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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撰记(3)

“你不是已经吃到这个碗了吗,为什么你还是不高兴呀?”小碗说完就把碗举过头顶,碗底薄薄地透出了那个烧上去的“碗”字,然后手一松,碗哐当一声落在地上砸了个粉粉碎,碎片落在一堆碎片里面就分不出彼此了。

小碗冲着阿二咯咯地笑,说:“你现在高兴了吗,以后没有人会用这个碗了。”

玛县上的阳春店关了几日,空留一排直溜溜的腌彩鱼在鱼池反射的湖光里来回地晃动。小碗照例搬着小板凳坐在店门口吮着手指吃鱼松,遇见有客人闲闲散散地走过来问:“萱巧呢?病啦?”

“这阳春面几天不吃还真是闷得慌,馋那猪油味啊。”

“还有腌鱼哟,腌鱼配上一小盏酒,那个味哟,掉口水咯。”

小碗也不答,只顾自己咂吧着嘴巴吃鱼松,用鼓鼓的眼睛看人家闭口不言语。萱巧已经几日没有起床,她在床上从早睡到晚再从晚睡到早做梦不断。她不再梦到小碗的爹爹,她不再梦到任何的男人,只有玛县鱼池里面的彩条鱼,它们变得比手指头还要细,用手抓不住,用网网不住,钻进衣裳里面那个痒哟,钻进耳朵里面再从眼睛里面钻出来,滑腻腻的一点都不痛。几日后醒过来是一个艳阳天的中午,小碗的鱼松已经吃完了,她用手指从一个摔破的罐子里抠出一块腌鱼,一根鱼骨头鲠在了喉咙里面,正在拼命地咳嗽。

萱巧起身洗漱完毕以后从墙角把红色高跟鞋拿过来踩上,笃笃地走到梳妆台前仔细地把头发在颈边盘了起来,一绾,再拿朱漆簪子一插,侧过身体对了镜子看了一下,又笃笃地走到地上满是碎片的店铺里,从瓶子里舀了勺醋叫小碗张开嘴帮她灌在喉咙里面,小碗被醋呛着了又开始拼命咳嗽,一会儿清一下喉咙说:“好了。”

萱巧说:“我们到鱼池边上走走去吧。”萱巧牵着小碗的手笃笃走到鱼池边上,脱去高跟鞋坐在岸上,拿手抚摩自己冰凉的脚后跟,见着鱼池里面波光粼粼,杨柳青青地垂进水里,有一些不知名字指头粗细的褐色小鱼来回地穿梭,小碗挽起小袄的袖子伸手进去拨弄,那鱼儿就一哄而散了。

“你还没到穿这高跟鞋的年纪,以后你自然会知道这胭脂粉儿的事情,不急。”萱巧摸摸小碗温润的头发,“说不急其实我也还是急呀。”

“姆妈急啥?”

“赶明儿起就开始留辫子吧,像个大姑娘那样盘个发,挺俊俏的。”萱巧摸摸小碗的脸。

“嗯。”

“这屋檐下的腌鱼也够你吃到鱼季了吧。”萱巧叹口气,“你爹爹的魂儿总让我们娘俩不缺鱼吃。”

“贱人!杀贱人杀贱人,我要杀了你这个贱人。”背后一阵凄厉的叫声,小碗回过头去见那个玛县上的疯女人*着身体指着萱巧头上的朱漆簪子浑身发抖地叫着:“贱人杀我夫杀我儿,天理何在哟,还我夫来,还他命来。”

疯女人猝不及防地就扑上来,小碗伸出胳膊去挡,哪里挡得住,疯女人在小碗的胳膊上狠狠地咬了一口,小碗也不叫,又使劲拖住她的腿把她绊倒在地上,朝萱巧喊着:“姆妈,把簪子给扔水里去,她是真疯啊。”

阳春三月 阳春三月(4)

萱巧恍恍惚惚地站起来,一字一顿地指着疯女人的鼻子说:“我现在寻我夫去,寻、我、夫、去。”

