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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月美男(17)+番外

“瞧宸修媛这话说的,好似我阻着这喜事似的。咱这后宫当然得充充了,只是,圣上勤政省了这几年的节礼,多少贵族女子挨个儿等着待选呢,几年一齐凑上来,怕是挑不齐全,何不今年也省了这及笈礼,就从往年里的挑,今年的留着明年一道儿,都不耽误,岂不更周全?”

“恩,我觉着瑗修容这话着理,光今儿个一年,又委屈了往年那些姑娘,若全来了,怕真挑不周全。”听不全明白她们说的什么“及笈礼”,可大致也知道无非就是利用这个形式为皇帝“选秀”。看着有趣,郦德妃开了口,看来是站在瑗修容这边儿,或许,这根本就是她的授意。看那宸修媛脸色顿时就不好了,可是看样子,她还准备对着干到底。

“这话虽着理,可,祖宗留下来的规矩是一年礼成当年,这样岂不是坏了祖宗的规矩?”

“那依着宸娘娘这话,咱皇上省了这几年,就是坏了几年的规矩?”这话毒,拿着皇帝来绕她,摆明着陷她个“大逆不道”嘛!

“我哪里说皇上来着,你这是----”果然,宸妃急了,这话可接不得!

“好了!----”这局面,可不只有那老太后收拾?只见她轻声一呵,算是制住了她这些个各个儿难招呼的儿媳妇,全闷闷闭了嘴,她老人家却气定神闲地瞟向一旁那个脸色苍白,却美的象画儿一样的女人,“荣丫头,你说呢?”原来,这个一直以来都半声不吭的主儿,就是那个大名鼎鼎的“病秧子”荣贤妃啊。难得一见啊,这可是宫里的另一位权贵,两夫人其二也,可得好好“拜膜拜膜”。

我的眼光打量着她,她的眼光却也瞟向我,幽幽起声,却宛若黄莺出谷、乳燕新啼,“‘及笈礼’起源于南方,炀炀是打南方来的,问问她吧!

却是把这个“绣球”抛向了我!睁大着眼睛,我一下子呆住了,却不是因为这个“绣球”,而是----她喊我“炀炀”?!----如此亲昵,又是如此疏远!我第一次有些丈二摸不着头脑,连自己都不知道说了些什么,浑浑噩噩地支了声,“那就都选呗!”一锤定音,全场愕然!只是,那荣贤妃----淡定的过分了!

人要是倒霉,喝水都会塞牙;把一个幸运的人扔进海里,他会衔着一条鱼爬上岸来。搁着这一群女人堆里,俺只有认倒霉的份儿!

“既然,既然这么着,就依了炀宝林,都选了吧!”懿旨一下,我再次被涌向暴风雨的中心。

“都选了吧!”这话多折中啊,两边都不得罪,却怎么象全得罪了呢?瞅着她们各个儿怨恨的眼,我是真纳着闷,后来,才算搞明白,原来,事情真没你想的那么简单,复杂着呢。

四月,满是春意,处处跳动着生机,满目柳绿滴红。在这样一段曼妙美好,风月无边的日子里,又有多少烂漫的贵族少女步入成年,她们的“及笈礼”会在同一个地方举行,那就是这雕栏玉砌、金碧辉煌的梵宁皇宫。因为,成年的同时,她们也必须接受一个男人的挑选,或是永远伴随在他的左右,锁在这“寂寥清秋”的深宫,或是,被指给其它贵族,成就一段段或欢喜或悲凉的姻缘。当真是,几家欢喜几家愁!

