哝,满脸的不甘愿。

我于是每天例行地安慰他:“好了好了,别抱怨了,等你长大一些,能够说服你姑姑、姑父让你外宿就行了。”

他眼珠子骨碌一转,奸笑道:“那好,敏敏,要是我姑姑、姑父答应我住过来,你可不许推三阻四的!”

“好啊,只要你能让他们点头。”我漫不经心地答应着,还真不相信王月天夫妇会让一个八岁的小男孩外宿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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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聪明人

吴俊洪夫妇果然“很忙”。[爱^书^者^首^发]

原以为他们至少会象征性在王家住上一夜,没想到当晚他们就走了,留下一句“谢谢,拜托了”,潇洒走人。

我也是个做生意的人,不过跟他们比起来,别的不好说,但这种废寝忘食、抛却一切的精神可以说令我自愧不如!

第二天,我遵守诺言,接了玄烨放学以后,便带他来到波士顿元华饭店,开始“观摩”整个饭店的运作。

从停车场里直接走进董事长专用电梯,来到高度保密的董事长办公室。在每个地区的地区总部里都设有这么一间办公室,以便我在当地办公使用。当初我跟王氏夫妇说我是元华集团在波士顿地区的负责人,可是一点也没有骗人,我可是在波士顿处理着包括元华集团在内的所有“龙帝国”企业的事情,只不过有些语焉不详,由此而造成的别人的误解那可就不是我能够控制的了。

超过一百平方的宽敞室内,摆放着当今最先进的办公设备,另外还有三个小门,分别连接着资料室、会议室和休息室,整个董事长办公室的范围加起来不少于三百平方,端的是气派非凡。

虽然设备很先进,但我爱屋及乌,独独醉心于中式仿古家具,因此整个办公室内都使用的高档红木家具,古色古香,又巧妙跟现代化的设备搭配起来,显得标新立异,而又庄重大方。

玄烨进了门以后,就左看右看,看了半天。点头赞道:“你这办公室。布置得真是不错,就算跟皇家气派比起来也毫不逊色,更别说这些现代化的工具了,就算是皇宫也比不上。”

我看他顶着一副小孩子的皮囊,说出来的话却是老气横秋。不由得好笑,说道:“毕竟时间已经过了三百多年,康熙朝的生产力水平哪儿能跟现在相比?生活质量越来越高才是正常。如果跟原来一样或者比原来更差,那人类也该完蛋了!”

他点了点头,神情不禁有点黯然。我看在眼里,也不好说什么,只能默默地注视着他。

他没有沉默多久,转眼间便振作起精神,问道:“这元华集团是从元华饭庄发展起来地,罗氏家族是不是就是允传下来地?”

我摇了摇头,又点了点头。道:“是。也不是。当初我离开大清的时候,将元华饭庄交给了月梅和盆楚克他们,当时也没想过生意会做得那么大,只道离开了就不会再回去,所以权当是送给他们了。后来允的子孙回国,才知道月梅和盆楚克并没将饭庄收下,而是一直替我们看着,他们的后代见到了允的子孙后,就将饭庄交还给我们。我一合计。干脆就发展成一个跨国集团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