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斗狠(10)

老子把头车一边,听见“吱吱”血肉分离的声音,一阵反胃,想象着的好象是死鱼眼睛周边赤红的粘稠——“佛隅,”他喊我,我依然侧着头,皱着眉头,倔强地盯着窗外,感觉他走向我身后,硬生生扳过我的脸,唇,在我耳廓边流连,“就是这双眼睛看见你的眼睛很美,我把他挖下来送给你,”血淋淋两颗肉球!老子一下子紧皱眉,连胆汁都吐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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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识时务者为俊杰。

小不忍则乱大谋。

好汉不吃眼前亏。

这些,老子都懂,可眼下服了软,并不是这些他妈大道理,其实,就是老子怕死。这是个毫无人权可言的地界,他随时也可以把老子的眼睛剜出来炖汤喝。我现在和习宠又隔着十万八千里,还是留着小命等和他碰面的那一天吧。

所以,老子什么都忍了,包括————他在老子脚脖子上框上一副纯金脚镣。

黄金打造,细长、坚固、精致。不至于那么沉,可要跑起来,绝对吃力,估计他这座晋王别院,老子拖着它走上四分之一就会挂掉,脚脖子不被磨断才见鬼!他当着我的面把钥匙丢进别院里那满是残荷的长明湖,老子似笑非笑看着他,心想,反正有个地儿就好说,总比连个念想都没有好。

“你别想着会有人帮你捞出来,捞的出来吗?”他笑地很得意。老子淡淡看他一眼,转身走了,脚上哗啦啦,清脆刺耳。

至此,开始了在并州的生活。

其实,做为皇子,还是个镇守一方的皇子,特别又年幼,并不轻松。

他老子给他任命的三个辅臣确实大有来头。前面的那个李雄就不多说了,前即已拜为鸿胪卿,进爵高都郡公,食邑二千户。随燮承阳出镇并州后,皇帝又任他为河北行台兵部尚书。

王韶,字子相,太原晋阳人,世居京兆,累以军功,官至车骑大将军、仪同三司。这王韶正直骨梗,负有盛名,而且博学多知,尤精儒学,号称以半部《论语》治天下。进并州时,皇帝任他为行台右仆射。

李彻,字广达,朔方岩绿人。此人性刚毅,有才干,多武艺,英勇善战。听说曾经突厥沙钵略可汗犯塞,皇帝令卫王燮行明做行军元帅,率众出击,李彻为元帅府长史随从。在白道遇上了敌军,行军总管李充向燮行明建议说,多少年来,突厥习惯于占据要塞,不会有高度戒备,只要用精锐部队发动袭击,一定可以攻略。各将领对这种判断都不相信,只有李彻赞成,并请同行,这样就与李充率精锐骑兵五千人,向突厥军营闪电攻击,突厥军大败,沙钵略甚至抛弃他所穿的金盔金甲窜进深草逃走。也许就是看他有多次带兵的实际经验,进并州时,皇帝任他总晋王府军事,进爵齐安郡公。

此三人即为辅佐,实也为帝子师,对燮承阳的督促教育堪称严厉。每日,小王爷的行程安排相当紧凑,

他身边每日当用侍班官二员,侍讲官一员,侍读官一员,校书官一员。

早饭后,王爷随侍班官出阁升座,先读经书史书,则侍读官向前伴读十余遍,要求字音正当,句读分明,读毕散班。一个时辰后,侍讲官向前进讲,要求直言解说,明白易晓,讲毕散班。

然后习字。每日写一百字,笔法点画一定要端楷。校书官随侍。

午膳后,十余侍卫随侍习骑射。

下午,见三辅臣习政务。

每晚,还要读本日所授书各十余遍,至熟方止。

说实话,这样高强度的学习,老子着实佩服那孩子的韧劲儿,他身体不好,可再虚弱,每日也坚持着。他本身也非常好学,喜爱读书,爱好文史,并能写得一手好字,不过,他最感兴趣的是读兵书,对曹操所注释的《孙子兵法》几乎能够倒背如流。他也很喜欢练习弓马骑射,可惜身体条件不好,并不精益。

再有,就是皇子的生活并没有想象的骄奢淫逸,来并州后,他几乎没再让我侍寝,老子此时更象他身边一个不可丢弃的物件,他上哪儿都要把老子牵着。他不准我着女装,俱是和他一样朴素少年模样。其它都还好,就是晚上睡觉,他会用另一只黄金锁链锁住我的脚镣然后锁在他床边,他一人睡床,老子铺个软塌就睡他床下,——————妈的个疤子,老子也佩服自己,都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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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文化程度不高,可唯一佩服的一个人还就是个文化人,李敖。

觉得这个台湾人特牛B还是个挺偶然的机会,那天闲的无聊乱翻电视,看见电视上一个人戴着电影“V怪客”的防毒面具,手里拿着一圆柱体催泪瓦斯弹指着说,“你们不要接近我,我再讲一遍,不要接近我,因为接近我的话我还有这个东西,我劝你们离开,这个会不要开,至少今天在我面前不能开,你们怎么处分我都没问题,律师我都请好了,我礼貌地通知你们,女士们先离开,你们不离开,你们也得走开,我给你们表演一个威力啊,你们受不了的---”再看清楚,原来是台湾“立法院”程序委员会上,他是为了反对“军购”在闹场。后来,这老小子还真喷了。于是,这牛人老子记住了。

至此,他什么我还都关注上了,他有些话老子觉得说的还蛮在点,也记着了。比如他说,“对敌人,要永远斗争;对朋友,要间歇斗争”,“有时一个男人不想重婚的原因,不是不想讨两个老婆,而是不想看到两个丈母娘”,“只隔着墙对你笑,而不爬过来的才是好邻居”,----老子最喜欢他那句,“每人都有缺点,我的缺点是爱说真话;每人都有优点,我的优点是,愈来愈欣赏我的缺点。”当然这话套老子头上只适合后半句,老子是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几乎没真话,不过,老子也是越来越欣赏咱的缺点就是了,呵呵。

怎么突然想到李敖呢,是因为眼前这个王韶。脸圆圆的,如果戴个眼镜,长的还真象李大师哩。老子一脸兴味儿地看着他,甚至还主动斟了茶恭恭敬敬给递过去,脚脖子上的锁链哗啦啦一响,引得人都看着我,王大人接过了我的茶,虽然修为是好,看不出什么,可那初看向我举动时的惊讶诧异还是有的。要知道,小王爷走哪儿我在哪儿,这主动给人斟茶还是头一遭。老子也不管其他人看什么,神色如常地退回该站的地方,继续看着这位王大人。

“王大人,您认为太子在那儿能坚持多少天呢,”

首座上的小王爷也只是淡淡开了口。王韶放下茶盏,也正色道,仿佛没刚才咱这段小插曲,继续正题,

“雁门城内有军民十五万人,存的粮食仅够吃半月,形势危殆,如同累卵。”

老子大概听懂了他们在说什么事儿:太子这回代表皇帝去雁门视边,突厥趁机作乱,把雁门围了,也就是把太子给围了,这下要去救啊,本来这事儿轮不上他这个才初守边关的晋王去管,朝廷有的是重臣委以此任,可偏偏他皇帝老子下了个诏,就让他去救!搞不懂他老子怎么想的,这小儿子才十三岁,又病秧秧的,还才到边关,这样一个艰巨的重任就砸了下来,被围的可是太子咧,救好了是功,救不好---那可是死咧,啧啧,两个都是儿子,这是偏谁又轻谁呢,这皇帝心难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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