这被深宫高墙牢牢锁住的一片天地里,真是一个男人骄纵淫逸、残害良人的屠场,也是女人们争权夺势、邀媚争宠、自相残杀的战场,更是她们埋葬青春、生命和生之希望的坟场。这里,她们想尽方法,耗尽神思,斗尽心眼,哪怕是自己的家人————郦德妃为什么处心积虑地希望今年的“及笈礼”选往年的女子,而独独介意今年的女子参选?因为,她有一个如花似玉的妹妹去年已过“及笈日”,而她的死对头宸修媛却有一妹正好是今年“及笈”的女孩儿,为了让自己的妹妹能艳冠群芳,她当然希望干脆就在一开始就否掉这个‘炸弹’。可宸修媛呢,她算的则又是一本帐。

按说,全参选,她是不吃亏的,怎么她也怨恨着呢?她的原因更复杂。修媛只位列九嫔里的第六等,要说与郦德妃的夫人级别比,那要差一大截,可她敢跟其对着干,全因为宸妃的家世不可小觑。其父宸云享在前朝虽位列九卿之一,却只是掌管礼乐社稷、宗庙礼仪的太常,并不显赫。可是,他却在稍后的夺位斗争中,成为了玄谳最有力的政治帮手,因此玄谳一登基,既被赐封为大司农,掌管着租税、钱谷、盐铁和国家财政收支,成为了国家经济命脉的掌管者,位高权重,又财大气粗,自然风光无限。

说起这宸云享,被人津津乐道的除了他如今的权势,还有他的三个女儿。此人无子,只这三个女儿,就叫人欣羡异常。长女宸敛,成年后即被指给当时的二皇子玄谳为妾,后被封为修媛。次女宸蓝,幼女宸冕,当时均未成人,却已艳惊京城,特别是这宸蓝,据说不仅有着沉鱼落雁,羞花闭月之貌,而且才情兼备,慕名的名门少年都可以排到城墙外转个弯儿了。可惜人家宸家二小姐已经心有所许,当然人家看上的也真不赖,是当朝皇帝玄琰最信任的少年将军轩锐。郎才女貌本就是一段佳话,可,偏偏就被我这个“都选了吧!”全毁了。如果按照宸修媛的提议,只参选今年“及笈”的女孩儿,那么宸家就只有宸冕参选,既可以将郦德妃的妹子三振出局,又可以保住已过“及笈”的宸蓝与轩锐的姻缘,估计宸家打这少将军的主意也不是为了成全良缘,最重要可能还是想拉拢这位少年权臣,扩充自己的势力。可是,现在一个“全选了”,估计是全落空了,不仅对手参选了,自己家两个丫头都搭进去了,很不划算不是吗?那不恨死我才怪呢。

可惜,这些复杂的情况当时的我怎能得知?总之,霉是注定要倒的,俺的日子也是要照过的,管的了那些!反正这次“热热闹闹”的后宫“联谊”过后,算是让我再次明确了,这脏地方全是些乌合之众,少参合为妙!

10

第十章

他高而瘦,长着一个鹰钩鼻子,目光锐利机敏。精通化学,对解剖学也有准确的认识。他会拉小提琴,善于易容,会击剑会搏斗。他抽烟斗,把烟丝放在波斯拖鞋里,偶尔注射可卡因。他不爱交际,但有个医生是他忠诚的朋友兼助手。他能很容易地看出你的职业,也常常能猜中你心里在想些什么。————他就是我的终极偶像————大侦探福尔摩斯!

崇拜他,所以我自觉机敏。崇拜他,所以我喜欢观察。崇拜他,所以我省时度势。于是,从西植园一趟回来后,尽管我看到无思无邪眼中的惊担与小心翼翼,却故意视若无睹,思忖着,与其捅破窗户纸,再让他们背后的人给我调两个生手来,还不如将计就计,用着这两熟手。而且,流淌着“福尔摩斯”血液的沸腾,让我也兴奋地把这两颗“小炸弹”当成侦探游戏,何不揪揪这背后的黑手为何人?这种真枪实弹的斗智游戏,象我这大的孩子有几个能玩到?炀炀,该惜福咯!何况,不说别的,这两孩子把我伺候的真叫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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