说完转身跳进了鱼池里,那鱼池是祖上的宝物,深不见底,萱巧的一弯黑发在水面上浮了几下就转了弯儿打着圈儿沉了下去,惊走了鱼池里所有的褐色指头鱼。小碗愣了半晌才晓得松开疯女人的脚脖子,跌撞着爬到鱼池边上,已不见萱巧的人,鱼池上冒了几个泡泡又是波光粼粼,那一根朱漆簪子浮在水上面,打着转儿。

小碗伸手去捞簪子,在衣服上面擦去那簪子上的水,也不哭,只把那簪插在耳朵后面的头发里,那一小簇刚刚长长的头发盘成一个不成形的髻,簪子血血红地在乌黑的头发里露出一段,小碗转过脸看那跌在地上的疯女人,那眉那眼俨然已是一个小萱巧。

疯女人的胸口起伏了几下,泪如雨下,号叫着:“我的夫啊夫啊。”

小碗踩上萱巧落在地上的高跟鞋,笃笃地跨过疯女人,向阳春店走去,那鞋子还是大哟,好像鱼池上的船,晃来晃去,明晃晃的湖光扎着小碗的眼睛,砧板上传来的葱香钻进小碗的鼻子,远处那疯女人的号叫已变成了呜咽。

恍恍然,两个世界了。

于二○○三年三月二十日凌晨

裸身国王 裸身国王(1)

国王在当铺里当掉了绸衣裳,往迎春楼要了五个铜板的花姑娘,喜。

——《杜撰记》

白日里恍恍,国王坐在河边的小板凳上面喝茶,昨天刚刚和喜莲度过了一个春意盎然的晚上,或许幸福的人生不过如此。一会儿喝完了茶,喜莲会给他送来用艾草做的青团,枣泥的馅儿入口即化,喜莲还给他熨好了衣服,刚从修鞋铺拿回来的鞋子也上好了油,换洗的衣物已经全部都打进皮箱了,次日国王要赶路去参加瓷国国王的婚礼。喜莲吵着也要跟去,国王不肯,他说:“你又不是我的妻,带你去的话有失礼节。”喜莲挤出几滴眼泪就不声响了。

瓷国和稻国是两个相邻的国家,不过瓷国是个泱泱大国,拥有的羊群像天上的白云一样多,拥有的牛群像天上的乌云一样多,子民万千,子孙后代绵延不绝。而稻国秋天飞过一群大雁,春天飘过几片柳絮就能够盖住整片领空,虽然总共只生活着十来户人家,倒也自给自足,不愁吃不愁穿地安生着。从稻国去瓷国的宫殿如果坐驴车的话有三天的路程,坐马车的话两天。喜莲说这国库里的钞票已经不多了,给瓷国送去的贺礼还花了一笔不小的钱,算来算去还是坐驴车去,统共也就多了一天的路程,打个盹儿很快就过去了。国王想想也是,省下的车钱可以叫喜莲去买一小瓶黄酒和一罐子扣肉带在身边,喜哉喜哉。

国王到达瓷国的时候是三日后的下午,正巧赶上晚宴开始前的一小时。他舟车劳顿还没有来得及休息就被瓷国的侍从们领到了贵宾室。这时候国王开始沮丧了,因为周围几乎所有的客人都带了随从,这些随从也穿得体面,好似半个国王,说话轻软,帮主人提衣服,卑躬屈膝。而国王左手拎着箱子,口袋里的一瓶留了个底的黄酒还露出一截在外面,要是喜莲在就好了,喜莲虽说不上珠圆玉润面若桃花,但是当个贴身随从也不失体面啊。

国王第一次看见丹凤的时候就是这一晚,在她出嫁到瓷国的这一晚。

为了这一晚,丹凤连泡了几个礼拜的牛奶浴,每天泡完牛奶浴再做香熏,她的头发是一种秘制的混合果汁洗的,脸蛋是用加了蛋清的蜂蜜敷的。订制的婚纱薄如蝉翼,露出真正莲藕般的手臂和婴儿般娇嫩的肩膀,腰部以下镶满了小碎钻,说她是这一天全世界最美丽的小女人,一点都不为过。她把看似一折就断的手腕放在瓷国国王的手心里面,向每一位参加婚宴的贵宾致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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